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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的调控范围是否合理?这个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它关系到我国刑法今后改革的方向。笔者以为,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考察,新刑法的调控范围基本上是合理的。今后我国的刑法改革可不必过多的纠缠于犯罪化与非犯罪化,而应将重心放在刑罚改革,其中实行非刑罚化应是今后我国刑法改革的重中之重,非刑罚化是我国刑法改革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