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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圈的城市化进程中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而且与传统的单个城市的城市化不同,城市圈的城市化方式是一种综合式的方式,所以产生的问题也是综合性问题。而这里面根本的问题是资源的问题,也就是稀缺的资源如何分配的问题,说到底还是经济问题。
关键词:城市化;社会问题;经济因素
中图分类号:C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5-0089-02
1 文献综述
城市化的学术研究伴随着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不断推进。如何来理解城市化概念,不同的学科都从自己的研究视角做出了回答。人口学关注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比重变化;地理学则强调城市在地域空间上的扩大;经济学则认为城市化应该是农业经济向非农经济的转化过程。美国社会学家路易斯·沃斯认为,城市化意味着从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发展、质变的全部过程。前苏联学者斯捷潘年科的观点是一方面要从生产的发展,即从城市化所体现的生产活动的集中过程、交往密切的过程来理解城市化;另一方面从生产关系的发展,即从城市化所体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来理解城市化。我们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城市化,认为城市化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城市规模的扩大过程,这种规模扩大包括面积扩大和人口增长两个方面,这一过程还伴随着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迅速向周围的扩张渗透。从实质上来看,城市化是作为城市文明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产生、集聚和扩散的过程。
对于城市化,以一种综合式的方式论证,我们认为,城市圈的城市化是一种与传统的城市化不同的心的城市化方式,这里既包括农业人口流入造成的城市人口扩大,农村人口减少;也包括城市扩张,农村土地减少;还包括农村自身的城镇化。在这个大的城市圈中,由于各个城市政府缺少一个合理的沟通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讲之间的人口流动会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而政府的非理性行为是不利于问题解决的。本文认为三种城市化的方式的综合引发的主要会引发以下问题:农民工二代问题。由城市的扩张,引发农民主动失地问题。
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一书中对平民阶层进行论述,他说“市民反对派是由没落市民和没有市民权的城市居民群众构成的。这些没有市民权的群众包括:手工业帮工,短工,在城市发展脚底阶段就出现的人数众多的雏形流氓无产阶级。” 这在某种程度上其阶级组成成分和现在的农民工以及其第二代很相似,特别是农民工二代。首先第二代农民工往往出生在城市,逐步失去了自己在乡土社会的根基,但是在城市社会也往往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游离在整个现代文明之外。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阶级理论,游离于整个文明之外的这个阶级是很危险的,所以维护其权利,使之可以融入现代文明,共享现代文明是城市圈政府需要做的一件事。
关于失地农民问题在国内很多学者有很多的论述。刘长飞认为失地农民是指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以后的农民,主要的原因是农民的土地被无条件征用。
苏强认为失地农民,指那些因城镇建设、经济发展、公益性事业,需依法征占土地后,由于土地改变所有权性质,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农业户籍人员
张传华等认为失地农民是指因非农建设需要(农民住宅用地除外)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从而失去土地使用份额的农民。
但是这些学者论证中大多都是把农民作为一个社会弱势阶级来研究,进而提出一个合理建议。不过在城市化高速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圈这种特殊的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市空间高速扩张带来农民失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乐于失地,因为由于其耕地的征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甚至长远的经济利益远远大于其耕地产出,所以很多农民乐于失地,同时由于政府的不作为以及错误引导,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客观上很多的不平等因素。
2 武汉1+8城市圈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问题描述及分析
如上文所说,城市圈的城市化是一种综合化的城市化进程,这里有农民工进入城市进而转化为城市人口引起的城市化进程加快,有城市空间扩张引起的城市化,有农村城镇化进程引起的城市化。城市圈的城市化则是三者的综合体,其产生的问题也是由三个方式产生的。经过对武汉1+8城市圈城市化进程的调查分析,如上文所说我们总结出以下两个问题:第二代农民工社会存在感问题,农民主动失地问题。
2.1 第二代农民工社会存在感问题
基于恩格斯对平民阶级的分析,其存在的很多特征和第二代农民工非常相似。第二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与恩格斯所说的平民阶层不同,他们不仅仅是失去了土地,同时也失去了在农村的根基以及社会认同感。第一代农民工他们的根在农村,在城市工作后还是会回到农村的,因为他们适应那里的熟人社会,同时回去后也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他们尽管在城市里面工作,但是思想观念方面还是原来的乡村的思想观念。信仰礼法,以传宗接代为宗教,熟悉乡间各家各户“闻声识人”。也就是说,尽管也许在城市里面生活境遇很差,但是他们可以在农村找到自己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尽管可能存在失业等矛盾,但是由于农村的土地还存在,不至于倾家荡产,生活没有着落。
然而第二代农民工却没有这么幸运。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属于游离在社会各个阶层以外的一个阶层。我们先分析他们的来源。第二代农民工也叫做农民工二代,是第一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后代。有第一代农民工在城市合法出生具有农村户口的,也有为了躲避超生来到城市生下来的,没有任何户口。不管是否具有户口,他们的成长环境都是城市而又不能融入城市,处在现代文明与农业文明的冲突中,居留城市具有不稳定性,农民工二代在城市和农村都没有根。他们不是在城市和乡村迁徙的“候鸟”,就是在不同城市或同一城市不同地区游走的“过客”。归属感迷茫,失学、失管、失业的现状常常困扰着他们,以至于更加边缘化。 尽管通过知识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然而由于经济原因或者身份的合法性原因,他们无法享受到最好的教育,并且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通过自身努力最后可以读大学并且改变自己阶级的到最后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绝大部分变成了在城市的底层并且逐步边缘化的工人。由于没有任何财产以及任何的精神归属,他们不仅游离于农业文明之外,也不在现代文明之内,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归属感的边缘阶级。这种心理感受必将影响其社会心态,引发行为失范等社会问题。有资料显示,2005年7月伦敦地铁的五连环爆炸,2006年初巴西里约热内卢骚乱,以及2007年初法国巴黎郊区骚乱的参与者多是被社会边缘化的农村进城移民的后代。如果我国农民工二代在城市无法就业,他们将成为社会真正的边缘人,其对社会安定的潜在危险是可想而知的。
2.2 農民主动失地问题
农民失地问题国内许多学者有很多的论述,但是正如上文所说,其基本的话语是以农民为弱者的角度来分析农民失地问题,但是对农民主动失地分析的不多。
由于城市化高速发展,大型城市空间的扩张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由于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扩张的卫星城中学校等的建设会引起地产商入驻农村,在扩进城市的农村进行圈地投资。由于不管是国家还是地产商,特别是允许土地自由流转以来,对于所圈地会进行大量补偿,以至于很多农民放弃农业生活,主动失地以增加收入。其中农民主动放弃土地有以下两种情形:
(1)对于地产商征地的主动失地,由于股份制在很多地方应用广泛,特别是各个生产要素可以参与分配以后,同时农民不再是以土地为其生命线,而是以收入为其生命线。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民趋向于主动放弃土地。
(2)政府征地后,一次性提供高额补偿。农民看到眼前利益,以及迫切希望融入城市,所以主动放弃土地以适应城市生活。同时给的一次性高额补助分摊到每年也是高于土地的收入,所以农民也乐于放弃自己土地的权利。
这两种主动失地是由于农民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造成的,表面上看客观上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城市扩展,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然而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且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会反作用于城市化,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隐患。经过对武汉1+8城市圈实际情况分析,我们认为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存在着一定的隐性失业问题。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存在弊端,征地补偿往往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失地农民拿到征地补偿金如同国有企业职工买断工龄一样,其实质均是失业。货币安置简单、易于操作,农民心理上也容易接受,但它却不利于失地农民尤其是大龄失地农民的就业。许多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没有合理利用这部分资金,坐吃山空。
(2)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因素,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公平因素,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在政府征地中,由于存在着可能的官商勾结,许多的地产商知道政府下个阶段的大型建设项目,于是在待建大型项目周边低价买进土地。由于尽管价格较低,但是仍然高于农民预期价格,所以农民会卖出土地,造成农民经济损失。
(3)一旦出现意外事故,主动失地农民没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由于户籍问题,主动失地农民尽管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仍然是农村户口。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远远落后于城市的,所以一旦发生意外则没有很好的社会保障措施予以维护。
3 解决措施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问题产生的实质是资源的流动以及稀缺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是一种经济问题。然而通过市场进行自由调配,很难以达到最终目的,所以政府因素举足轻重。
对此经过分析和调查,我们建议了以下几点解决措施:
(1)政府在决定改变政策的时候要举行听证会。
(2)对于城市化这一类长时间课题要设置专家组进行长时间专门研究。由专家组共同对城市圈的城市化进行研究有以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农村共享现代文明的成果。
(4)征地中不实行一次性货币补贴,而是实施股份制,按照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将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折价入股,以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农地转成非农用地的级差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在集体和农民之间分成。
(4)完善城市圈中城市间的沟通机制,规范人口流动。
(5)实施城市圈户口制度。这是这样一种制度,由武汉1+8城市圈中9个城市组成一个城市圈委员会,对那些没有户籍的第二代农民工颁发城市圈户口。这种户口相当于一个可以在九个城市流动的通行证,持户口人所享有的社会保障由城市圈委员会提供。而9个城市的财政部门都要抽調一部分费用供城市圈委员会负责,一部分人员受城市圈委员会监督。
4 总结与展望
关于城市圈的城市化,是一个多方面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产物,所以其产生的原因也是一种综合式原因。由于我们分析出,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这些现象问题产生是必然的,所以政府因素这个外生变量就需要发挥重要作用以促进城市圈城市化的进程和发展,并且使问题得到解决。在六个措施中,我们站在城市圈的角度,提出一系列制度,尽管有些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但是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当然我们强调当城市化进程到一个健康的轨道时,政府要适时退出,城市化仍然由市场主宰。
参考文献
[1]周毅.现代文明进程中的城市化理论[J].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11).
[2]杨加成.城市化进程中主动失地农民社会融合研究[D].西南大学硕士论文.
[3]刘长飞.社会转型期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与对策[D]. 山东省社会学会,2004.
[4]苏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D].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5.
关键词:城市化;社会问题;经济因素
中图分类号:C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5-0089-02
1 文献综述
城市化的学术研究伴随着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不断推进。如何来理解城市化概念,不同的学科都从自己的研究视角做出了回答。人口学关注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比重变化;地理学则强调城市在地域空间上的扩大;经济学则认为城市化应该是农业经济向非农经济的转化过程。美国社会学家路易斯·沃斯认为,城市化意味着从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发展、质变的全部过程。前苏联学者斯捷潘年科的观点是一方面要从生产的发展,即从城市化所体现的生产活动的集中过程、交往密切的过程来理解城市化;另一方面从生产关系的发展,即从城市化所体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来理解城市化。我们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城市化,认为城市化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城市规模的扩大过程,这种规模扩大包括面积扩大和人口增长两个方面,这一过程还伴随着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迅速向周围的扩张渗透。从实质上来看,城市化是作为城市文明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产生、集聚和扩散的过程。
对于城市化,以一种综合式的方式论证,我们认为,城市圈的城市化是一种与传统的城市化不同的心的城市化方式,这里既包括农业人口流入造成的城市人口扩大,农村人口减少;也包括城市扩张,农村土地减少;还包括农村自身的城镇化。在这个大的城市圈中,由于各个城市政府缺少一个合理的沟通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讲之间的人口流动会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而政府的非理性行为是不利于问题解决的。本文认为三种城市化的方式的综合引发的主要会引发以下问题:农民工二代问题。由城市的扩张,引发农民主动失地问题。
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一书中对平民阶层进行论述,他说“市民反对派是由没落市民和没有市民权的城市居民群众构成的。这些没有市民权的群众包括:手工业帮工,短工,在城市发展脚底阶段就出现的人数众多的雏形流氓无产阶级。” 这在某种程度上其阶级组成成分和现在的农民工以及其第二代很相似,特别是农民工二代。首先第二代农民工往往出生在城市,逐步失去了自己在乡土社会的根基,但是在城市社会也往往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游离在整个现代文明之外。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阶级理论,游离于整个文明之外的这个阶级是很危险的,所以维护其权利,使之可以融入现代文明,共享现代文明是城市圈政府需要做的一件事。
关于失地农民问题在国内很多学者有很多的论述。刘长飞认为失地农民是指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以后的农民,主要的原因是农民的土地被无条件征用。
苏强认为失地农民,指那些因城镇建设、经济发展、公益性事业,需依法征占土地后,由于土地改变所有权性质,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农业户籍人员
张传华等认为失地农民是指因非农建设需要(农民住宅用地除外)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从而失去土地使用份额的农民。
但是这些学者论证中大多都是把农民作为一个社会弱势阶级来研究,进而提出一个合理建议。不过在城市化高速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圈这种特殊的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市空间高速扩张带来农民失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乐于失地,因为由于其耕地的征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甚至长远的经济利益远远大于其耕地产出,所以很多农民乐于失地,同时由于政府的不作为以及错误引导,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客观上很多的不平等因素。
2 武汉1+8城市圈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问题描述及分析
如上文所说,城市圈的城市化是一种综合化的城市化进程,这里有农民工进入城市进而转化为城市人口引起的城市化进程加快,有城市空间扩张引起的城市化,有农村城镇化进程引起的城市化。城市圈的城市化则是三者的综合体,其产生的问题也是由三个方式产生的。经过对武汉1+8城市圈城市化进程的调查分析,如上文所说我们总结出以下两个问题:第二代农民工社会存在感问题,农民主动失地问题。
2.1 第二代农民工社会存在感问题
基于恩格斯对平民阶级的分析,其存在的很多特征和第二代农民工非常相似。第二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与恩格斯所说的平民阶层不同,他们不仅仅是失去了土地,同时也失去了在农村的根基以及社会认同感。第一代农民工他们的根在农村,在城市工作后还是会回到农村的,因为他们适应那里的熟人社会,同时回去后也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他们尽管在城市里面工作,但是思想观念方面还是原来的乡村的思想观念。信仰礼法,以传宗接代为宗教,熟悉乡间各家各户“闻声识人”。也就是说,尽管也许在城市里面生活境遇很差,但是他们可以在农村找到自己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尽管可能存在失业等矛盾,但是由于农村的土地还存在,不至于倾家荡产,生活没有着落。
然而第二代农民工却没有这么幸运。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属于游离在社会各个阶层以外的一个阶层。我们先分析他们的来源。第二代农民工也叫做农民工二代,是第一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后代。有第一代农民工在城市合法出生具有农村户口的,也有为了躲避超生来到城市生下来的,没有任何户口。不管是否具有户口,他们的成长环境都是城市而又不能融入城市,处在现代文明与农业文明的冲突中,居留城市具有不稳定性,农民工二代在城市和农村都没有根。他们不是在城市和乡村迁徙的“候鸟”,就是在不同城市或同一城市不同地区游走的“过客”。归属感迷茫,失学、失管、失业的现状常常困扰着他们,以至于更加边缘化。 尽管通过知识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然而由于经济原因或者身份的合法性原因,他们无法享受到最好的教育,并且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通过自身努力最后可以读大学并且改变自己阶级的到最后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绝大部分变成了在城市的底层并且逐步边缘化的工人。由于没有任何财产以及任何的精神归属,他们不仅游离于农业文明之外,也不在现代文明之内,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归属感的边缘阶级。这种心理感受必将影响其社会心态,引发行为失范等社会问题。有资料显示,2005年7月伦敦地铁的五连环爆炸,2006年初巴西里约热内卢骚乱,以及2007年初法国巴黎郊区骚乱的参与者多是被社会边缘化的农村进城移民的后代。如果我国农民工二代在城市无法就业,他们将成为社会真正的边缘人,其对社会安定的潜在危险是可想而知的。
2.2 農民主动失地问题
农民失地问题国内许多学者有很多的论述,但是正如上文所说,其基本的话语是以农民为弱者的角度来分析农民失地问题,但是对农民主动失地分析的不多。
由于城市化高速发展,大型城市空间的扩张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由于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扩张的卫星城中学校等的建设会引起地产商入驻农村,在扩进城市的农村进行圈地投资。由于不管是国家还是地产商,特别是允许土地自由流转以来,对于所圈地会进行大量补偿,以至于很多农民放弃农业生活,主动失地以增加收入。其中农民主动放弃土地有以下两种情形:
(1)对于地产商征地的主动失地,由于股份制在很多地方应用广泛,特别是各个生产要素可以参与分配以后,同时农民不再是以土地为其生命线,而是以收入为其生命线。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民趋向于主动放弃土地。
(2)政府征地后,一次性提供高额补偿。农民看到眼前利益,以及迫切希望融入城市,所以主动放弃土地以适应城市生活。同时给的一次性高额补助分摊到每年也是高于土地的收入,所以农民也乐于放弃自己土地的权利。
这两种主动失地是由于农民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造成的,表面上看客观上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城市扩展,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然而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且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会反作用于城市化,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隐患。经过对武汉1+8城市圈实际情况分析,我们认为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存在着一定的隐性失业问题。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存在弊端,征地补偿往往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失地农民拿到征地补偿金如同国有企业职工买断工龄一样,其实质均是失业。货币安置简单、易于操作,农民心理上也容易接受,但它却不利于失地农民尤其是大龄失地农民的就业。许多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没有合理利用这部分资金,坐吃山空。
(2)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因素,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公平因素,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在政府征地中,由于存在着可能的官商勾结,许多的地产商知道政府下个阶段的大型建设项目,于是在待建大型项目周边低价买进土地。由于尽管价格较低,但是仍然高于农民预期价格,所以农民会卖出土地,造成农民经济损失。
(3)一旦出现意外事故,主动失地农民没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由于户籍问题,主动失地农民尽管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仍然是农村户口。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远远落后于城市的,所以一旦发生意外则没有很好的社会保障措施予以维护。
3 解决措施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问题产生的实质是资源的流动以及稀缺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是一种经济问题。然而通过市场进行自由调配,很难以达到最终目的,所以政府因素举足轻重。
对此经过分析和调查,我们建议了以下几点解决措施:
(1)政府在决定改变政策的时候要举行听证会。
(2)对于城市化这一类长时间课题要设置专家组进行长时间专门研究。由专家组共同对城市圈的城市化进行研究有以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农村共享现代文明的成果。
(4)征地中不实行一次性货币补贴,而是实施股份制,按照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将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折价入股,以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农地转成非农用地的级差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在集体和农民之间分成。
(4)完善城市圈中城市间的沟通机制,规范人口流动。
(5)实施城市圈户口制度。这是这样一种制度,由武汉1+8城市圈中9个城市组成一个城市圈委员会,对那些没有户籍的第二代农民工颁发城市圈户口。这种户口相当于一个可以在九个城市流动的通行证,持户口人所享有的社会保障由城市圈委员会提供。而9个城市的财政部门都要抽調一部分费用供城市圈委员会负责,一部分人员受城市圈委员会监督。
4 总结与展望
关于城市圈的城市化,是一个多方面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产物,所以其产生的原因也是一种综合式原因。由于我们分析出,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这些现象问题产生是必然的,所以政府因素这个外生变量就需要发挥重要作用以促进城市圈城市化的进程和发展,并且使问题得到解决。在六个措施中,我们站在城市圈的角度,提出一系列制度,尽管有些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但是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当然我们强调当城市化进程到一个健康的轨道时,政府要适时退出,城市化仍然由市场主宰。
参考文献
[1]周毅.现代文明进程中的城市化理论[J].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11).
[2]杨加成.城市化进程中主动失地农民社会融合研究[D].西南大学硕士论文.
[3]刘长飞.社会转型期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与对策[D]. 山东省社会学会,2004.
[4]苏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D].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