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电力企业的极大支持,对电力需求量大增,电力企业如何做好农电管理工作,已经成了当前电力企业改革的一个重点,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文章就分析了农电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对应的的措施。
[关键词]供电企业 农电管理 存在问题 方法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078-01
前言
农电企业是服务性行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农电改革不断推进,农电管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农电企业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不断地改进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如何做好农电管理工作,提升农电管理水平,是农电企业和管理者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农电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1、 农电体制改革后的农电管理机构减少,安全管理存在死角
在对农电体制进行改革前,乡(镇)政府、乡(镇)电管站、村级管电组织以及村电工共同进行农村安全用电的管理和对电力设施的维护,但是农电体制进行相关的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直接对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进行接收,实行直接管理权力。此外,由原来的乡(镇)政府管理的农村用电网改投资以及产权等,现在都是归属于省级供电企业!原来的村级管电组织也不复存在,其主要负责的村组集体办电资产也交给了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直接掌管和负责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所有工作。但是近年来供电企业聘用的村电工数目也逐步的减少,面对庞大的工作量,村电工难免会力不从心,导致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存在死角。
2、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规程不健全而且落实不到位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和运行的安全有效,供电公司和电力系统都对用电安全管理制定了切可实行的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规程。但却没有在农村供电所落实到位,主要表现为:有的供电所对这些制度和规程执行力度不够、考核不严;有的供电所只是进行了表层的学习,只停留在理论,没有付出实践;有的供电所对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和“两票三制”制度没有很好执行和考核,设备处理和维修都不及时等,这些情况都会有可能导致农电管理安全风险的加大。
3、 农村人身触电纠纷事件越来越多,同时又缺乏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
在农村用电体制没有改革之前!主要负责农村人身触电事件或者是电力设备的损坏等事情的是乡+镇*政府或者是村级管电组织,由他们自己进行解决。基本上都不会牵涉到电力部门,但是农电体制改革后,由于村级管电组织已被撤销,只要在农村发生的与(电)有关的人身触电事件,不论事件的缘由,结果都会由供电企业全部承担,并要求供电企业进行人身触电事件的高额赔偿。这对于供电企业本身来说是极为不合理的。但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完善的相应法律法规,对农村安全用电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在处理人身触电纠纷事件时,出现的结果随意性比较大,对于供电企业来说,本身对农电安全管理的工作量就已经很大,再加上时常还要面临着无休止控诉事情,这势必会影响到供电企業对农电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
4、 安全用电知识宣传不到位,农户的安全用电意识淡薄
为了保证农村的安全用电,电力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途径不断地对村民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但是由于村民的知识水平有限,真正懂得和掌握安全用电知识的人数是较少的。目前,农户的安全用电意识还是比较淡薄,特别是进行了农网改造,在农网中广泛使用了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对于电路的保护只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作用,不是绝对的安全。由于农村的条件不是很好,存在许多农户的家庭内电线路乱牵乱拉的现象比较严重,认为漏电保护器对电路的保护是绝对的安全,怎去触摸线路都不会发生危险,因而村民的安全用电意识逐渐被麻痹。总的说来,农村用电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5、 对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薄弱
我国农村的电力设施都是根据村民的居住环境进行适当的设置,但是农村的住户居住比较分散,结果也就造成农村的供电情况呈现供电点多、供电面广、供电线路较长的特点,对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自然就变得较为薄弱,电力设施被盗的现象也会时常发生,电力设施被盗后,盗窃者被查出的困难性也较大,设施被盗责任难以被追究,即使盗窃者被抓住,造成的电力设施的损失也是无法弥补,重新对电力设施进行补救,即由供电公司提供对电力设施的预防和恢复电力供应,无形中增加了供电企业的经济负担。
二、解决农电管理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针对如今农电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想提升电力企业对农电安全管理的水平,就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 保障基础,完善农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制约,任何工作都无法开展。完善制度是农电体制改革的基础保障。农网改造后出现的新情况需要不断完善和规范农电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并完善电力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合理界定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就很难在电力事故纠纷中合理分清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最终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如果电力事故处理不当的话,当事人就有可能向供电企业提出经济赔偿,使得供电企业以后会背上越来越多的赔偿负担,沉重的债务有可能危及供电公司的未来发展。所以加快建立并完善电力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合理界定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护供电公司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3、 加大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村民安全用电意识
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的意识非常重要,这有助于农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虽然以前供电公司采取了多种形式对村民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但宣传力度不够,效果不佳。对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不单靠几块安全用电警示牌或者是给村民写封信等就可以达到增强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用电宣传的力度!供电企业要持之以恒的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工作,例如可以采用真实的电力事故例子作为教训宣传,加强村民的安全用电意识,力争确保人人重视安全,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保护生命。
4、 积极向当地政府反应,尽快出台有关的电力设施保护政策
为了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积极地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尽快出台一些有关的电力设施保护政策,利用政府的力量扩大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使其包括村组和农户,例如多配备一些电力设施协管人员,恢复村级管电组织!还要明确规定供用电双方的管理权限,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村民保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使其自觉做到保护电力设施。
5、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作为供电企业应该积极相应国家电网提出的"一强三优”的服务理念,电网作为电力供应的基础设施,一定要做到高规格的建设,给提升农电服务大好基础,通过农电专业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提升农电所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通过不断的教育培训来提升供电单位员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新趋势,实现一流的人才和一流的技术来打造一流的服务,缩短用电服务,报装接电的服务流程,统一的电力服务热线95958来全方面的提供各种完善的服务。
五、结语
随着农电专业化管理逐步深化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电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农电管理部门需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不断创新,正视和解决农电管理中的难点,努力提升农电专业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供电企业 农电管理 存在问题 方法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078-01
前言
农电企业是服务性行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农电改革不断推进,农电管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农电企业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不断地改进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如何做好农电管理工作,提升农电管理水平,是农电企业和管理者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农电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1、 农电体制改革后的农电管理机构减少,安全管理存在死角
在对农电体制进行改革前,乡(镇)政府、乡(镇)电管站、村级管电组织以及村电工共同进行农村安全用电的管理和对电力设施的维护,但是农电体制进行相关的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直接对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进行接收,实行直接管理权力。此外,由原来的乡(镇)政府管理的农村用电网改投资以及产权等,现在都是归属于省级供电企业!原来的村级管电组织也不复存在,其主要负责的村组集体办电资产也交给了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直接掌管和负责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所有工作。但是近年来供电企业聘用的村电工数目也逐步的减少,面对庞大的工作量,村电工难免会力不从心,导致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存在死角。
2、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规程不健全而且落实不到位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和运行的安全有效,供电公司和电力系统都对用电安全管理制定了切可实行的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规程。但却没有在农村供电所落实到位,主要表现为:有的供电所对这些制度和规程执行力度不够、考核不严;有的供电所只是进行了表层的学习,只停留在理论,没有付出实践;有的供电所对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和“两票三制”制度没有很好执行和考核,设备处理和维修都不及时等,这些情况都会有可能导致农电管理安全风险的加大。
3、 农村人身触电纠纷事件越来越多,同时又缺乏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
在农村用电体制没有改革之前!主要负责农村人身触电事件或者是电力设备的损坏等事情的是乡+镇*政府或者是村级管电组织,由他们自己进行解决。基本上都不会牵涉到电力部门,但是农电体制改革后,由于村级管电组织已被撤销,只要在农村发生的与(电)有关的人身触电事件,不论事件的缘由,结果都会由供电企业全部承担,并要求供电企业进行人身触电事件的高额赔偿。这对于供电企业本身来说是极为不合理的。但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完善的相应法律法规,对农村安全用电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在处理人身触电纠纷事件时,出现的结果随意性比较大,对于供电企业来说,本身对农电安全管理的工作量就已经很大,再加上时常还要面临着无休止控诉事情,这势必会影响到供电企業对农电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
4、 安全用电知识宣传不到位,农户的安全用电意识淡薄
为了保证农村的安全用电,电力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途径不断地对村民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但是由于村民的知识水平有限,真正懂得和掌握安全用电知识的人数是较少的。目前,农户的安全用电意识还是比较淡薄,特别是进行了农网改造,在农网中广泛使用了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对于电路的保护只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作用,不是绝对的安全。由于农村的条件不是很好,存在许多农户的家庭内电线路乱牵乱拉的现象比较严重,认为漏电保护器对电路的保护是绝对的安全,怎去触摸线路都不会发生危险,因而村民的安全用电意识逐渐被麻痹。总的说来,农村用电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5、 对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薄弱
我国农村的电力设施都是根据村民的居住环境进行适当的设置,但是农村的住户居住比较分散,结果也就造成农村的供电情况呈现供电点多、供电面广、供电线路较长的特点,对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自然就变得较为薄弱,电力设施被盗的现象也会时常发生,电力设施被盗后,盗窃者被查出的困难性也较大,设施被盗责任难以被追究,即使盗窃者被抓住,造成的电力设施的损失也是无法弥补,重新对电力设施进行补救,即由供电公司提供对电力设施的预防和恢复电力供应,无形中增加了供电企业的经济负担。
二、解决农电管理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针对如今农电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想提升电力企业对农电安全管理的水平,就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 保障基础,完善农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制约,任何工作都无法开展。完善制度是农电体制改革的基础保障。农网改造后出现的新情况需要不断完善和规范农电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并完善电力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合理界定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就很难在电力事故纠纷中合理分清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最终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如果电力事故处理不当的话,当事人就有可能向供电企业提出经济赔偿,使得供电企业以后会背上越来越多的赔偿负担,沉重的债务有可能危及供电公司的未来发展。所以加快建立并完善电力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合理界定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护供电公司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3、 加大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村民安全用电意识
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的意识非常重要,这有助于农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虽然以前供电公司采取了多种形式对村民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但宣传力度不够,效果不佳。对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不单靠几块安全用电警示牌或者是给村民写封信等就可以达到增强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用电宣传的力度!供电企业要持之以恒的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工作,例如可以采用真实的电力事故例子作为教训宣传,加强村民的安全用电意识,力争确保人人重视安全,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保护生命。
4、 积极向当地政府反应,尽快出台有关的电力设施保护政策
为了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积极地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尽快出台一些有关的电力设施保护政策,利用政府的力量扩大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使其包括村组和农户,例如多配备一些电力设施协管人员,恢复村级管电组织!还要明确规定供用电双方的管理权限,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村民保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使其自觉做到保护电力设施。
5、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作为供电企业应该积极相应国家电网提出的"一强三优”的服务理念,电网作为电力供应的基础设施,一定要做到高规格的建设,给提升农电服务大好基础,通过农电专业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提升农电所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通过不断的教育培训来提升供电单位员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新趋势,实现一流的人才和一流的技术来打造一流的服务,缩短用电服务,报装接电的服务流程,统一的电力服务热线95958来全方面的提供各种完善的服务。
五、结语
随着农电专业化管理逐步深化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电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农电管理部门需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不断创新,正视和解决农电管理中的难点,努力提升农电专业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