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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高职衔接是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的应有之义。本文从专业设置、学制模式等方面对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构建进行比较深入的研讨。
关键词:中职;高职;课程体系
中高职衔接涉及到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等诸多方面,笔者认为,中高职衔接的基础是专业设置的衔接,关键与核心是中高职课程的衔接。中高职衔接应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统筹安排专业教学计划,采用模块化的课程形式,科学地制订专业教学计划。
1.在课程设置上,采用模块化。
笔者认为,为了做好中职课程与高职课程的有机联系与整合,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发展,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宜采用模块化课程设置(具体见中高职衔接模块化课程设置结构示意图)。
如上图所示,中职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任意选修课三大类。其中,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语文课、数学课、外语课、体育与健康课、计算机基础课等。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中职公共基础课教学大纲的标准要求以及中职生入学时的文化基础差异和有无升读高职的愿望,将公共基础课模块分为两个层次标准进行教学,即公共基础课1和公共基础课2。公共基础课1为中职生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公共基础课2为中职生升学需要而设置,与高职入学考试标准对应,高于公共基础课1的标准。
专业技能课分为专业基础平台课、专业技能核心课、专门化专业技能课、顶岗实习模块。其中,学生刚入学时,专业技能课可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教学,以后可根据个人需要再分专业教学;专业基础平台课模块,适用于专业大类中各个专业的需要,如土木类专业,开设了建筑制图、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测量等专业基础平台课;专门化专业技能课模块是针对一个专业对应的若干个不同职业岗位设置的专门化课程,专门化专业技能课为限定选修课程,学生可结合自己的特长爱好和市场需要选修。
在中职阶段,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核心课和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程如中职工科类专业选修的音乐、美术、艺术等人文科学类课程,以及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课程。
同样,在中高职专业对口衔接的基础上,高职课程设置与中职阶段课程设置形式类似,分为文化基础课、专业技能核心课、专门化专业技能课、顶岗实习、任意选修课模块。其中,文化基础课应满足教育部规定的高职教育基本要求,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数学课、外语课、体育与健康课等。
在高职的专业技能核心课、专门化专业技能课、顶岗实习的专业教学中,应注意做好与中职教学内容的衔接、深化与提升。所以,专业技能核心课模块和专门化专业技能课模块在中高职阶段的具体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有较大的区别,应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根据两个阶段培养目标的不同要求设置专业课程与取舍教学内容。
顶岗实习是中高职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顶岗实习强化校企之间的合作,使得教学与就业岗位之间实现“无缝对接”。但是,两个阶段的顶岗实习内容与侧重点应有所不同,高职阶段顶岗实习2是中职阶段顶岗实习1的深化拓展与技能提升。
另外,学生在中职、高职阶段的专业学习过程中,除了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外,还应参加行业及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定点机构等进行的培训和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以增强职业技能水平和在社会上的就业竞争力。比如,学生在高职阶段取得的职业资格证2应是中职阶段职业资格证1的范围拓展与技能级别的提升。
2.在学制上,采用“3 2”模式。
目前,我国中职学历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高职学历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一般也为3年。笔者认为,中职与高职教育的衔接宜采用“3 2”的学制模式。因为,中职生毕业时对本专业领域知识已有了一定的学习,因此,中职与高职对口衔接时的高职学制不需要3年,2年即可满足高职教学要求。
3.科学制订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计划。
在制订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职业院校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区域、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特别要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根据市场对专业岗位群的特点要求和对毕业生就业能力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场地、师资和设备等基本条件,确定中职与高职专业培养目标,同时科学地进行课程设置与确定教学内容。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使得中职与高职毕业生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职业院校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中职阶段的德育课和高职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要针对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文化)基础课与专业技能课之间的关系,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方面,要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职业院校要重视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实习实训基地条件。积极推进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满足日常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要加强与企业合作,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共建校外实训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的需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4)正确处理中职与高职教育之间的衔接关系,确保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制订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计划时,既要考虑中职生的升学问题,也要考虑中职生与高职生的就业问题,处理好此两个问题也就能做好中高职的衔接工作。中职升学问题的关键是中职阶段的语文、数学、外语等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要防止为了中职学生的升学需求,片面地增加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比例,而弱化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从而影响中职毕业生的培养质量。
做好中职与高职各模块的课程设置,特别是专业基础平台课模块、专业技能核心课模块和专门化专业技能课模块的课程设置,衔接好中职与高职的专业技能课程,同时要明确规定学生在中高职两个阶段应取得职业资格证的要求,保证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作者单位: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Z].教职成[2008]8号文件.
[2]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Z].教职成[2009]2号文件.
[3]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文件.
[4]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Z].教高[2000]2号附件一.
责任编辑赖俊辰
关键词:中职;高职;课程体系
中高职衔接涉及到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等诸多方面,笔者认为,中高职衔接的基础是专业设置的衔接,关键与核心是中高职课程的衔接。中高职衔接应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统筹安排专业教学计划,采用模块化的课程形式,科学地制订专业教学计划。
1.在课程设置上,采用模块化。
笔者认为,为了做好中职课程与高职课程的有机联系与整合,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发展,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宜采用模块化课程设置(具体见中高职衔接模块化课程设置结构示意图)。
如上图所示,中职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任意选修课三大类。其中,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语文课、数学课、外语课、体育与健康课、计算机基础课等。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中职公共基础课教学大纲的标准要求以及中职生入学时的文化基础差异和有无升读高职的愿望,将公共基础课模块分为两个层次标准进行教学,即公共基础课1和公共基础课2。公共基础课1为中职生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公共基础课2为中职生升学需要而设置,与高职入学考试标准对应,高于公共基础课1的标准。
专业技能课分为专业基础平台课、专业技能核心课、专门化专业技能课、顶岗实习模块。其中,学生刚入学时,专业技能课可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教学,以后可根据个人需要再分专业教学;专业基础平台课模块,适用于专业大类中各个专业的需要,如土木类专业,开设了建筑制图、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测量等专业基础平台课;专门化专业技能课模块是针对一个专业对应的若干个不同职业岗位设置的专门化课程,专门化专业技能课为限定选修课程,学生可结合自己的特长爱好和市场需要选修。
在中职阶段,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核心课和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程如中职工科类专业选修的音乐、美术、艺术等人文科学类课程,以及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课程。
同样,在中高职专业对口衔接的基础上,高职课程设置与中职阶段课程设置形式类似,分为文化基础课、专业技能核心课、专门化专业技能课、顶岗实习、任意选修课模块。其中,文化基础课应满足教育部规定的高职教育基本要求,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数学课、外语课、体育与健康课等。
在高职的专业技能核心课、专门化专业技能课、顶岗实习的专业教学中,应注意做好与中职教学内容的衔接、深化与提升。所以,专业技能核心课模块和专门化专业技能课模块在中高职阶段的具体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有较大的区别,应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根据两个阶段培养目标的不同要求设置专业课程与取舍教学内容。
顶岗实习是中高职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顶岗实习强化校企之间的合作,使得教学与就业岗位之间实现“无缝对接”。但是,两个阶段的顶岗实习内容与侧重点应有所不同,高职阶段顶岗实习2是中职阶段顶岗实习1的深化拓展与技能提升。
另外,学生在中职、高职阶段的专业学习过程中,除了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外,还应参加行业及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定点机构等进行的培训和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以增强职业技能水平和在社会上的就业竞争力。比如,学生在高职阶段取得的职业资格证2应是中职阶段职业资格证1的范围拓展与技能级别的提升。
2.在学制上,采用“3 2”模式。
目前,我国中职学历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高职学历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一般也为3年。笔者认为,中职与高职教育的衔接宜采用“3 2”的学制模式。因为,中职生毕业时对本专业领域知识已有了一定的学习,因此,中职与高职对口衔接时的高职学制不需要3年,2年即可满足高职教学要求。
3.科学制订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计划。
在制订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职业院校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区域、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特别要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根据市场对专业岗位群的特点要求和对毕业生就业能力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场地、师资和设备等基本条件,确定中职与高职专业培养目标,同时科学地进行课程设置与确定教学内容。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使得中职与高职毕业生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职业院校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中职阶段的德育课和高职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要针对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文化)基础课与专业技能课之间的关系,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方面,要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职业院校要重视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实习实训基地条件。积极推进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满足日常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要加强与企业合作,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共建校外实训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的需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4)正确处理中职与高职教育之间的衔接关系,确保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制订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计划时,既要考虑中职生的升学问题,也要考虑中职生与高职生的就业问题,处理好此两个问题也就能做好中高职的衔接工作。中职升学问题的关键是中职阶段的语文、数学、外语等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要防止为了中职学生的升学需求,片面地增加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比例,而弱化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从而影响中职毕业生的培养质量。
做好中职与高职各模块的课程设置,特别是专业基础平台课模块、专业技能核心课模块和专门化专业技能课模块的课程设置,衔接好中职与高职的专业技能课程,同时要明确规定学生在中高职两个阶段应取得职业资格证的要求,保证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作者单位: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Z].教职成[2008]8号文件.
[2]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Z].教职成[2009]2号文件.
[3]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文件.
[4]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Z].教高[2000]2号附件一.
责任编辑赖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