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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9日下午3时零4分。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委员们郑重地按下了自己桌上的表决器。赞成162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吴邦国委员长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获得通过。
这是一个牵动亿万人心弦的时刻——两千六百年的农业税征收历史在中国大陆划上了句号。
有人说,这是中国9亿农民在新年里收到的一个大红包。然而,也有人看到,农业税的取消并不意味着困扰中国多年的“三农”问题迎刃而解了,相反的,更多更艰巨的问题被凸显出来了。
当然,这并不是税改带来的,而是这些问题早就存在,正是由于农业税的取消使这些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逼迫我们必须去进行改革。
问题一:农民负担降低了吗?
2005年年底,《中国青年报》记者闵捷到四川的八一乡调查。这个乡曾经在2002年因为强行征收税费导致了农民服毒自杀的恶性事件。停止征收农业税让这个乡的农民由衷地感到高兴,但同时他们也表示,家里的情况并没有什么好转,主要问题是务农不挣钱,由于肥料、饲料等的涨价,卖粮、卖肉的收入最多只能和成本持平,加上孩子上学等费用,“全靠出去打工”才能勉强维持生计。
有专家推断,今年废止《农业税条例》,免收农业税将使农民“减负”300亿元,这个数字按农村人口一平均,也只有70多元。近些年来,化肥、机收机种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涨幅较大,达到一倍多,比如尿素,从原来的每50公斤56元涨到了120元,农民因“减负”增加的收入在相当大程度上被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吞噬了。
同时,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剪刀差”仍然存在。什么是“剪刀差”?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农产品的价格被压低,从而在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的交换中,随着价格的变化,用同样多的农产品交换得到的工业品越来越少,把这种趋势用动态曲线画出来,就形成了一个张开的剪刀的形状,所以叫做剪刀差。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利用这种“剪刀差”,不断从农村提取资金,完成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剪刀口子张张合合,剪去了农民的利益,城市发展起来,可以说农民为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
进入市场经济后,又形成了新的“剪刀差”。一是通过压低土地的价格,政府来征地,企业来占地,而农民得到的补偿却少之又少,而开发商却利用这些土地赚取了丰厚的利润;二是通过压低农民工的工资来获取城市发展的资本。据报道,广东等地在10年的巨大发展之后,农民工的工资水平竟与10年前基本持平,很多农民工辛苦打工10年的所得还不如有些老板一顿饭的花费。“剪刀差”的存在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有专家估计,目前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已经达到了6:1以上。
另一方面,农民在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负担仍然很重。城里的中学、大学越建越豪华,而很多乡村的小学还是希望小学,要捐款才能建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信春鹰算了一笔帐:“去年(2004年)农民人均收入2936元,纯收入800多元,而一个大学生每年的支出是七八千元,本科四年下来差不多花3万元,相当于一个农民35年的收入!”
在医疗方面,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这种现象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往往一个人得病拖累全家甚至亲戚朋友,甚至有的农民得了重病,没钱就干脆不治了。1978年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是85%左右,目前还不到20%。不适当的医疗市场化使一些农民买不起药,看不起病,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后农业税时代,如何有效地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防止新一轮的“税变费”、切实地帮助农民增收、为农民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就不可回避地摆在我们面前,政府部门必须有所作为。
问题二:农村基层政权靠什么运转?
我们都知道,政府部门不会自己产生价值,它运转的经费主要来自于税收。2004年,全国的农业税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不足1%,这为取消农业税提供了财力上的保障。然而,由于发展不平衡,在许多欠发达和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的乡镇一级政权,其农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还是相当大的,有的超过50%甚至70%,取消农业税后,这些地方的办公经费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甚至连工作人员开支都成了问题。
税费改革后,“农债”问题凸显了出来。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乡村两级在兴办教育、农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举办乡镇企业、小康村达标以及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活动中积累了不少历史债务,农业税免了,还债显得更加困难。吉林省一位乡镇领导无奈地说,税改之后,自己和其他“乡官”都成了“杨白劳”,被债主逼得四处躲债。
取消农业税和各种对农民的集资摊派,固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使得农村教育、卫生、文化、道路、饮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缺乏资金的保障。如有的“示范村”只是做个样子,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很差。这些钱从哪里来?这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思路下,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为农村“输血”,但这并不足以弥补乡村财政因改革引起的收支缺口。在行政经费支出压力下,个别地方出现了巧立名目向农民征收新的款项,甚至以加大罚款来弥补经费不足的苗头。有专家指出,我们的乡镇政权机构过于庞大才是造成经费困难的真正原因,所以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要配套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
湖北的咸宁市咸安区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咸安区政府重新检讨和定位自己该管什么和不该管什么,给自己列出一个权力清单。凡是农民能依法自立自理的事,政府就不要去管了。现在,咸安区除了保留派出所、国税所等机构外,其余的乡镇站所“摘牌、收章、改制、走人”,同时把公共服务项目化,凡是具有一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加项目投标。改革使基层政府精简了人员,节约了经费,而个人、企事业单位和村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出来。
充满矛盾,也充满契机
后农业税时代来临了,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改革契机的时代。
农业税的取消,促使广大乡村干部摆脱了过去那种“对上负责”、对下“要钱要粮要命”的尴尬角色,使之真正成为为农民办事的“服务员”,同时促进了基层管理机关的职能转换和体制改革。
农业税的取消,也促使国家进一步改革农村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保障农民更公平地享受这些最基本的社会福利,与城市居民共享改革成果。
农业税的取消,开启了一个农民权利时代,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农民的权利实现问题,这其中一是土地权,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二是自治权,把乡村的管理权切实还给农民。
农业税的取消,也推动人们进一步反思目前的城乡二元化结构,“城里人”和“农村人”之间的身份壁垒将被逐步打破,“自由迁徙”和“城乡一体化”将不再是个遥远的梦。
取消农业税是一个里程碑,对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来说,它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长期困惑中国的“三农”问题也会像“农业税”一样成为历史名词。
这是一个牵动亿万人心弦的时刻——两千六百年的农业税征收历史在中国大陆划上了句号。
有人说,这是中国9亿农民在新年里收到的一个大红包。然而,也有人看到,农业税的取消并不意味着困扰中国多年的“三农”问题迎刃而解了,相反的,更多更艰巨的问题被凸显出来了。
当然,这并不是税改带来的,而是这些问题早就存在,正是由于农业税的取消使这些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逼迫我们必须去进行改革。
问题一:农民负担降低了吗?
2005年年底,《中国青年报》记者闵捷到四川的八一乡调查。这个乡曾经在2002年因为强行征收税费导致了农民服毒自杀的恶性事件。停止征收农业税让这个乡的农民由衷地感到高兴,但同时他们也表示,家里的情况并没有什么好转,主要问题是务农不挣钱,由于肥料、饲料等的涨价,卖粮、卖肉的收入最多只能和成本持平,加上孩子上学等费用,“全靠出去打工”才能勉强维持生计。
有专家推断,今年废止《农业税条例》,免收农业税将使农民“减负”300亿元,这个数字按农村人口一平均,也只有70多元。近些年来,化肥、机收机种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涨幅较大,达到一倍多,比如尿素,从原来的每50公斤56元涨到了120元,农民因“减负”增加的收入在相当大程度上被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吞噬了。
同时,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剪刀差”仍然存在。什么是“剪刀差”?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农产品的价格被压低,从而在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的交换中,随着价格的变化,用同样多的农产品交换得到的工业品越来越少,把这种趋势用动态曲线画出来,就形成了一个张开的剪刀的形状,所以叫做剪刀差。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利用这种“剪刀差”,不断从农村提取资金,完成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剪刀口子张张合合,剪去了农民的利益,城市发展起来,可以说农民为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
进入市场经济后,又形成了新的“剪刀差”。一是通过压低土地的价格,政府来征地,企业来占地,而农民得到的补偿却少之又少,而开发商却利用这些土地赚取了丰厚的利润;二是通过压低农民工的工资来获取城市发展的资本。据报道,广东等地在10年的巨大发展之后,农民工的工资水平竟与10年前基本持平,很多农民工辛苦打工10年的所得还不如有些老板一顿饭的花费。“剪刀差”的存在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有专家估计,目前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已经达到了6:1以上。
另一方面,农民在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负担仍然很重。城里的中学、大学越建越豪华,而很多乡村的小学还是希望小学,要捐款才能建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信春鹰算了一笔帐:“去年(2004年)农民人均收入2936元,纯收入800多元,而一个大学生每年的支出是七八千元,本科四年下来差不多花3万元,相当于一个农民35年的收入!”
在医疗方面,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这种现象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往往一个人得病拖累全家甚至亲戚朋友,甚至有的农民得了重病,没钱就干脆不治了。1978年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是85%左右,目前还不到20%。不适当的医疗市场化使一些农民买不起药,看不起病,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后农业税时代,如何有效地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防止新一轮的“税变费”、切实地帮助农民增收、为农民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就不可回避地摆在我们面前,政府部门必须有所作为。
问题二:农村基层政权靠什么运转?
我们都知道,政府部门不会自己产生价值,它运转的经费主要来自于税收。2004年,全国的农业税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不足1%,这为取消农业税提供了财力上的保障。然而,由于发展不平衡,在许多欠发达和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的乡镇一级政权,其农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还是相当大的,有的超过50%甚至70%,取消农业税后,这些地方的办公经费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甚至连工作人员开支都成了问题。
税费改革后,“农债”问题凸显了出来。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乡村两级在兴办教育、农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举办乡镇企业、小康村达标以及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活动中积累了不少历史债务,农业税免了,还债显得更加困难。吉林省一位乡镇领导无奈地说,税改之后,自己和其他“乡官”都成了“杨白劳”,被债主逼得四处躲债。
取消农业税和各种对农民的集资摊派,固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使得农村教育、卫生、文化、道路、饮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缺乏资金的保障。如有的“示范村”只是做个样子,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很差。这些钱从哪里来?这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思路下,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为农村“输血”,但这并不足以弥补乡村财政因改革引起的收支缺口。在行政经费支出压力下,个别地方出现了巧立名目向农民征收新的款项,甚至以加大罚款来弥补经费不足的苗头。有专家指出,我们的乡镇政权机构过于庞大才是造成经费困难的真正原因,所以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要配套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
湖北的咸宁市咸安区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咸安区政府重新检讨和定位自己该管什么和不该管什么,给自己列出一个权力清单。凡是农民能依法自立自理的事,政府就不要去管了。现在,咸安区除了保留派出所、国税所等机构外,其余的乡镇站所“摘牌、收章、改制、走人”,同时把公共服务项目化,凡是具有一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参加项目投标。改革使基层政府精简了人员,节约了经费,而个人、企事业单位和村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出来。
充满矛盾,也充满契机
后农业税时代来临了,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改革契机的时代。
农业税的取消,促使广大乡村干部摆脱了过去那种“对上负责”、对下“要钱要粮要命”的尴尬角色,使之真正成为为农民办事的“服务员”,同时促进了基层管理机关的职能转换和体制改革。
农业税的取消,也促使国家进一步改革农村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保障农民更公平地享受这些最基本的社会福利,与城市居民共享改革成果。
农业税的取消,开启了一个农民权利时代,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农民的权利实现问题,这其中一是土地权,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二是自治权,把乡村的管理权切实还给农民。
农业税的取消,也推动人们进一步反思目前的城乡二元化结构,“城里人”和“农村人”之间的身份壁垒将被逐步打破,“自由迁徙”和“城乡一体化”将不再是个遥远的梦。
取消农业税是一个里程碑,对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来说,它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长期困惑中国的“三农”问题也会像“农业税”一样成为历史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