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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本中的固定语句模式“非……不……”是专业思维下造就的一种语序现象,它以否定之否定的框架为外部构造形式,在应用中呈现出有限的可变形态.其内在的专业表意理由非常稳固,也延伸出相应的社会意义,这正是这种语句模式生成及存在的条件.由于专业表达的相通属性,在不同语种间也就具有了可对比的因素.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隐藏于语言现象背后的更为确切的程序法原理,总结和分析这些原理与语言的关系,能够使立法行为的文字化表述更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