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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一直是全国各地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村级农田水利、土地征用、交通道路、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增多。来宾镇自2006年6月启动“三村四化”新农村建设以来,累计投入水、电、路、气、房等新农村建设资金2.3亿元。因此,如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1)加强“三资”管理有利于巩固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加强“三资”管理有利于维护扩大农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3)加强“三资”管理,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2.2 存在问题
2.2.1 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公开不规范。虽然村都已实行村务公开,但由于监管不力,村务公开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①有的村财务公开不及时,致使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影响了干群关系。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完整,只有总收入和总支出两项,应该公开的内容未公开,比如重大财务事项、债权债务、资产等情况没有公开,监督对象难以实施监督,群众关心的集体“三资”不透明,致使有的村民采取上访、举报等方式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③缺乏必要的手续及严肃性,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应经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和中心审核员依据农村财务制度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二是民主理财机制不健全。民主理财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过程,是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行政村虽然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但95%以上的村都存在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没有履行好职能的情况。主要表现在:①理财小组成员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不掌握,凭经验去审理农村财务。②部分理财人员对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心不强,不讲原则,理财只是流于形式而已。③没有完善的理财制度,理财小组对应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权利等不明确。
3.2.2 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近年来,来宾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实物性、资源性资产管理不规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田水利、道路、房屋等设施日益增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2006年开始“三村四化”建设以来,接受的捐赠、资助不断增多。资产在出售、出租、发包管理过程中,操作简单,主要由个别村干部说了算;有的无书面合同,有书面合同的条款不清,留下纠纷和矛盾的隐患;有的承包项目承包款拖欠现象较多,回收不及时,甚至不收。
4、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4.1 加强“三资”管理透明度
1)各村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把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目标责任的内容纳入年度考核。通过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对广大群众开展民主教育,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加强民主监督,保障群众利益。各级领导、干部和村民要认识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
2)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①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各小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产权不明的,进行产权界定,并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无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应用效益并进行产权登记。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建立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变动情况并进行公示、公开,使“三资”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使村集体的各项收支置于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之中,遏制违规违纪现象,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4.2 健全“三资”监管机制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尊重农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委托代理中心应始终坚持在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前提下,与各行政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義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2)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农村财务人员要不断地学习,通过制度来管人、财、物,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规范运作。
3)财务公开规范化。村级财务公开在讲究规范性的同时,要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力求全明细公开。现金收支要每月定期逐笔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财务事项随时公开;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时间公开;另外,对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决算验收、集体和村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各种科技措施扶持资金、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集体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等也应公开,确保村民及时、全面了解村级财务发生情况。同时公开手续要齐全,要有村两委公章,代管中心审核章、民主理财小组章,以及村委负责人、村会计、出纳员签字。
4)真正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具有文化思想素质高、政治意识强、工作作风硬,廉洁奉公、为民办事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民主理财制度,使理财小组真正按制度办事,听取村组干部对集体财务情况的汇报,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审核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公开情况,与村干部商讨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重大决策。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3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管理
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水平。各村应实现财务电算化,应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财会人员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要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实现网上数据传输、网上审计和网上监督,实行动态管理。
(作者单位:152100黑龙江省绥棱县上集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一直是全国各地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村级农田水利、土地征用、交通道路、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增多。来宾镇自2006年6月启动“三村四化”新农村建设以来,累计投入水、电、路、气、房等新农村建设资金2.3亿元。因此,如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1)加强“三资”管理有利于巩固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加强“三资”管理有利于维护扩大农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3)加强“三资”管理,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2.2 存在问题
2.2.1 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公开不规范。虽然村都已实行村务公开,但由于监管不力,村务公开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①有的村财务公开不及时,致使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影响了干群关系。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完整,只有总收入和总支出两项,应该公开的内容未公开,比如重大财务事项、债权债务、资产等情况没有公开,监督对象难以实施监督,群众关心的集体“三资”不透明,致使有的村民采取上访、举报等方式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③缺乏必要的手续及严肃性,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应经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和中心审核员依据农村财务制度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二是民主理财机制不健全。民主理财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过程,是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行政村虽然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但95%以上的村都存在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没有履行好职能的情况。主要表现在:①理财小组成员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不掌握,凭经验去审理农村财务。②部分理财人员对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心不强,不讲原则,理财只是流于形式而已。③没有完善的理财制度,理财小组对应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权利等不明确。
3.2.2 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近年来,来宾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实物性、资源性资产管理不规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田水利、道路、房屋等设施日益增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2006年开始“三村四化”建设以来,接受的捐赠、资助不断增多。资产在出售、出租、发包管理过程中,操作简单,主要由个别村干部说了算;有的无书面合同,有书面合同的条款不清,留下纠纷和矛盾的隐患;有的承包项目承包款拖欠现象较多,回收不及时,甚至不收。
4、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4.1 加强“三资”管理透明度
1)各村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把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目标责任的内容纳入年度考核。通过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对广大群众开展民主教育,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加强民主监督,保障群众利益。各级领导、干部和村民要认识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
2)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①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各小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产权不明的,进行产权界定,并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无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应用效益并进行产权登记。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建立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变动情况并进行公示、公开,使“三资”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使村集体的各项收支置于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之中,遏制违规违纪现象,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4.2 健全“三资”监管机制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尊重农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委托代理中心应始终坚持在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前提下,与各行政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義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2)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农村财务人员要不断地学习,通过制度来管人、财、物,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规范运作。
3)财务公开规范化。村级财务公开在讲究规范性的同时,要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力求全明细公开。现金收支要每月定期逐笔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财务事项随时公开;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时间公开;另外,对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决算验收、集体和村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各种科技措施扶持资金、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集体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等也应公开,确保村民及时、全面了解村级财务发生情况。同时公开手续要齐全,要有村两委公章,代管中心审核章、民主理财小组章,以及村委负责人、村会计、出纳员签字。
4)真正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具有文化思想素质高、政治意识强、工作作风硬,廉洁奉公、为民办事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民主理财制度,使理财小组真正按制度办事,听取村组干部对集体财务情况的汇报,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审核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公开情况,与村干部商讨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重大决策。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3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管理
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水平。各村应实现财务电算化,应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财会人员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要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实现网上数据传输、网上审计和网上监督,实行动态管理。
(作者单位:152100黑龙江省绥棱县上集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