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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档案法》及青山区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青山区档案局对建区后满三十年的档案进行了开放工作。结合青山区实际情况,按照现行档案开放办法分类整理了满30年应控制使用档案案卷和可开放档案案卷共计1095卷,所整理的内容为1978年到1988年间的1号全宗至10号全宗。对已经整理的内容进行了电子录入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