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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9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个条例从2010年12月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草案,到2011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再到2012年10月份三审通过,历时三年多。其中数易其稿,最终出台,可谓来之不易。条例的出台,对于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必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