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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错误不仅仅是由于侦查人员个体所引发的,更是由于侦查机关作为一种组织而天然的具有组织性致错因素。基于侦查组织的考察,不同类型侦查错误,组织因素的致错方式也是不同的。通过各种具体的组织环节和程序,组织因素引发事实型侦查错误;而不良的侦查组织文化则引发规范型侦查错误。组织性致错因素是无法完全消除的,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