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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从严打击各类围标串标行为,日前,江苏省淮安市颁布《淮安市涉嫌串通投标行为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机电设备、医疗器械等招标采购活动中,十类行为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