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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资并购的反垄断立法,从1890年谢尔曼法开始,至今已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其内容十分庞杂,立法体系也相当完备。就外资并购而言,除了银行、存贷机构等特定行业、特定内容予以反垄断单独立法外,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均须遵守相同的反垄断法律。本文拟对美国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的框架、主要内容、救济途径以及相应的法律制裁作一些简单介绍和述评,以期对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立法的完善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