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菜鸟”应提防就业陷阱

来源 :蓝盾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x35022051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面临就业的人员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金秋九月,正值“职场菜鸟”初入职之时,为让这些职场新人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9月5日,市一中院召开“涉初入职人员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暨入职建议”新闻通报会,公布了多起在就业协议、进京落户、培训违约金、试用期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并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案
  2009年6月,黄某与所在高校、某科技公司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并于次月根据市教委出具的就业通知书将其档案转入该科技公司在人才机构的集体户中。黄某称该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派其至另一家公司工作。2012年4月,黄某辞职进入某出版社,要求公司为其办理个人档案转移手续。该科技公司主张已为黄某办理北京户口及存档手续,但黄某经通知未到公司实际工作,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其并无义务为黄某转移档案。黄某为此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黄某与科技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并未进入该公司工作,现黄某已就职于其他单位,充分体现出黄某已无到该公司就职之意愿,该公司继续保有其个人档案已失去意义,公司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故法院判决该公司为黄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实质性标准是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未实际入职该单位提供劳动,双方就未建立实际的劳动用工关系。鉴于此,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企业也就没有持有毕业生档案的依据,应当及时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确认终止劳动关系无效案
  2005年4月15日,张某与某科技学院以及其培养单位河北某大学签订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约定某科技学院接受张某到本院教师岗位工作,工作服务期为五年。张某毕业后,到某科技学院工作了5年。2010年5月18日,科技学院在报纸上发布通知,主张按就业协议书的约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0年4月18日期满终止。张某以请求确认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无效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科技学院基于就业协议书约定的五年服务期,作出终止与张某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没有依据,据此判决确认该科技学院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无效。
  【法官说法】
  就业协议书仅仅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的依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功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关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还有待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详细约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本案中,用人单位依据就业协议书约定的服务期终止已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当然无效。
  支付户口违约金案
  汪某于2011年入职某理财顾问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双方签订了《非京籍员工落户办理协议书》,载明该公司办理员工汪某的非北京户籍员工的落户手续等有关事宜,汪某对公司有三年的服务期,若非该公司原因,汪某提出中断终止劳动合同的,须向该公司支付补偿金三万元。2013年10月汪某向该公司提出辞职后未再提供劳动。公司便以汪某协议为由要求汪某支付违约金三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签订的三万元违约金的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据此判决公司败诉。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户口违约金的约定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进行了穷尽列举,只有在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培训、竞业限制、保守商业秘密等情形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解决落户后未履行完毕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案
  李某于2013年8月毕业后与某安防公司签订《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约定该公司为李某办理北京市户口。李某按照约定提交了办理落户手续的相应材料,但直至2015年3月仍未能取得北京户口。2015年6月1日,李某以“未按照约定解决北京市户口、薪资过低、职业发展有限”为由提出离职,并以要求单位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双方在《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中就落户北京问题进行了约定,显然该落户协议的签署与双方间最终达成用工合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紧密相关,可以视为劳动合同的目的之一。本案中,双方间户籍约定成为李某接受某安防公司工作邀约的前提条件之一。该安防公司未举证证明系由于客观原因未能为李某办理落户,故为避免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过程中虚构或者夸大企业优势的不诚信行为,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法官说法】
  本案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约定为劳动者解决落户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落户北京问题进行了约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该义务,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违反服务期约定离职赔偿金案
  王某于2010年7月入职某软件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书》,约定王某为该公司服务五年,若王某违约,则应按未服务年限每年向公司支付赔偿金两万元。2011年9月,王某辞职, 9月30日,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公司主张王某违反《保密协议书》中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应当支付赔偿金并以此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该软件公司未向王某提供专项培训,仅提供了内部培训,没有其他培训。而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书》中约定的公司为王某提供实习培训和专项培训、王某知悉并接触公司的商业秘密等内容均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约定服务期的专项培训,故《保密协议书》中关于服务期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据此法院判决王某无需支付该软件公司赔偿金。
  【法官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费用,应当是“专项”的、“专业”的,并不是任何培训费用和培训技术都构成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如上岗前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规章制度等必要的就业基础知识培训就不在此列。
  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
  赖某2015年5月入职某电梯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2015年7月,电梯公司以赖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对此赖某则认为,该解除系违法解除,以要求该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某电梯公司提交两份材料欲证明赖某在试用期内缺少吃苦耐劳、不断学习、积极进取的精神,但该公司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单位的录用标准,且部分同事的评判仅为个人主观判断,缺乏客观性,该公司以此为依据认定赖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显然不妥,法院据此判决某电梯公司支付赖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法官说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必须具备这三个条件:一是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这个录用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已经告知劳动者的;二是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以确认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此条件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三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过了这个时间,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摘自《劳动午报》)
其他文献
多年前,女企业家的双胞胎次子患白血病,因没找到骨髓配型而离世。她担心长子将来也患白血病,决定为儿子的生命上一道“保险”。当她费尽心机找到合适人选,并让儿子与其结拜为“兄弟”时,却又因种种摩擦使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俩兄弟最终为争夺女友而大打出手,一场本为延续生命而上的保险,却以血腥悲剧而告终!  恐病遗传,娘为儿生命上保险  生于1967年的丁燕是土生土长的达州人。1989年从市财贸学校毕业后进入市内
期刊
一个即将赴美留学的重点大学学生,竟被骗子通过电话进行精神控制,乖乖地将自己“囚禁”在小巷深处一个小旅馆里,任凭骗子摆布,甚至将银行卡号及密码告知对方,毫不设防地交上30万元留学用的验资费,连父母和警察的电话都不接。这起闻所未闻又匪夷所思的“遥控绑架案”,不禁引发了人们对“好孩子”家教问题的深刻反思……  “好孩子”考上名牌大学  2015年12月5日上午10点多,西安市碑林区的冯君接到一个电话。一
期刊
一对公司白领发生了婚外情,未料女方竟怀孕。正欲打掉孩子,男方却被查出白血病。因无适合移植骨髓干细胞,腹中的孩子成为救命稻草。然而让她崩溃的是,当她顶着压力,以离婚为代价欲生下孩子时,情人却病发而逝!  曾背负救命重任的婴儿转眼成了烫手山芋,她将面临怎样的命运?情人的离世又会使他身边的人们命运产生怎样的变化?  2012年2月20日发生在大连的一桩血案,为这起离奇事件打上了一个血淋淋的惊叹号……  
期刊
崔正双和妻子离婚两年后,和罗静组成了家庭。罗静也有过一次婚姻,儿子李刚已经26岁了。适逢二胎政策放开,崔正双考虑到将来养老的问题,想与46岁的罗静再生育一个孩子。没想到,罗静真的怀孕了!  这引起了李刚夫妇的恐慌,原本风平浪静的家波诡云谲。这个孩子到底是生,还是不生?2016年1月25日,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决让这起因生二胎引发的血案尘埃落定……  再婚丈夫要生儿养老  2012年3月
期刊
随着社会就业压力增大,婚后两地工作的夫妻越来越多,网络上把双方常住距离在200公里以上、为寻求自我发展而分居的夫妻关系称为“远程亲密关系”,这样的婚姻叫“远程婚姻”。为挣高薪早日过上有房有车的美好生活,新婚不久的女白领孙莹莹和老公徐志明主动选择了“远程婚姻”。因为孙莹莹从事销售工作,且有自己独特的“柔情销售”手段,徐志明对不在身边的妻子越来越不放心。身为大学老师的他,特意将自己的学生安插到妻子身边
期刊
2016年3月27日,天津东丽区发生一起血案:一位花季女孩被人掐死在出租屋内。经警方侦破,凶手是死者的男友。  一对恋人为何反目成仇?原来,两人以期通过婚姻改变命运,双双伪装“富二代”。女孩的真实身份曝光后,一场杀戮上演了。  一对男女互扮“富二代”  2014年10月,天津一家皮革贸易公司的翻译马海鹏驾驶公司副总苏涛的奔驰轿车,送他去约会女友李梦柔。到了目的地,苏涛下车,马海鹏透过车窗看见了银杏
期刊
宋继新在被组织调查之前,除了是吉林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一名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还是国家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两项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发表论文60余篇,可以说是一名“学者型”干部。  可惜的是,在成为领导干部之后,他并没有发挥优势,更好地为党和国家事业做贡献,而是变得利令智昏,在权力和金钱面前丧失了党性、迷失了方向,私欲不断膨胀,破纪破法,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无所敬畏、
期刊
“消费圈子不一样,就不会一起玩。而且这种不一样到了美国,会特别明显地体现出来。”  2月18日,小迪再次刷新微信朋友圈,晒出她的宝贝——一只名叫Rain的秋田犬。小家伙慵懒地躺在黑色的懒人沙发中,被几只玩偶包围着,凹出漂亮的造型。“都是你的。”小迪写道,并加了三个笑脸。  她的朋友圈内容和中国国内同龄女孩们并无二致,晒宠物、晒美食、晒美景,间或伤春悲秋,只是发送地点略有差别——多数发自美国西雅图市
期刊
2016年1月18日,大学毕业才半年多的朱雨婷,在微博上发出寻亲信息:5岁时,她被亲生父母从浙江舟山市岱山县送给陕西商洛市一个山村的一对不孕夫妻;11岁时,亲生父母突然来到商洛,强行将她接走。因当时年龄小,她无从选择,只能在脑海中珍藏着关于养父母的一些零星记忆,上大学后她曾三次去商洛寻亲,均无功而返……朱雨婷的养父母是否还健在?她能找到吗?  善良的养父母  朱雨婷,1993年9月出生在浙江舟山岱
期刊
作者: [日] 笠井洁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译者: 简之  出版年: 2016-8  页数: 392  定价: 45.00元  装帧: 平装  内容简介  巴黎,炎夏。塞纳河畔枪声响过,警督之女娜迪亚与日本青年矢吹驱遭到了不明身份者的狙击。随之而来的是一封恐吓信,警告他们远离清洁派的秘宝,否则“启示录的愤怒”就会降临。在中世纪清洁派的圣地、法国南部的蒙塞居尔,资助相关调查的罗什福尔家正被血腥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