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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最近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本文正是针对这一热点问题展开讨论,从食品安全问题的概念、影响、成因和解决方案方面着手,旨在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希望这一问题能够早日解决。
关键词:食品安全;道德;法律法规
史玉柱自嘲:大多数企业家都是坏人。史玉柱又说,企业盈利就是最大的道德。于是,我们看到,在GDP不断增长的今天,有太多的数字都包裹着华丽的谎言。
去年开始,触目惊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铺天盖地而来,从双汇的瘦肉精,到上海的染色馒头,到农夫山泉的虫卵,到味千拉面的“骨汤门”,从肯德基的“豆浆门”跟“老油门”,到永和豆浆的“冲泡门”,到蒙牛牛奶的“中毒门”,再到雀巢的“细菌门”……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有的人不禁感叹,在中国,还有什么可以吃?
去年本人在香港有幸与一家保险公司的高层闲聊,他问我:“我搞不懂,为什么很多大陆游客来香港买奶粉呢?奶粉那么沉,带回去多麻烦。”我告诉他,中国的奶粉配方可能不是那么健康,讲了三鹿的事情,讲了中国大陆的百姓更相信香港的奶粉,因为大部分是国外进口的。当我回来后,又听到了这样的消息,2011年8月1日,香港食物安全报告显示,雀巢脱脂高钙牛奶饮品被检查出蜡样芽孢杆菌超标近130倍。无论是小企业,还是大企业,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在面向中国大陆市场时,似乎就变得肆无忌惮,食品安全问题迭出。
食品安全的负面影响很大,最直接的最严重的便是威胁到了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比如三聚氰胺导致大头娃娃的出现,蒙牛牛奶导致众多学生中毒住院……而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还会带来其他的负面影响,最主要的,一是食品安全事件对于经济和民生的冲击。二是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影响。
食品安全问题是多种原因的集合体,所谓“民以食为天”,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的要求和关注应该高于其他商品。国内食品安全事件进入一个多发期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水平密不可分。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收入增长推动了食品生产和加工业快速发展,这与相对滞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制度之间产生了矛盾,在缺乏有效对冲和缓和机制的情况下,矛盾在媒体和社会大众的传播下被放大,从而引起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不满和失望情绪。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表面上直接原因是不良生产者的违法行为,但更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和政府检测监督机制的失灵。按照引致食品污染的不同诱因和解决方式的差异,我们可以把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四类:自然环境或客观条件的影响、利益相关者不计后果一己私利的影响、技术问题的影响、法制不健全的影响。
解决中国人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不卫生的加工方式,各种添加剂,含有激素的食物等早就应该退出中国。在我看来,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需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加强生产者和加工者的道德水平
道德不是强制的,它的强制力是不如法律法规的,但是加强道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根本上缓解问题,如果生产者和加工者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做到“食以安为先”,将公众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良心生产和加工,树立起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会使食品安全问题大大改善。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只有中国才会出现,但是在中国尤其严重。在其他国家,之所以控制得好事因为其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得要优于中国。比如,在美国,经营者明知故犯可判形10年;在德国,违法者枣刑事诉讼并追加巨额赔偿;在韩国,造毒食品企业责任人10年内禁止营业;在法国,卖过期食品的超市立刻关门……生产者和加工者为了一己私利运用了伤害人们生命健康的手段,如果他们这一行为的成本大于盈利的话,他们自然不会去做,出台严厉的法律法规,如果可以,再制定举报有奖的政策,相信不法者不会再轻举妄为。当然,政府和各个部门的清廉和公正执法是重要的前提,不能出现政商勾结的现象。最后,还要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政府的食品监管及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应覆盖从田间到餐厨的每一个环节。
三、设计食品监管机制
由于部门利益等因素,当下的食品监管实行多部门分散分段管理,监管权力的分散,也必然导致监管能力和法律责任的分散,这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内地输港澳食品保持极高合格率,原因之一是由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管部门监控整个食物链安全,这种行之有效的监管体制,为何不能推而广之?再有,希望监管机制能够做到面向大众,做到透明,实行机构体系和监管行为的民主化、平等化。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公众参与程度的差别,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最大的不同。我国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通常会求助于消协。但各地的消协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由同级工商部门主管,削弱了消协作为法定职能非政府机构的独立性,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总结国外消费者保护的经验,我们认为只有广泛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受害消费者的权利,食品安全问题才不会在朗朗青天之下遁于无形,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试法。
最后,我们消费者也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能够识别安全标志,选择健康的食物,没有需求,相信那些不法者也会无利可图无法再继续不法行为。
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来完成,希望国家能够切实加强力度和坚定处理该问题的信心,希望我们会重拾对国内食品企业的信心,重拾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心,重拾对我们GDP的信心,我们不仅要在数字上赢过其他国家,更要在质量上赢过其他国家,毕竟百姓才是立国之根本,百姓的满意和幸福才应是一个国家最终追求的目标。(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学院)
参考文献:
[1]杨中柱.浅谈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食品安全建设思路[J].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2009,02.
[2]荆仁.为保食品安全,发达国家各有狠招[J].共产党员,2011,12.
关键词:食品安全;道德;法律法规
史玉柱自嘲:大多数企业家都是坏人。史玉柱又说,企业盈利就是最大的道德。于是,我们看到,在GDP不断增长的今天,有太多的数字都包裹着华丽的谎言。
去年开始,触目惊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铺天盖地而来,从双汇的瘦肉精,到上海的染色馒头,到农夫山泉的虫卵,到味千拉面的“骨汤门”,从肯德基的“豆浆门”跟“老油门”,到永和豆浆的“冲泡门”,到蒙牛牛奶的“中毒门”,再到雀巢的“细菌门”……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有的人不禁感叹,在中国,还有什么可以吃?
去年本人在香港有幸与一家保险公司的高层闲聊,他问我:“我搞不懂,为什么很多大陆游客来香港买奶粉呢?奶粉那么沉,带回去多麻烦。”我告诉他,中国的奶粉配方可能不是那么健康,讲了三鹿的事情,讲了中国大陆的百姓更相信香港的奶粉,因为大部分是国外进口的。当我回来后,又听到了这样的消息,2011年8月1日,香港食物安全报告显示,雀巢脱脂高钙牛奶饮品被检查出蜡样芽孢杆菌超标近130倍。无论是小企业,还是大企业,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在面向中国大陆市场时,似乎就变得肆无忌惮,食品安全问题迭出。
食品安全的负面影响很大,最直接的最严重的便是威胁到了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比如三聚氰胺导致大头娃娃的出现,蒙牛牛奶导致众多学生中毒住院……而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还会带来其他的负面影响,最主要的,一是食品安全事件对于经济和民生的冲击。二是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影响。
食品安全问题是多种原因的集合体,所谓“民以食为天”,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的要求和关注应该高于其他商品。国内食品安全事件进入一个多发期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水平密不可分。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收入增长推动了食品生产和加工业快速发展,这与相对滞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制度之间产生了矛盾,在缺乏有效对冲和缓和机制的情况下,矛盾在媒体和社会大众的传播下被放大,从而引起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不满和失望情绪。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表面上直接原因是不良生产者的违法行为,但更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和政府检测监督机制的失灵。按照引致食品污染的不同诱因和解决方式的差异,我们可以把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四类:自然环境或客观条件的影响、利益相关者不计后果一己私利的影响、技术问题的影响、法制不健全的影响。
解决中国人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不卫生的加工方式,各种添加剂,含有激素的食物等早就应该退出中国。在我看来,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需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加强生产者和加工者的道德水平
道德不是强制的,它的强制力是不如法律法规的,但是加强道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根本上缓解问题,如果生产者和加工者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做到“食以安为先”,将公众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良心生产和加工,树立起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会使食品安全问题大大改善。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只有中国才会出现,但是在中国尤其严重。在其他国家,之所以控制得好事因为其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得要优于中国。比如,在美国,经营者明知故犯可判形10年;在德国,违法者枣刑事诉讼并追加巨额赔偿;在韩国,造毒食品企业责任人10年内禁止营业;在法国,卖过期食品的超市立刻关门……生产者和加工者为了一己私利运用了伤害人们生命健康的手段,如果他们这一行为的成本大于盈利的话,他们自然不会去做,出台严厉的法律法规,如果可以,再制定举报有奖的政策,相信不法者不会再轻举妄为。当然,政府和各个部门的清廉和公正执法是重要的前提,不能出现政商勾结的现象。最后,还要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政府的食品监管及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应覆盖从田间到餐厨的每一个环节。
三、设计食品监管机制
由于部门利益等因素,当下的食品监管实行多部门分散分段管理,监管权力的分散,也必然导致监管能力和法律责任的分散,这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内地输港澳食品保持极高合格率,原因之一是由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管部门监控整个食物链安全,这种行之有效的监管体制,为何不能推而广之?再有,希望监管机制能够做到面向大众,做到透明,实行机构体系和监管行为的民主化、平等化。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公众参与程度的差别,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最大的不同。我国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通常会求助于消协。但各地的消协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由同级工商部门主管,削弱了消协作为法定职能非政府机构的独立性,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总结国外消费者保护的经验,我们认为只有广泛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受害消费者的权利,食品安全问题才不会在朗朗青天之下遁于无形,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试法。
最后,我们消费者也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能够识别安全标志,选择健康的食物,没有需求,相信那些不法者也会无利可图无法再继续不法行为。
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来完成,希望国家能够切实加强力度和坚定处理该问题的信心,希望我们会重拾对国内食品企业的信心,重拾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心,重拾对我们GDP的信心,我们不仅要在数字上赢过其他国家,更要在质量上赢过其他国家,毕竟百姓才是立国之根本,百姓的满意和幸福才应是一个国家最终追求的目标。(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学院)
参考文献:
[1]杨中柱.浅谈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食品安全建设思路[J].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2009,02.
[2]荆仁.为保食品安全,发达国家各有狠招[J].共产党员,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