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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私营企业与公有制经济联营合作的比例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30%以上。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召开,把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了对国有企业采取“抓大放小”,继续壮大发展乡镇企业、巩固乡镇集体经济的要求。从而促进了私营企业与公有制经济的联营合作的比率迅速上升。笔者发现私营企业在与公有制经济联营合作的运行过程中,多数是依法进行,规范合法,社会效果良好。可是,有少数私营企业与公有制经济联营合作不规范。出现了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