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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早在2006年大三时,陈辉便与同系的同学宋卉热恋上了。毕业后,两人虽地处两方,但书信、电话来往频繁,且一有空便不是你来就是我往地凑到一起,约定在2008年5月完婚。2008年5月,陈辉的确结婚了,但新娘却不是宋卉,而是陈辉上司之女。原来,陈辉考虑自己的前途,加上对方漂亮且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便见异思迁了。宋卉虽气愤之极,但因事情已无法挽回,只好与陈辉达成了由其补偿自己各项费用共计3万元的协议,并由陈辉出具了欠条一张,言明在一个月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