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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东丰县社会保险局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和2011年,东丰县被确定为国家新农保首批试点县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以来,东丰县创新方式,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实行“参保人员一张卡,缴费领金不出村”办法,解决了城乡居民“参保难、缴费难、领金难”问题,实现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在新医改中大幅度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全县参加“新农保”人数达16.6341万人,参合率为88.5%,城镇居民参保3358人,已为2881名符合条件者发放基础养老金166万元。
2009年和2011年,东丰县被确定为国家新农保首批试点县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以来,东丰县创新方式,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实行“参保人员一张卡,缴费领金不出村”办法,解决了城乡居民“参保难、缴费难、领金难”问题,实现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在新医改中大幅度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全县参加“新农保”人数达16.6341万人,参合率为88.5%,城镇居民参保3358人,已为2881名符合条件者发放基础养老金1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