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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通过社会机体自身的改革与完善,不断促进社会成员人格独立、主体性自由发挥的真正体现人的价值和尊严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尊重和发展主体性人格为立足点。其中,民主法治以主体自由与服从规范的统一为根基;公平正义以对主体人格尊严的确认为标志;诚信友爱以对主体交往差异的尊重与宽容为前提;充满活力以主体创造性被激发为目的;安定有序以主体权利保障最佳化为条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主体的理性和良知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