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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抗生素
在有明确指征下选用适宜的抗生素,采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达到杀灭致病菌和(或)控制感染的目的。正确使用抗生素的原则是:
1.用药指征明确。及早明确病原菌,然后选择合适的抗生素。
2.针对性要强,最好选用一种药物。
3.剂量要足、疗程要够。这样既保证疗效,也可防治病菌产生耐药或病情反复。
4.掌握既往用药反应。主要了解以往有无对药物的过敏史。
5.选择适宜的给药方法。一般的感染性疾病以口服为主,较重者宜肌肉注射给药,严重者可静脉输液。
6.按医嘱用药。不能随意增量或减量,更不能随便改药或加药。
7.有肝肾功能损坏者用药宜慎重。有肾功能损害时要慎用氨基糖苷类、多肽类、万古霉毒等药物。有肝功能损害时应慎用氯霉素、四环素、大环内酯类、利福平、两性霉素B等药物。
8.有下列情况时不宜用抗生素:①病毒感染;②发热原因不明;③对休克、昏迷、心衰或外科手术前后预防感染。
联合使用抗生素
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生素同时使用。正确的联合用药,可提高疗效,缩短疗程,促进康复。但如果联合不当,不仅会导致不必要的浪费,还可能出现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增加病原微生物的耐药性。
有以下情况时可联合用药:①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②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③单一抗生素不能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④较长期用药细菌有可能产生耐药者;⑤能够减少毒性较大药物剂量的。
老年人的使用
由于老年人常有以下特点:①生理功能减退,组织器官功能降低易患感染;②常患有多种慢性疾病,抵抗力低下易并发感染;③免疫功能低下,不能有效地防御致病菌的侵入易发生感染。而且,老年人在生理上的特点为:①胃黏膜萎缩、胃液分泌减少,会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②活动减少,局部血流量减少会影响注射药物的吸收;全身肌细胞内含水量和肌肉组织减少,脂肪相对增多,使药物分布发生变化;③肝组织缩小,局部血流量减少影响了药物在肝脏的代谢;④肾脏的滤过率降低,加之肾动脉硬化,药物的排泄功能减退。
所以,老年人使用抗生素要坚持以下原则:①诊断一经确定,应及时使用抗生素;②选择毒性低且有效的抗生素;③尽量实行剂量个体化;④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尽量选择老人易接受的剂型和简化的用药方案;⑤用药中,应注意提高老年人的免疫能力,特别注意观察各种不良反应并及时采取措施。
婴幼儿的使用
由于婴幼儿体内酶系统尚未成熟,生理代谢过程随着成长的变化而变化,对抗生素的作用(如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起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用药量需按年龄(月龄、周龄,甚至日龄)的不同来调整剂量和用药间隔时间,同时强调个体化用药,并谨慎计算和认真核对药物剂量。家庭中常按年龄折算药物剂量,方法如下:新生儿用成人量的1/10;婴儿用成人量的1/5;幼儿用成人量的1/4;学龄前儿童用成人量的1/2;学龄儿童用成人量的2/3。
婴幼儿感染时抗菌药物的应用原则是:应选用毒性低、抗菌效能强、抗菌谱较广的药物。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霉素类和大环内酯类(除酯化物外)抗生素;慎用氨基糖苷类、氯霉素类抗生素;禁用万古霉素、多粘菌素、四环素及磺胺类、硝基呋喃类及喹诺酮类抗菌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
正确认识抗菌药物对胎儿及婴儿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滥用抗生素或认为抗生素对胎儿、婴儿有影响,而忽略疾病的治疗都不利于母婴的健康。一般妊娠期几乎所有摄入药物均可经“胎盘转移”进入胎盘体内,哺乳期用药时多数药物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药物达到胎儿或婴儿体内的浓度及对他们的影响,均受母婴、胎儿或婴儿的吸收、代谢及药物的性质、胎盘功能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在妊娠期及哺乳期慎重选择药物十分必要。要注意避免使用具有细胞毒性或致畸作用的抗生素。
供孕妇使用比较安全的抗生素有:青霉素类、头孢霉素类、大环内酯类(除酯化物外)和林可霉素类。妊娠期应避免使用的抗生素有四环素、红霉素、红霉素酯化物、氨基糖苷类。妊娠早期应避免使用的抗菌药物有甲硝唑、利福平、TMP、氟胞嘧啶、酮康唑、喹诺酮类等。妊娠后期应避免使用的抗菌药有氨基糖苷类、磺胺类抗生素、氯霉素等。
肝功能减退时抗生素的应用
应避免使用在肝内代谢、经肝胆系统排泄或对肝脏有损害的抗菌药物。此外,药物的剂量也应进行相应调整。
肾功能减退时抗生素的应用
应避免使用经肾脏排泄且对肾脏有害的药物。对于主要经肾脏排泄但对肾功能损害不大的药物,宜根据肾功能和血药浓度监测结果来调整该药剂量和给药间隔时间,以防药物过量中毒。
此外,临床应用抗生素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证
凡属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和体内过程与疗效的关系。
2.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
除病情危重且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者外,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用抗生素,因抗生素用后常使致病微生物不易检出,且使临床表现不典型,影响临床确诊,延误治疗。
3.病毒性或估计为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生素
抗生素对各种病毒性感染并无疗效,对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是无害无益的。咽峡炎、上呼吸道感染者90%以上由病毒所引起,因此除能肯定为细菌感染者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
4.皮肤、黏膜局部尽量避免应用抗生素
因用后易发生过敏反应且易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因此,除主要供局部用的抗生素如新霉素、杆菌肽外,其他抗生素特别是青霉素G的局部应用尽量避免。在眼黏膜及皮肤烧伤时应用抗生素要选择适合的时期和合适的剂量。
5.严格控制预防用抗生素的范围
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预防治疗:
⑴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链球菌,防止风湿热复发。
⑵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他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⑶感染灶切除时,依治病原菌的敏感性而选用适当的抗生素。
⑷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疽。
⑸结肠手术前采用卡那霉素,新霉素等作肠道准备。
⑹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或按创面细菌和药敏结果采用适当的抗生素防止败血症的发生。
⑺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扩张症患者,可在冬季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限于门诊)。
⑻颅脑术前1天应用抗生素,可预防感染。
6.强调综合治疗的重要性
在应用抗生素治疗感染性疾病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人体防御机制的重要性,不能过分依赖抗生素的功效而忽视了人体内在的因素,当人体免疫球蛋白的质量和数量不足、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或吞噬细胞性能与质量不足时,抗生素治疗则难以秦效。因此,在应用抗生素的同进应尽最大努力使病人全身状况得到改善;采取各种综合措施,以提高机体低抗能力,如降低病人过高的体温;注意饮食和休息;纠正水、电解质和碱平衡失调;改善微循环;补充血容量;以及处理原发性疾病和局部病灶等。
在有明确指征下选用适宜的抗生素,采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达到杀灭致病菌和(或)控制感染的目的。正确使用抗生素的原则是:
1.用药指征明确。及早明确病原菌,然后选择合适的抗生素。
2.针对性要强,最好选用一种药物。
3.剂量要足、疗程要够。这样既保证疗效,也可防治病菌产生耐药或病情反复。
4.掌握既往用药反应。主要了解以往有无对药物的过敏史。
5.选择适宜的给药方法。一般的感染性疾病以口服为主,较重者宜肌肉注射给药,严重者可静脉输液。
6.按医嘱用药。不能随意增量或减量,更不能随便改药或加药。
7.有肝肾功能损坏者用药宜慎重。有肾功能损害时要慎用氨基糖苷类、多肽类、万古霉毒等药物。有肝功能损害时应慎用氯霉素、四环素、大环内酯类、利福平、两性霉素B等药物。
8.有下列情况时不宜用抗生素:①病毒感染;②发热原因不明;③对休克、昏迷、心衰或外科手术前后预防感染。
联合使用抗生素
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生素同时使用。正确的联合用药,可提高疗效,缩短疗程,促进康复。但如果联合不当,不仅会导致不必要的浪费,还可能出现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增加病原微生物的耐药性。
有以下情况时可联合用药:①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②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③单一抗生素不能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④较长期用药细菌有可能产生耐药者;⑤能够减少毒性较大药物剂量的。
老年人的使用
由于老年人常有以下特点:①生理功能减退,组织器官功能降低易患感染;②常患有多种慢性疾病,抵抗力低下易并发感染;③免疫功能低下,不能有效地防御致病菌的侵入易发生感染。而且,老年人在生理上的特点为:①胃黏膜萎缩、胃液分泌减少,会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②活动减少,局部血流量减少会影响注射药物的吸收;全身肌细胞内含水量和肌肉组织减少,脂肪相对增多,使药物分布发生变化;③肝组织缩小,局部血流量减少影响了药物在肝脏的代谢;④肾脏的滤过率降低,加之肾动脉硬化,药物的排泄功能减退。
所以,老年人使用抗生素要坚持以下原则:①诊断一经确定,应及时使用抗生素;②选择毒性低且有效的抗生素;③尽量实行剂量个体化;④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尽量选择老人易接受的剂型和简化的用药方案;⑤用药中,应注意提高老年人的免疫能力,特别注意观察各种不良反应并及时采取措施。
婴幼儿的使用
由于婴幼儿体内酶系统尚未成熟,生理代谢过程随着成长的变化而变化,对抗生素的作用(如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起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用药量需按年龄(月龄、周龄,甚至日龄)的不同来调整剂量和用药间隔时间,同时强调个体化用药,并谨慎计算和认真核对药物剂量。家庭中常按年龄折算药物剂量,方法如下:新生儿用成人量的1/10;婴儿用成人量的1/5;幼儿用成人量的1/4;学龄前儿童用成人量的1/2;学龄儿童用成人量的2/3。
婴幼儿感染时抗菌药物的应用原则是:应选用毒性低、抗菌效能强、抗菌谱较广的药物。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霉素类和大环内酯类(除酯化物外)抗生素;慎用氨基糖苷类、氯霉素类抗生素;禁用万古霉素、多粘菌素、四环素及磺胺类、硝基呋喃类及喹诺酮类抗菌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
正确认识抗菌药物对胎儿及婴儿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滥用抗生素或认为抗生素对胎儿、婴儿有影响,而忽略疾病的治疗都不利于母婴的健康。一般妊娠期几乎所有摄入药物均可经“胎盘转移”进入胎盘体内,哺乳期用药时多数药物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药物达到胎儿或婴儿体内的浓度及对他们的影响,均受母婴、胎儿或婴儿的吸收、代谢及药物的性质、胎盘功能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在妊娠期及哺乳期慎重选择药物十分必要。要注意避免使用具有细胞毒性或致畸作用的抗生素。
供孕妇使用比较安全的抗生素有:青霉素类、头孢霉素类、大环内酯类(除酯化物外)和林可霉素类。妊娠期应避免使用的抗生素有四环素、红霉素、红霉素酯化物、氨基糖苷类。妊娠早期应避免使用的抗菌药物有甲硝唑、利福平、TMP、氟胞嘧啶、酮康唑、喹诺酮类等。妊娠后期应避免使用的抗菌药有氨基糖苷类、磺胺类抗生素、氯霉素等。
肝功能减退时抗生素的应用
应避免使用在肝内代谢、经肝胆系统排泄或对肝脏有损害的抗菌药物。此外,药物的剂量也应进行相应调整。
肾功能减退时抗生素的应用
应避免使用经肾脏排泄且对肾脏有害的药物。对于主要经肾脏排泄但对肾功能损害不大的药物,宜根据肾功能和血药浓度监测结果来调整该药剂量和给药间隔时间,以防药物过量中毒。
此外,临床应用抗生素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证
凡属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和体内过程与疗效的关系。
2.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
除病情危重且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者外,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用抗生素,因抗生素用后常使致病微生物不易检出,且使临床表现不典型,影响临床确诊,延误治疗。
3.病毒性或估计为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生素
抗生素对各种病毒性感染并无疗效,对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是无害无益的。咽峡炎、上呼吸道感染者90%以上由病毒所引起,因此除能肯定为细菌感染者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
4.皮肤、黏膜局部尽量避免应用抗生素
因用后易发生过敏反应且易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因此,除主要供局部用的抗生素如新霉素、杆菌肽外,其他抗生素特别是青霉素G的局部应用尽量避免。在眼黏膜及皮肤烧伤时应用抗生素要选择适合的时期和合适的剂量。
5.严格控制预防用抗生素的范围
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预防治疗:
⑴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链球菌,防止风湿热复发。
⑵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他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⑶感染灶切除时,依治病原菌的敏感性而选用适当的抗生素。
⑷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疽。
⑸结肠手术前采用卡那霉素,新霉素等作肠道准备。
⑹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或按创面细菌和药敏结果采用适当的抗生素防止败血症的发生。
⑺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扩张症患者,可在冬季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限于门诊)。
⑻颅脑术前1天应用抗生素,可预防感染。
6.强调综合治疗的重要性
在应用抗生素治疗感染性疾病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人体防御机制的重要性,不能过分依赖抗生素的功效而忽视了人体内在的因素,当人体免疫球蛋白的质量和数量不足、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或吞噬细胞性能与质量不足时,抗生素治疗则难以秦效。因此,在应用抗生素的同进应尽最大努力使病人全身状况得到改善;采取各种综合措施,以提高机体低抗能力,如降低病人过高的体温;注意饮食和休息;纠正水、电解质和碱平衡失调;改善微循环;补充血容量;以及处理原发性疾病和局部病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