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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安监发[2016]89号各市安监局,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第293号令),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经研究,省安监局负责监管的中央驻鲁企业二级单位和省管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各设区的市安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