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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整体上是可控制的,但是在债务及债务风险管理方面,地方政府仍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从博弈论视角下探究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机制,并提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方法,如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地方政府自我约束性、加快社会资本参与地方建设、进行财务重组、降低重组成本等。
【关键词】博弈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2.5;F224.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688(2018)09-0031-02
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概述
1.1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为治理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而设置的单位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的是地方政府承担相关债务却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这种可能性,以及所形成的相应后果。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包括偿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两方面:偿债风险指地方政府财务资金总额不足以抵还债务;流动性风险指虽然政府的财务资金总数多于它负债的总数,但是由于政府资金流动性不好,地方政府没有能力还那些已经到期的相关债务。
1.2 造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原因
(1)政府投融体制改革滞后。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时期过程中,旧的经济体制已经打破,但新的适应当下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并未建立。这就使得在新旧交替过程中国有经济无法和民营外资企业竞争,使得国有企业大批亏损破产。
(2)地方政府的举债超出了地方政府所能偿还的经济承受范围。地方政府举债和个人及企业的借债相同,借债的数额应尽量控制在他们经济承受范围内,就是政府举债金额尽量和它们当时的经济规模相匹配,比如地方政府的经济发达程度,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
(3)举债项目的一些环节管理欠完善,加重财政支出负担。首先,地方政府在选择创立项目前更加关心项目是否可顺利进行,还没实现系统的投资估算和投资风险预算,往往到支付时超概算的情况比较严重,尤其是有的项目需要进行地方配套,由此加重了地方财政的负担;其次,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增加计划外工程,导致整个工程超规模、超概算、超标准,同样也加重了财政负担。另外,还有部分项目沒有加入竞争机制,有些设备还没实行政府采购模式,上面直接供给设备,这样不仅实际造价比较高,而且还存在部分设备不能使用的情况,反而加重了建设的总体成本。
(4)举债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致使政府债务出现拖欠严重的现象。地方政府举债大概有2个用途:一个是用来参与公益性质的项目,一个是用来参与竞争性质的项目。体现竞争性质的项目所承受的相关债务主要由单位负责偿还,当单位建立的项目没有实现所期望的经济效益时,就会出现拖欠债务的现象,这些债务最后还是让政府用其他资金来负责偿还,这就使得最初的使用单位债务风险转化为政府的财政风险。
2 地方债务风险的现状及影响
2.1 现状
我国地方债务风险,从整体上看,增长速度过快,违规借贷较多,透明度低,规模巨大。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问题,国家审计署通过调查得知,到2017年10月底,国家审计署通过审计的16个省、16个市与14个县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大体上可以控制,但是政府答应用财政资金偿还的相关债务余额,比2014年8月底增加了91%,有的基层区县与我国西部地区增加超过了1倍。国家审计署的最新报告表明,有的政府投资的基金与支持小微企业的举措没有达到预期的成效。国家审计署随机抽查的16个省到2016年创立政府基金235个,已经到位的资金引入社会资本仅占到15%;有些基金项目的运作市场化还比较低,有122个基金的管理相关公司由政府直接选定,103个基金管理的公司有342名高级主管或者投委会成员由政府来委派。
2.2 影响
(1)影响地方政府的相关运转。地方政府债务的不断增多,打压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也导致不能实现我国经济的顺利转型升级,使得该地区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削减了地方政府的资本引入能力,导致该地区的经济运转基本需求受阻,影响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
(2)降低地方政府的可信度。当地方政府财务出现危机,就会拖欠,负债,当然短期少量的负债可以,但当变为举债时,即无能力偿还债务,甚至连债务利息都难以支付,政府就有可能会挪用其他项目的资金,如若出现问题,政府的其他项目就会出现故障,进而在群众中树立的威信会受损,也会极大地降低政府的可信度。
(3)扰乱社会的稳定。社会资金的运转不流畅,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人民生活的稳定。经济出现问题,百姓就会想到政府的管理不当,必会有所抱怨,同时,相关企业也会受到影响。不难看出,若社会的两个基本元素都受到影响,社会怎能安稳。
3 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形成机制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探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将会较为全面的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前提条件是各方不知道对方的方法策略。对弈顺序:在没有中央政府的介入时,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讨债,若地方政府还债,则结束;金融机构不讨债,结束;若地方政府不还债,结束。在中央政府介入时,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讨债,若地方政府还债,则结束;金融机构不讨债,结束;若地方政府不还债,金融机构若向中央政府请求帮助,则结束,若不请求,则结束。博弈如下。
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一次博弈:金融机构发起博弈,他们之间存在一次选择行为而不是同时进行选择,即动态下的博弈,指的是参与人的相关行动有着先后的顺序,且行动在后的可观测到行动在先的抉择,并依据这些情况做出相应的抉择。因为这样的博弈无论如何都无法看作同时决策,所以称之为动态博弈。
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二次博弈:在金融机构请求中央政府帮助下只能选择还债,此次博弈到此结束。但金融机构也因此增加了讨债成本,给中央政府带来麻烦,地方政府损失。由此可看出:在请求帮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必须还债;否则,地方政府的优略为不还债。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优略就是不向中央政府求助。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这二者之间的博弈决定着地方政府的收益,若地方政府不会给中央政府造成麻烦,则其会得到收益,反之,会受到损失。因此又充分体现了二者的不稳定性,而其最重要的是中央政府的决策:若金融机构提出请求,会带来麻烦。所以地方政府选择还债比不还债好。反之,不还债较好。
中央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博弈:金融机构请求帮助,会给中央政府造成麻烦,不请求帮助不会造成麻烦,但却没有较大收益。综上,三者间的博弈关键所在是金融机构讨债与否及是否向中央政府求助。
4 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方法
(1)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立法机构要加快相关法律的修订进度,尽量做到去除地方政府存在的包含隐形风险的相关法律,为提升地方政府财政的规范化提供法律方面的解释,这样也提升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有利于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強地方政府自我约束性。规范对融资平台的应用并能够合理搭建融资平台,促进地方的经济繁荣,同时地方政府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制定适宜本地区的债务风险管理办法。这样,不仅能够较好地管理地方经济发展,而且更好地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3)加快社会资本参与地方建设。所在地区通过加大公益性项目的投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建设,当吸引足够多的资金,就可以适当开展竞争性的项目,使各方从中获益。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简化审批过程,提高效率,服务全面,有利于各界资本的吸引,加速资金的流动,降低债务风险。
(4)进行财务重组,降低重组成本。这是能够彻底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关键方法之一。将地方企业进行财务重组,使企业维持正常运转,使得一些濒临破产的企业重新振作起来,一方面减少了债权人的损失,另一方面对整个社会来说,减少了社会财产的损失及失业的概率。
参 考 文 献
[1]王桂花,许成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管理研究——理论分析与模型构建[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29(4):71-80.
[2]郭玉清,姜磊,李永宁.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激励及其隐性风险控制[J].天津社会科学,2014
(2):88-95.
[3]马金华,杨娟,梁睿聪.博弈视角下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究[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2,28(1):128-132.
[责任编辑:邓进利]
【关键词】博弈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2.5;F224.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688(2018)09-0031-02
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概述
1.1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为治理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而设置的单位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的是地方政府承担相关债务却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这种可能性,以及所形成的相应后果。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包括偿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两方面:偿债风险指地方政府财务资金总额不足以抵还债务;流动性风险指虽然政府的财务资金总数多于它负债的总数,但是由于政府资金流动性不好,地方政府没有能力还那些已经到期的相关债务。
1.2 造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原因
(1)政府投融体制改革滞后。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时期过程中,旧的经济体制已经打破,但新的适应当下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并未建立。这就使得在新旧交替过程中国有经济无法和民营外资企业竞争,使得国有企业大批亏损破产。
(2)地方政府的举债超出了地方政府所能偿还的经济承受范围。地方政府举债和个人及企业的借债相同,借债的数额应尽量控制在他们经济承受范围内,就是政府举债金额尽量和它们当时的经济规模相匹配,比如地方政府的经济发达程度,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
(3)举债项目的一些环节管理欠完善,加重财政支出负担。首先,地方政府在选择创立项目前更加关心项目是否可顺利进行,还没实现系统的投资估算和投资风险预算,往往到支付时超概算的情况比较严重,尤其是有的项目需要进行地方配套,由此加重了地方财政的负担;其次,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增加计划外工程,导致整个工程超规模、超概算、超标准,同样也加重了财政负担。另外,还有部分项目沒有加入竞争机制,有些设备还没实行政府采购模式,上面直接供给设备,这样不仅实际造价比较高,而且还存在部分设备不能使用的情况,反而加重了建设的总体成本。
(4)举债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致使政府债务出现拖欠严重的现象。地方政府举债大概有2个用途:一个是用来参与公益性质的项目,一个是用来参与竞争性质的项目。体现竞争性质的项目所承受的相关债务主要由单位负责偿还,当单位建立的项目没有实现所期望的经济效益时,就会出现拖欠债务的现象,这些债务最后还是让政府用其他资金来负责偿还,这就使得最初的使用单位债务风险转化为政府的财政风险。
2 地方债务风险的现状及影响
2.1 现状
我国地方债务风险,从整体上看,增长速度过快,违规借贷较多,透明度低,规模巨大。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问题,国家审计署通过调查得知,到2017年10月底,国家审计署通过审计的16个省、16个市与14个县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大体上可以控制,但是政府答应用财政资金偿还的相关债务余额,比2014年8月底增加了91%,有的基层区县与我国西部地区增加超过了1倍。国家审计署的最新报告表明,有的政府投资的基金与支持小微企业的举措没有达到预期的成效。国家审计署随机抽查的16个省到2016年创立政府基金235个,已经到位的资金引入社会资本仅占到15%;有些基金项目的运作市场化还比较低,有122个基金的管理相关公司由政府直接选定,103个基金管理的公司有342名高级主管或者投委会成员由政府来委派。
2.2 影响
(1)影响地方政府的相关运转。地方政府债务的不断增多,打压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也导致不能实现我国经济的顺利转型升级,使得该地区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削减了地方政府的资本引入能力,导致该地区的经济运转基本需求受阻,影响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
(2)降低地方政府的可信度。当地方政府财务出现危机,就会拖欠,负债,当然短期少量的负债可以,但当变为举债时,即无能力偿还债务,甚至连债务利息都难以支付,政府就有可能会挪用其他项目的资金,如若出现问题,政府的其他项目就会出现故障,进而在群众中树立的威信会受损,也会极大地降低政府的可信度。
(3)扰乱社会的稳定。社会资金的运转不流畅,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人民生活的稳定。经济出现问题,百姓就会想到政府的管理不当,必会有所抱怨,同时,相关企业也会受到影响。不难看出,若社会的两个基本元素都受到影响,社会怎能安稳。
3 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形成机制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探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将会较为全面的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前提条件是各方不知道对方的方法策略。对弈顺序:在没有中央政府的介入时,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讨债,若地方政府还债,则结束;金融机构不讨债,结束;若地方政府不还债,结束。在中央政府介入时,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讨债,若地方政府还债,则结束;金融机构不讨债,结束;若地方政府不还债,金融机构若向中央政府请求帮助,则结束,若不请求,则结束。博弈如下。
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一次博弈:金融机构发起博弈,他们之间存在一次选择行为而不是同时进行选择,即动态下的博弈,指的是参与人的相关行动有着先后的顺序,且行动在后的可观测到行动在先的抉择,并依据这些情况做出相应的抉择。因为这样的博弈无论如何都无法看作同时决策,所以称之为动态博弈。
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二次博弈:在金融机构请求中央政府帮助下只能选择还债,此次博弈到此结束。但金融机构也因此增加了讨债成本,给中央政府带来麻烦,地方政府损失。由此可看出:在请求帮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必须还债;否则,地方政府的优略为不还债。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优略就是不向中央政府求助。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这二者之间的博弈决定着地方政府的收益,若地方政府不会给中央政府造成麻烦,则其会得到收益,反之,会受到损失。因此又充分体现了二者的不稳定性,而其最重要的是中央政府的决策:若金融机构提出请求,会带来麻烦。所以地方政府选择还债比不还债好。反之,不还债较好。
中央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博弈:金融机构请求帮助,会给中央政府造成麻烦,不请求帮助不会造成麻烦,但却没有较大收益。综上,三者间的博弈关键所在是金融机构讨债与否及是否向中央政府求助。
4 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方法
(1)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立法机构要加快相关法律的修订进度,尽量做到去除地方政府存在的包含隐形风险的相关法律,为提升地方政府财政的规范化提供法律方面的解释,这样也提升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有利于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強地方政府自我约束性。规范对融资平台的应用并能够合理搭建融资平台,促进地方的经济繁荣,同时地方政府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制定适宜本地区的债务风险管理办法。这样,不仅能够较好地管理地方经济发展,而且更好地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3)加快社会资本参与地方建设。所在地区通过加大公益性项目的投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建设,当吸引足够多的资金,就可以适当开展竞争性的项目,使各方从中获益。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简化审批过程,提高效率,服务全面,有利于各界资本的吸引,加速资金的流动,降低债务风险。
(4)进行财务重组,降低重组成本。这是能够彻底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关键方法之一。将地方企业进行财务重组,使企业维持正常运转,使得一些濒临破产的企业重新振作起来,一方面减少了债权人的损失,另一方面对整个社会来说,减少了社会财产的损失及失业的概率。
参 考 文 献
[1]王桂花,许成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管理研究——理论分析与模型构建[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29(4):71-80.
[2]郭玉清,姜磊,李永宁.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激励及其隐性风险控制[J].天津社会科学,2014
(2):88-95.
[3]马金华,杨娟,梁睿聪.博弈视角下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究[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2,28(1):128-132.
[责任编辑:邓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