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立案事项的通知

来源 :创业者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md63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立案事项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其他文献
3名员工通过法院拿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9天后,3人义请求劳动保障局按照《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更高的赔偿金。一
【正】 邓小平的分配理论对于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与发展进程中遇到的收入分配问题,有着独特的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按劳分配学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
2006年9月6日上午,广东第一家创业培训学院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国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佛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河义,国家劳动保障部社
2005年10月9日下午,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顺德区委书记陈云贤,顺德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李亚娟,区委区政府马洪胜副秘书长等一行到顺德区劳动保障系统调研。陈云贤书记一行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