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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间.马德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区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在负责包扶(包干扶贫)工作、挺拔使用干部的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和益.先后收受、索取17人的贿略款5586000元、美元现金55000元(折合人民币4458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