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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建议:村集体补助特困户资金应纳入新的农业税附加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0年5月,民政部有关部门对农村税费改革中涉及调整村集体补助特困户资金来源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以民办函[2000]84号文的形式正式向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送交了<关于将村集体补助特困户资金纳入新的农业税附加>的函: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