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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代农村,由于多种文化形态的共存,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与冲突。“和谐”是当代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理性诉求。建设和弘扬农村和谐文化,既是历史的昭示和时代的要求,又是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理性诉求和农民的愿望,它要求农村不同性状文化之间保持共处与融通、变动与创新、开放与有序、中和与适度的关系。
关键词:农村多元文化;和谐文化;理性诉求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1)03-0116-04
在当代农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都市文化和西方文化、大众文化与高雅文化及先进文化等多种文化形态交织、交融甚至交锋而存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多元文化格局,理性自觉的文化选择是农村文化走向和谐的必然和趋向。那么,农村多元文化如何走向和谐呢?这既是农村文化选择的理性诉求,也是当代农村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本文在借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对农村文化选择的和谐理念与实践路径进行多维阐释,以进一步增加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自觉性。
一、共处和融通
共处和融通描述的是不同性状的文化之间所保持的一种和谐共存与互渗的关系。在当代农村,由于多种文化形态的共存,它们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亦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把农村多种文化的互生共存想象成一种无冲突无矛盾的境界是不现实的,我们需要正视和解决的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农村多种文化的矛盾与冲突问题。
纵观古今,对文化矛盾与冲突问题的认识和解决的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唯我独尊,搞文化专制主义,对异质文化采取绝对排斥的态度。历史上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曾以这种方式对待其它宗教,视一切不同于本教的教义和教徒为异教和异教徒,因而造成了无数宗教冲突甚至宗教战争。另一条文化选择的路径是,实行“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文化政策,对异质文化采取兼容并包、兼收并蓄的态度,允许其自由发展。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大多数诸侯国采取的就是这样一种文化政策,因而造成了“百家争鸣”的文化大繁荣的局面。从理论和实践上来比较两种文化选择的路径,显然,对异质文化采取“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政策,更符合文化发展的本质规律,也更有利于文化的生存与发展。因为不同文化的共存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每一种不同形态文化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亦有其局限性。因此,农村不同文化之间的共生与共存不但不会对文化自身发展产生损害作用,而且可以通过共存而共荣、互渗而互补。
共处与融通作为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既体现了农村主导文化所具有的宽容和开放的本质特点,也体现了农村不同文化之间的共存与共荣的关系。在当代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和谐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处理好主导文化与其它文化的关系,是农村和谐文化共处与融通这一理性诉求的关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是当今中国的主导文化,任何其它文化都不可以取代这一主导地位,因为只有马克思主义文化才能引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发展的开放体系,对于其它性质和形态的文化不仅不应予以拒斥,反而应以宽广的胸襟吸纳其精华,以丰富和完善自己。这里关键是要处理好文化的主导性与多样性的关系。主导性并不是单一性、专断性,而是包容了多样性于自身之内的主导性,没有多样性,就没有主导性。同样,多样性并不拒斥主导性,多样性是在主导性引领下的多样性,没有主导性,也就没有多样性。这就是主导性和多样性的辩证关系。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正确处理好农村不同文化之间的和平共存的关系。在当前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中,存在着社会主义文化、传统文化、都市文化和西方文化等多种文化形态的交织、交融和交锋。其中社会主义文化是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形态,对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具有指导作用;传统文化是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之久且在农村得到更多保存的民族文化,是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根基;都市文化是在城市生活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工业文明特征的文化,它对农村文化起着直接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西方文化通过传媒和都市场文化这个中介对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发生影响,其作用亦不可低估。这几种文化既相互交织和交融,又相互矛盾和交锋,决定着农村和谐文化的生成和发展。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文化政策,促进农村多种文化形态的共处、融通与和谐发展。
二、变动与创新
“和谐”是当代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理性诉求。“和谐”不是和而不动,而是动态中的和谐,只有在不断的变动和创新中才能求得真正的和谐。从农村和谐文化的生成与发展来说,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变动与创新。
一定的文化都是为了适应一定的生存环境而逐渐形成和产生的。当一种文化模式形成之后,其必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人类的生存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是因为随着人类生产水平的提高和技术的不断改进,其改造自然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拓展,从而造成人类生存环境的不断变动。这种变动与相对稳定的文化模式往往会形成不同程度的矛盾与冲突,其冲突的结果毫无疑问不是人们固守原来的文化模式,而是改变和革新旧有文化模式,以适应新的生存环境,从而在新的层次和新的高度上达到人与环境的和谐与平衡。但这种新的和谐与平衡又必然被人类新的生产活动和新的生存环境所打破,因而又会推动文化模式的再次更新。这是一个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
农村和谐文化是农村社会和谐的文化基础,无论是从文化自身的内在矛盾还是从和谐文化本身的性质来看,它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创新的过程之中。把农村多元文化的和谐看成是一个僵死和封闭的体系,恰恰是与其和谐性、优越性相违背的。农村和谐文化的和谐性与优越性表现在诸多方面,例如,它能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民对于文化的多方面的需求,它能实现对农村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等等。但是其和谐性与优越性的最根本性的表现,在于它的内在本质的巨大发展和创新能力,在于它始终保持自身的开放特性,关注农村实践的新发展,并不断地通过内在的创新机制,使其自身适应当代中国文化的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农村和谐文化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具有这种辩证的、革命的和创造的精神。这种精神,首先表现在它对现实的批判性上,一般而言,客观现实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动过程之中,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也会不断涌现。对此,有的人习惯于用旧的眼光去看待这些新的事物,或者从旧的传统文化观点出发,把新的事物诅咒为腐朽和反动的东西。而辩证法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能从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中把握它的未来趋势,发现其不合理中的合理性和合理性中的不合理性。
由此可见,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和谐性,如果没有辩证的本性,是难以识别新和旧的差别的,如在形而上学者看来,旧的就是旧的,新的还是旧的。所以,对于农村和谐文化而言,只有确立了辩证的态度,具备了辩证的本质,才具有创造和创新的冲动和活力。其次,农村和谐文化辩证的创新性质,也表现在对自身的自我批判上。它不仅把外在事物,而且把自身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是一种暂时的形态,当它不适应新的实际情况时,能毫不留情地批判自身,以适应新的实践。农村和谐文化正是因为具有了这种自觉的内在创新机制,才能不断实现自我创新,这既是它的辩证本性的表现,也是它的和谐性和优越性的表现。
三、开放与有序
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共处和融通、变动与创新的特点,决定了它必定具有开放的特性。有序开放是变动和创新之源,是共处和融通之基。没有开放,就没有变动与创新,没有开放,也就没有共处与融通。
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农村和谐文化的开放性,从根本上来讲,是由它的内在的辩证本性所决定的。和谐,作为多样性的统一,包含着新与旧的矛盾以及先进与落后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的推动作用,促使它从内容和形式上向实践敞开,以便在与环境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过程中,吸取新的力量,提高自己适应环境的和谐有序度。在这里,开放既是农村和谐文化辩证本性的必然表现,又是农村和谐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过去,人们往往把事物的内在矛盾当作其发展的根本动力,这固然是对的,但把事物的环境作为事物变化的外因,仅仅把它看成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外在条件,就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了。事实上,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源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与外在环境条件的交换过程中所获得的。这里有一个事物自身把外在的物质、能量、信息转化为自身动力机制的过程及由外在的条件变为内在动力的过程,这种外在因素的内在化,同时也就是内在因素的外在化。正是通过这种双向的“敞开”和构建,事物才获得了内在的动力资源,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开放也是动力之源。具体地说,农村和谐文化的开放特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向农村社会实践的开放,二是向环境即其它文化系统的开放;三是向自身的开放。
首先是向农村社会实践的开放。农村和谐文化是与农村社会实践血肉相连的文化,它扎根于社会实践的沃土之中,和社会实践融为一体。因此,农村和谐文化始终是向农村实践敞开着的,实践中的一切新的变动和新的发展,都能够及时地在其文化系统中得到正确的反映。诚然,理论对实践的反映不是一种直观的照相似的过程,它不是即时的和一次性完成的,而是要经历一个由浅入深的研究和探索的过程。同时,一种文化理论往往能够根据事物的必然规律,超前地预测事物的发展。因此,农村文化与社会实践不是机械的统一,更不是重合,而是有差别和对立的辩证的统一。正是由于这种差别和对立的存在,才使农村和谐文化能永远保持一种开放的姿态,日益在主客体的矛盾关系中逼近现实,达到更高水平和更深程度的统一。农村文化只有永远保持对农村实践的这种无条件的敞开性,才能够不断获取实践的新的动力资源。
其次是向环境即其它文化系统的开放。对于农村文化系统而言,它的生存环境,也就是其它文化系统的存在构成了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环境条件。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一定事物,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产生的,也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农村和谐文化的存在和发展同样也离不开一定的环境条件。这主要表现为农村和谐文化必须从它的环境即其它文化系统中,直接吸取有用的养分来滋养自己。从农村文化发展的最终动力源泉来看,它来源于农村社会实践,但就其直接的动力源泉来看,它来源于与其它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之中。由农村社会实践转化为农村文化的动力源泉,有一个理论反映与建构的过程。农村其它文化系统当中的有益成分,归根结蒂正是源于农村实践,但它又对实践成果进行了理论改造,所以能够直接加以利用。
再次,农村和谐文化也向自身开放。农村文化具有一个较为稳定的内在结构。这种稳定的结构,一方面是我们吸收和反映农村社会实践以及其它文化系统的有益资源的先在条件,另一方面由于它的惯性作用,它又对这种吸收和反映形成制约作用。因此,农村文化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总是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和惰性,这就要求我们对农村和谐文化自身也要保持一种开放的姿态。当发现农村文化的内在结构与外在的环境条件以及农村社会实践不相适应时,就应及时对这种内在结构加以改革,以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实践。
农村和谐文化这三方面的开放是一种全方位的开放,其中对农村社会实践的开放是农村和谐文化发展最终的源泉,对环境即其它文化的开放是农村和谐文化发展的直接动力之一,而向自身的开放是农村和谐文化发展内在机制的重要表现。
四、中和与适度
中和与适度是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诉求。它表征着农村和谐文化不仅符合社会的客观规律,而且表征为一种合理的、适度的和不偏不倚的文化属性。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和是指事物和人们的行为符合“道”的准则的一种合理状态,或如何使我们的言行符合“道”的准则的方法与途径。孔子把中和界定为一种符合“礼”的行为,提出了“过犹不及,执两用中”、“扣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第九》)的方法论。在孔子看来,任何一个事物和一种行为都有其存在的度量界限,如果在一端达不到这种度量界限即“不及”,就是一种落后的或保守的倾向;如果在另一端超越了度量界限即“过”,就是一种过激或偏激的倾向。只有使事物和人们的行为保持在度量界限内,才能够与道德准则相一致。因此,他提出中庸之道的原则,要求人们的行为要保持适度,坚守中庸,不偏不倚,恰到好处,反对过与不及这两种错误偏向。
这种中和的精神理念表现在农村和谐文化上,就呈现为中和与适度的本质特征。首先农村和谐文化具有中和的属性,即是说它符合客观社会的本质规律,是这种客观规律在理论上的正确反映。判断农村文化是不是和谐的,是真和谐还是假和谐,一个重要的标准就看它是否符合“道”的准则即客观规律性。歪曲客观规律的文化,不能称之为和谐文化,违背客观规律的文化则与和谐文化背道而驰。农村文化越能够深刻地反映客观规律,它的和谐度就越高。反过来说,农村文化越和谐,就越深刻地反映了农村文化的客观本质规律。因此,评判农村文化的和谐与否,要看它是否正确地和深刻地反映了客观规律。这种观点虽然是两千多年前的孔子提出来的,但是直到今天,它对于我们如何认识农村文化的性质不无启迪意义。其次,农村和谐文化具有适度的属性。把事物或者人们的行为保持在度的范围内,同时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农村和谐文化坚持适度的原则,就是要反对保守落后和狂热过激的两种错误倾向,防止由一个极端滑到另一个极端,或用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从宏观方面讲,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就是要反对“左”的和右的两种倾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正确路线。在整个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曾经多次受到来自“左”和右的错误路线的干扰,给我们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今天,在思想路线上反对“左”和右的错误倾向,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开放,仍然是我们党在文化理论战线的重要任务。从微观方面来讲,在改革和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建设农村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使自己的一切言行都合乎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有益于社会主义改革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反对和防止极端化的错误倾向和错误行为。
具有中和与适度特征的农村和谐文化,与保守落后的农村文化以及狂热偏激的农村文化具有本质的不同。在人类文化史上,我们不难发现种种保守落后的和反动偏激的文化,它们与人类追求和谐、合理和公正的文化相对立。历史证明,只有和谐文化才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和人类的共同追求,而那些形形色色落后的、保守的、反动的、狂热的、偏激的文化则违背了历史的规律和人们的共同愿望。因此,建设和弘扬农村和谐文化,既是历史的昭示和时代的要求,也是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理性诉求和农民的愿望。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2.
[2] 韩美群.和谐文化论[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41.
[3] 左亚文.和合思想的当代阐释[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71.
[4] 夏建国.实践规范论[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01.
[5] 余英时.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36.
责任编辑余青
On Rational Appeals of Contemporary Rural Multicultural Choices
HAN Mei-qun
(Zhongnan Uniecrsity ofEconomics and LawWuhanHubei430073)
Abstract:Due to the coexistence of a variety of cultural forms, the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are inevitable in contemporary rural areas.The harmonious rural culture is the rational appeal of contemporary rural multicultural choices.We should build and promote rural harmonious culture,which is not only both the historical manifestation and the requirement of the times,but also the rational appeal of rural multicultural choices and farmers’desire,which requires all kinds of rural cultures to keep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oexistence and the accommodation,the change and the innovation,the opening and the order,the neutralization and the moderation.
Key words:the rural multi-culture; the harmonious culture; the rational appeal
关键词:农村多元文化;和谐文化;理性诉求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1)03-0116-04
在当代农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都市文化和西方文化、大众文化与高雅文化及先进文化等多种文化形态交织、交融甚至交锋而存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多元文化格局,理性自觉的文化选择是农村文化走向和谐的必然和趋向。那么,农村多元文化如何走向和谐呢?这既是农村文化选择的理性诉求,也是当代农村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本文在借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对农村文化选择的和谐理念与实践路径进行多维阐释,以进一步增加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自觉性。
一、共处和融通
共处和融通描述的是不同性状的文化之间所保持的一种和谐共存与互渗的关系。在当代农村,由于多种文化形态的共存,它们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亦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把农村多种文化的互生共存想象成一种无冲突无矛盾的境界是不现实的,我们需要正视和解决的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农村多种文化的矛盾与冲突问题。
纵观古今,对文化矛盾与冲突问题的认识和解决的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唯我独尊,搞文化专制主义,对异质文化采取绝对排斥的态度。历史上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曾以这种方式对待其它宗教,视一切不同于本教的教义和教徒为异教和异教徒,因而造成了无数宗教冲突甚至宗教战争。另一条文化选择的路径是,实行“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文化政策,对异质文化采取兼容并包、兼收并蓄的态度,允许其自由发展。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大多数诸侯国采取的就是这样一种文化政策,因而造成了“百家争鸣”的文化大繁荣的局面。从理论和实践上来比较两种文化选择的路径,显然,对异质文化采取“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政策,更符合文化发展的本质规律,也更有利于文化的生存与发展。因为不同文化的共存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每一种不同形态文化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亦有其局限性。因此,农村不同文化之间的共生与共存不但不会对文化自身发展产生损害作用,而且可以通过共存而共荣、互渗而互补。
共处与融通作为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既体现了农村主导文化所具有的宽容和开放的本质特点,也体现了农村不同文化之间的共存与共荣的关系。在当代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和谐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处理好主导文化与其它文化的关系,是农村和谐文化共处与融通这一理性诉求的关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是当今中国的主导文化,任何其它文化都不可以取代这一主导地位,因为只有马克思主义文化才能引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发展的开放体系,对于其它性质和形态的文化不仅不应予以拒斥,反而应以宽广的胸襟吸纳其精华,以丰富和完善自己。这里关键是要处理好文化的主导性与多样性的关系。主导性并不是单一性、专断性,而是包容了多样性于自身之内的主导性,没有多样性,就没有主导性。同样,多样性并不拒斥主导性,多样性是在主导性引领下的多样性,没有主导性,也就没有多样性。这就是主导性和多样性的辩证关系。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正确处理好农村不同文化之间的和平共存的关系。在当前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中,存在着社会主义文化、传统文化、都市文化和西方文化等多种文化形态的交织、交融和交锋。其中社会主义文化是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形态,对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具有指导作用;传统文化是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之久且在农村得到更多保存的民族文化,是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根基;都市文化是在城市生活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工业文明特征的文化,它对农村文化起着直接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西方文化通过传媒和都市场文化这个中介对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发生影响,其作用亦不可低估。这几种文化既相互交织和交融,又相互矛盾和交锋,决定着农村和谐文化的生成和发展。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文化政策,促进农村多种文化形态的共处、融通与和谐发展。
二、变动与创新
“和谐”是当代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理性诉求。“和谐”不是和而不动,而是动态中的和谐,只有在不断的变动和创新中才能求得真正的和谐。从农村和谐文化的生成与发展来说,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变动与创新。
一定的文化都是为了适应一定的生存环境而逐渐形成和产生的。当一种文化模式形成之后,其必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人类的生存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是因为随着人类生产水平的提高和技术的不断改进,其改造自然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拓展,从而造成人类生存环境的不断变动。这种变动与相对稳定的文化模式往往会形成不同程度的矛盾与冲突,其冲突的结果毫无疑问不是人们固守原来的文化模式,而是改变和革新旧有文化模式,以适应新的生存环境,从而在新的层次和新的高度上达到人与环境的和谐与平衡。但这种新的和谐与平衡又必然被人类新的生产活动和新的生存环境所打破,因而又会推动文化模式的再次更新。这是一个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
农村和谐文化是农村社会和谐的文化基础,无论是从文化自身的内在矛盾还是从和谐文化本身的性质来看,它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创新的过程之中。把农村多元文化的和谐看成是一个僵死和封闭的体系,恰恰是与其和谐性、优越性相违背的。农村和谐文化的和谐性与优越性表现在诸多方面,例如,它能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民对于文化的多方面的需求,它能实现对农村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等等。但是其和谐性与优越性的最根本性的表现,在于它的内在本质的巨大发展和创新能力,在于它始终保持自身的开放特性,关注农村实践的新发展,并不断地通过内在的创新机制,使其自身适应当代中国文化的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农村和谐文化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具有这种辩证的、革命的和创造的精神。这种精神,首先表现在它对现实的批判性上,一般而言,客观现实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动过程之中,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也会不断涌现。对此,有的人习惯于用旧的眼光去看待这些新的事物,或者从旧的传统文化观点出发,把新的事物诅咒为腐朽和反动的东西。而辩证法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能从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中把握它的未来趋势,发现其不合理中的合理性和合理性中的不合理性。
由此可见,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和谐性,如果没有辩证的本性,是难以识别新和旧的差别的,如在形而上学者看来,旧的就是旧的,新的还是旧的。所以,对于农村和谐文化而言,只有确立了辩证的态度,具备了辩证的本质,才具有创造和创新的冲动和活力。其次,农村和谐文化辩证的创新性质,也表现在对自身的自我批判上。它不仅把外在事物,而且把自身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是一种暂时的形态,当它不适应新的实际情况时,能毫不留情地批判自身,以适应新的实践。农村和谐文化正是因为具有了这种自觉的内在创新机制,才能不断实现自我创新,这既是它的辩证本性的表现,也是它的和谐性和优越性的表现。
三、开放与有序
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共处和融通、变动与创新的特点,决定了它必定具有开放的特性。有序开放是变动和创新之源,是共处和融通之基。没有开放,就没有变动与创新,没有开放,也就没有共处与融通。
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农村和谐文化的开放性,从根本上来讲,是由它的内在的辩证本性所决定的。和谐,作为多样性的统一,包含着新与旧的矛盾以及先进与落后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的推动作用,促使它从内容和形式上向实践敞开,以便在与环境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过程中,吸取新的力量,提高自己适应环境的和谐有序度。在这里,开放既是农村和谐文化辩证本性的必然表现,又是农村和谐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过去,人们往往把事物的内在矛盾当作其发展的根本动力,这固然是对的,但把事物的环境作为事物变化的外因,仅仅把它看成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外在条件,就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了。事实上,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源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与外在环境条件的交换过程中所获得的。这里有一个事物自身把外在的物质、能量、信息转化为自身动力机制的过程及由外在的条件变为内在动力的过程,这种外在因素的内在化,同时也就是内在因素的外在化。正是通过这种双向的“敞开”和构建,事物才获得了内在的动力资源,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开放也是动力之源。具体地说,农村和谐文化的开放特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向农村社会实践的开放,二是向环境即其它文化系统的开放;三是向自身的开放。
首先是向农村社会实践的开放。农村和谐文化是与农村社会实践血肉相连的文化,它扎根于社会实践的沃土之中,和社会实践融为一体。因此,农村和谐文化始终是向农村实践敞开着的,实践中的一切新的变动和新的发展,都能够及时地在其文化系统中得到正确的反映。诚然,理论对实践的反映不是一种直观的照相似的过程,它不是即时的和一次性完成的,而是要经历一个由浅入深的研究和探索的过程。同时,一种文化理论往往能够根据事物的必然规律,超前地预测事物的发展。因此,农村文化与社会实践不是机械的统一,更不是重合,而是有差别和对立的辩证的统一。正是由于这种差别和对立的存在,才使农村和谐文化能永远保持一种开放的姿态,日益在主客体的矛盾关系中逼近现实,达到更高水平和更深程度的统一。农村文化只有永远保持对农村实践的这种无条件的敞开性,才能够不断获取实践的新的动力资源。
其次是向环境即其它文化系统的开放。对于农村文化系统而言,它的生存环境,也就是其它文化系统的存在构成了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环境条件。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一定事物,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产生的,也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农村和谐文化的存在和发展同样也离不开一定的环境条件。这主要表现为农村和谐文化必须从它的环境即其它文化系统中,直接吸取有用的养分来滋养自己。从农村文化发展的最终动力源泉来看,它来源于农村社会实践,但就其直接的动力源泉来看,它来源于与其它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之中。由农村社会实践转化为农村文化的动力源泉,有一个理论反映与建构的过程。农村其它文化系统当中的有益成分,归根结蒂正是源于农村实践,但它又对实践成果进行了理论改造,所以能够直接加以利用。
再次,农村和谐文化也向自身开放。农村文化具有一个较为稳定的内在结构。这种稳定的结构,一方面是我们吸收和反映农村社会实践以及其它文化系统的有益资源的先在条件,另一方面由于它的惯性作用,它又对这种吸收和反映形成制约作用。因此,农村文化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总是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和惰性,这就要求我们对农村和谐文化自身也要保持一种开放的姿态。当发现农村文化的内在结构与外在的环境条件以及农村社会实践不相适应时,就应及时对这种内在结构加以改革,以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实践。
农村和谐文化这三方面的开放是一种全方位的开放,其中对农村社会实践的开放是农村和谐文化发展最终的源泉,对环境即其它文化的开放是农村和谐文化发展的直接动力之一,而向自身的开放是农村和谐文化发展内在机制的重要表现。
四、中和与适度
中和与适度是农村多元文化选择与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诉求。它表征着农村和谐文化不仅符合社会的客观规律,而且表征为一种合理的、适度的和不偏不倚的文化属性。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和是指事物和人们的行为符合“道”的准则的一种合理状态,或如何使我们的言行符合“道”的准则的方法与途径。孔子把中和界定为一种符合“礼”的行为,提出了“过犹不及,执两用中”、“扣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第九》)的方法论。在孔子看来,任何一个事物和一种行为都有其存在的度量界限,如果在一端达不到这种度量界限即“不及”,就是一种落后的或保守的倾向;如果在另一端超越了度量界限即“过”,就是一种过激或偏激的倾向。只有使事物和人们的行为保持在度量界限内,才能够与道德准则相一致。因此,他提出中庸之道的原则,要求人们的行为要保持适度,坚守中庸,不偏不倚,恰到好处,反对过与不及这两种错误偏向。
这种中和的精神理念表现在农村和谐文化上,就呈现为中和与适度的本质特征。首先农村和谐文化具有中和的属性,即是说它符合客观社会的本质规律,是这种客观规律在理论上的正确反映。判断农村文化是不是和谐的,是真和谐还是假和谐,一个重要的标准就看它是否符合“道”的准则即客观规律性。歪曲客观规律的文化,不能称之为和谐文化,违背客观规律的文化则与和谐文化背道而驰。农村文化越能够深刻地反映客观规律,它的和谐度就越高。反过来说,农村文化越和谐,就越深刻地反映了农村文化的客观本质规律。因此,评判农村文化的和谐与否,要看它是否正确地和深刻地反映了客观规律。这种观点虽然是两千多年前的孔子提出来的,但是直到今天,它对于我们如何认识农村文化的性质不无启迪意义。其次,农村和谐文化具有适度的属性。把事物或者人们的行为保持在度的范围内,同时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农村和谐文化坚持适度的原则,就是要反对保守落后和狂热过激的两种错误倾向,防止由一个极端滑到另一个极端,或用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从宏观方面讲,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就是要反对“左”的和右的两种倾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正确路线。在整个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曾经多次受到来自“左”和右的错误路线的干扰,给我们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今天,在思想路线上反对“左”和右的错误倾向,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开放,仍然是我们党在文化理论战线的重要任务。从微观方面来讲,在改革和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建设农村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使自己的一切言行都合乎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有益于社会主义改革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反对和防止极端化的错误倾向和错误行为。
具有中和与适度特征的农村和谐文化,与保守落后的农村文化以及狂热偏激的农村文化具有本质的不同。在人类文化史上,我们不难发现种种保守落后的和反动偏激的文化,它们与人类追求和谐、合理和公正的文化相对立。历史证明,只有和谐文化才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和人类的共同追求,而那些形形色色落后的、保守的、反动的、狂热的、偏激的文化则违背了历史的规律和人们的共同愿望。因此,建设和弘扬农村和谐文化,既是历史的昭示和时代的要求,也是农村多元文化选择的理性诉求和农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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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青
On Rational Appeals of Contemporary Rural Multicultural Choices
HAN Mei-qun
(Zhongnan Uniecrsity ofEconomics and LawWuhanHubei430073)
Abstract:Due to the coexistence of a variety of cultural forms, the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are inevitable in contemporary rural areas.The harmonious rural culture is the rational appeal of contemporary rural multicultural choices.We should build and promote rural harmonious culture,which is not only both the historical manifestation and the requirement of the times,but also the rational appeal of rural multicultural choices and farmers’desire,which requires all kinds of rural cultures to keep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oexistence and the accommodation,the change and the innovation,the opening and the order,the neutralization and the moderation.
Key words:the rural multi-culture; the harmonious culture; the rational app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