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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各项法律研究也呈现繁荣的情形,然而对于民事诉讼法而言,其研究的繁荣只停留在表面上,事实上其理论构成与研究深度存在贫困化的特点,这导致我国民事诉讼法与现实相背离的现象明显。文章主要从民事诉讼与实践脱离、研究方法缺失、研究主体失位、程序与实体分离这四个方面探讨民事诉讼法学贫困化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