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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超职权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九一年刑诉法修改以后,职权主义色彩有所淡化,但总体上仍是较为典型的类似于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研究两大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应该说两大诉讼模式并无绝对优劣之分,大陆法系国家采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司法效果也较为理想。但我们国家同样采取这种模式,为什么却越来越显现出其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