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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理区划较为直观的反映水文现象的一般规律。本文在梳理黑龙江流域水文地理相关知识的前提下,根据行政、地表水与地下水三因素分区原则对其进行区域划分。该流域按照地表水系划分为8个区域;按照地下水划分为9个水文地质分区;按行政管理划分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等14个区域。根据不同的因素对黑龙江流域进行分区,可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