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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德药品流通模式与我国 药品流通模式比较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考察团去年的考察报告显示:法、德药品流通模式基本为: 药品销售主渠道为: 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病人 具体地说,法国的药品流通模式为:84.7%的药品通过药店进行零售,另外15.3%由厂家直接销售给医院使用;在药店销售的药品,其中88%由药品批发商分销给药店零售,另外12%由厂家直接销售给药店进行零售,制药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能直接向病患者销售药品。德国的药品流通模式为:84%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其中70%为处方药和可报销O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