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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在儒学的基础上实现了"儒、道、佛"三教的融合与会通。学界曾对宋明理学中理气关系、心理关系、心性关系以及知行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普遍探讨和争论。从和谐的视角来看,过去人们简单地批判"理本论"而肯定"气本论"的观点,以及片面地评价"心本论"、"知行观"的做法都是较为偏颇的。宋明理学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化了中华和谐思想:一是"理本论"、"心本论"和"气本论"三大学派从哲学本体论上深刻论证了宇宙和谐和天人和谐的思想;二是以心性论为重点深化了儒家的心性本体和心性修养的思想,为自我和谐奠定了理论基础;三是以知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