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米修斯和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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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万零九百二十二个清晨,普罗米修斯低头看着胸腹之间1。
  那儿完好如初,昨天的血洞消失了。
  那永生神的皮肉,第九万零九百二十二次筑起屏障,把一块新生的肝脏挡在后面。四周一片黑暗,高加索的山风飕飕,像无数尖利的小箭头擦过耳边和脸颊。他吸一口气,感到那枚必将朝生暮死的肝,正在右侧横隔膜下方,右肾脏前方,胃的上方,生机勃勃地运转。一片令人恶心的温暖。
  度过没有日照的一夜后,山石冷如巨大的冰块。他耸起两个肩胛,尽量不让后背贴上结霜的石面。他慢慢活动两个手腕,贴着冰寒的镣铐圈子,转一圈,两圈,三圈。接着是双脚。他踮起脚尖,身子向上拔起,肌肉绷紧,直到身上缠绕着的铜链和脚镣深深勒进肉里。
  神与凡人的一天并无不同,都分割为白昼与黑夜,除了普罗米修斯。他的一天,分为有肝的半日和无肝的半日。前者安稳,完完整整。后者破烂,血肉模糊。
  刑期第二百四十九年零三十七天,像一页空白书页,在眼前揭开。
  蓝黑的天色转为淡紫。曙光女神打开庭院,边走边打哈欠,发髻蓬乱。天风吹拂,她手中的火炬忽明忽灭,像一颗缓缓飞行的星。天空被她身上散发的光染成玫瑰色。巡行一匝,她回家去补觉。奥林匹斯神境的门房——四季神,拖着脚惺忪地走出来。他挠挠胳肢窝,推开大门。太阳神赫利俄斯的战车升起,车速逐渐加快,驶向天穹。
  自从赫利俄斯的儿子法厄同不顾劝阻,非要驾车,出了车祸,战车始终没有恢复旧观。右侧车头撞瘪进去一大块,车子一路滚下巴拿撒斯山时,身上的金漆剐掉好多,露出底下黑乎乎的铁板,银辐条也弯了两根。但赫利俄斯一直没修车,就让车那么残旧着。好在他身上的光芒太刺眼,没人愿意直视,也就没人注意车上的斑驳。
  普罗米修斯远远望着。轭上马嘶,车从巨蛇和调试弓弦的半人马之间的窄路上飞驰过去。光线明亮起来。
  现在一切能看分明了。山峰矗立在水晶似的天空中,空中一条宽宽的银河大路,通往宙斯之殿。宫室辉煌,黄金、琥珀、青铜、白银和象牙闪着光,奥林匹斯的诸神住在那里,宴饮,开会,争吵,做爱,偷情,吃神食,喝仙露,听齐特拉琴,监视宇宙和下界的动向,享用凡人献祭的油脂气味和香烟,留意祭司的祈祷、予以回应。
  那也曾是普罗米修斯的生活。他也是宴席上的人,喝过美侍童伽倪墨得斯斟在金杯里的酒,但现在那些记忆都模糊了。赫利俄斯的阳光照不到他身上。他不再记得神食的味道,也想不起祭品燃烧的气息。
  他独个儿站在高加索山崖上,动弹不得,陪他的只有火神赫菲斯托斯亲手打造的镣铐。头五十年,宙斯派人来看他。他把他们都骂了,所有劝他低头、劝他放聪明的人,即使是一副心痛他的口吻,他也骂。狡黠的赫尔墨斯、惩戒女神涅墨西斯、他那个蠢兄弟厄庇墨透斯、宙斯骄横的女儿阿尔忒弥斯2,等等。
  他骂阿尔忒弥斯的心胸比石榴籽儿还小,心肠比赫布罗斯河里的冰块还冷,她的侍女卡利斯托3怀孕明明是老淫棍作孽,为什么不敢斥责她的父亲,反而驅逐那可怜的宁芙。
  阿尔忒弥斯气得拿弓背打他,他没法躲闪,满头鲜血。打完还不算,她踏上金角鹿拉的车,从箭壶里抽一支箭,拽开弓弦,一箭射在他肚子上。
  他吃了一箭,痛得哆嗦。她得意而妩媚地一笑,控缰欲走。他朝她后背大声说:勒托的女儿,尽情挥霍你的箭术吧!未来你会用箭亲手射杀你的心上人4,他的尸体圆睁双目,漂在海浪间,等你寻到他时,恶鱼已吃掉他的耳朵和手指。
  阿尔忒弥斯在云雾里转身,瞪着他,脸色惨白。让宙斯忌惮又无计可施的,正是普罗米修斯的预知力,而最恐怖的莫过于预知未来的悲剧,提前活在疑惧和哀悼中。她双唇一动,普罗米修斯抢先道,别费力了,我不会告诉你“何时”或“何处”。你父亲尚不能令我开口,你以为你能?
  她厉声说,好,我信你的预言。但在那之前,我会先让你尝尝活着被啃吃的滋味,我以守誓河的河水起誓!
  她走后第二天下午,鹰来了。
  鹰停在不远处的山石上磨爪子,鹰目灼灼地盯着他看。一开始普罗米修斯以为它是宙斯变的,他笑道,不敢以真身出现?还是伽倪墨得斯也被放逐,你又要出去抢人了5?
  鹰飞过来,爪子刺进他的大腿,啄开他腹部的皮肉,一块块撕食他的肝脏,像人掰着面包吃。他惨叫,明白这是头真鹰,不是宙斯,神不吃别的神的肉。这当然是阿尔忒弥斯的建言,暴君从不拒绝她的任何要求,估计他还大为激赏她在折磨囚犯上的创意。
  普罗米修斯朝奥林匹斯山的方向吼道,没有用!派个畜生来替我挠痒,没有用!我跟你们一样是神,记得吗?明天我的内脏就会长出来,跟全新的一样。它吃得掉心肝肠子,吃不掉我的勇气……
  直喊到力竭。鹰已走了,他低头点数。一边颤抖一边嘶嘶吸气。好像透过一扇打破的窗户往屋里看,两个肺在,脾在,胃在,心肾大肠小肠都在,只少了一枚肝。
  翌日,鹰又来。此后它天天来。像挑食的小娃,一筵热腾腾的鲜肉,只择特定的那块吃。又像懂行的窃贼,只挑最值钱的拿去。原来刑罚的核心在此,让作为抵抗的复生成为徒劳,成为笑话。无尽的重复能消解一切意义。
  他吼叫,啐它,骂它,什么都不能让它分神,它专注得像盯紧爱子的哺乳妇人。它用爪趾配合尖喙,划开皮肤,拳头大小的头钻进去,找到那块帽子形状的肝脏,叼住,一甩头拽下一口,吞下,一甩头,又一口。每天,它在他腹部抄写出同样一个血洞,然后在他的叫骂声中飞走。
  后来他啐烦了,骂不出新意了。他发明了一个忍痛的游戏,跟自己赌能不能一声不出。
  他的妻子阿西娅来的时候,鹰正吃到最后几口。
  撕破的窟窿皮肉翻卷,两边露出肋骨。隔着一层横隔膜,那颗心脏卜卜跳,被啄开的血管像阿特洛波斯6切断的线头一样耷拉着,黏糊糊的血流过腹部,流过大腿,淌到脚趾上。她双手捂嘴,美目瞪得老大。他竭力发出一个笑,想跟她说:你曾抚着我的胸口问我,这下面的那颗心里,到底装着雅典娜多些,还是装着你多些,现在你亲眼见到它了。   不等他筹足力气说出来,她嗷地哭出声,一转身跨上云端。云层隐没身影,风把她跟云一起吹远。哭声像阿里阿德涅的线一样拖在身后。他四肢用力,挣紧了链子,想随那条丝线而去,哪怕尽头是不可战胜的牛头怪。
  另一个在鹰进餐时到来的是赫尔墨斯。跟阿西娅相反,他看得认真极了,目光追着鹰的喙一起一落,鹰吃一口,一扬脖,脖子上一块小小的隆起滑下去。赫尔墨斯笑着道歉,对不起,我得给父亲汇报。普罗米修斯深吸一口气,残余的肝上方,一角红色的肺叶鼓起,其上血管交织纵横,如人间的道路。他对赫尔墨斯一笑,说,别忘了告诉他,我还有力气笑呢。
  到第一百年之后,他妻子绝足不来。宙斯的说客也不再到访。
  他想表演倔强,表演威武不屈,也没有观众了。
  第一百二十七年,伊娥化成的白牛7路过。
  她去后一段时间,普罗米修斯在心里铺开地图,计算她走到哪儿了。泅过了迈奥提斯海峡,横穿基斯特涅平原大概需要一年,如果牛虻叮咬得勤奋,说不定九个月就够了,那疲倦的小牛蹄再往前跑,跑,跑过太阳泉,她可能会在那儿喝水休憩……
  其余的日子,只剩死寂,和疼,和一只鹰。
  一切都像前一天的回声。风啃噬他的脸。他把“盲目的希望”跟火种一起赠给人类,没给自己留。他数着天边的云,等。等一天里唯一的节目。
  变化何时发生,记不清了,到第二百年他还憎恶它。扁毛畜生,暴君的奴才,长翅膀的狗,凶手。每天午后,天边准时出现一个黑影。他一看到那影子,腹中就一阵抽动,一通翻搅。它总是先落在对面的山石上立一小会儿,磨一磨喙和爪子,再飞过来。他每天低头看它吃,假装那个肚子不是他的,他是个牧羊人,路过,闲看的。
  畜生归畜生,它是个严谨的畜生。
  吃一块肝就是一块肝,一条血管都不多碰。还是个爱干净的畜生,每一绺肉撕下来,都甩一甩血滴子才吃,不弄脏嘴周围的毛。
  第二百五十年,他发现自己在盼着那个时候,刀尖似的影子刺透一整块天空的时候。它越飞越近,豁出的洞越来越大,就像在他肚子上开洞一样。
  它不仅是鹰,也是一部分的他自己。他的血肉在它胃中消化,成为它眼中的神采、羽毛上的光泽、两翼舞出的风。
  第二百六十一年的某天,它迟到了小半天,傍晚才来,赫利俄斯的车已经快驶回去了。
  它落下来,爪子尖深深扎进他的大腿,双翅在空中扇动几下,稳住身子。他仰头望天,肚子上传来一阵熟得不能再熟的疼,皮肉破开了,内脏暴露,风撞进来。他几乎是带着欣慰的心情,品尝那痛和冷,嘴里自言自语:真奇怪,我刚才居然怕你不来了,我怕暴君收回这项命令……唉,我可能真的快疯了。
  他没想到鹰会答话。
  它吞下口中一块碎肝,抬起小小的头,晶亮的眼盯着他,说,今天赫拉派我去办事,所以来晚了。
  他惊诧地瞪着它,判断听到的声音是不是囚徒的幻觉。鹰低头,叼住肝左叶和右叶中间的血管,用力一扯,血管断了。它又说,生活在奥林匹斯的,不是人间普通的鹰,会说话有什么奇怪?它有几个元音发得不准,受鸟类的窄喉咙所限,嗓音有点尖利。
  他问,赫拉派你去干什么?
  鹰埋头分解他的肝,不再出声。
  那天之后,它来之后,他不断说话,除了第一块肝被扯下来、痛得开不了口的那一阵子。第二百六十五年,鹰只答了他三句话。第二百六十九年,它说了五句。
  第三百一十年,他跟它滔滔不绝,它会讲上八九句。到第三百三十年,他们才有了能称为交谈的片段。
  他向它打听人类与诸神的近况。鹰说,你不是会预知吗?
  他说,预知不是全知。预知像雾里找路,看到一些,看不到一些。有时能看到轮廓,但看不清细节。连我自己的命运,我也并不全然清楚。
  鹰遂给他讲人类有了哪些进展,能制造怎样的武器互相搏杀,一人与另一人搏杀,一个国与另一国搏杀;又讲宙斯故技重施,趁某位国王的女儿在林间散步时,变为白兔现身,他以为那女孩会娇呼一声,把他抱起来,搂在软嫩的胸口,谁知那公主崇拜的是他女儿阿尔忒弥斯,一见兔子,欢呼着让侍女放猎狗,拿弓箭,一箭过去,差点射中兔头。宙斯慌忙逃命,甚至忘了恢复本相,用四只兔脚跑出一箭之地,才想起化成一道烟雾飞上天,溜回奥林匹斯山8。
  普罗米修斯哈哈大笑。几百年没笑过,他脸上的肉都技术生疏了,一个笑拼得七扭八歪,不成样子。他使劲往后仰脖,不顾那样会把伤口扯得更疼。喉咙拔直了,方便那些笑声冲到更高的地方,到云端,到山巅,到那些有肝、没心肝的神住的地方。这次快活的代价没落在他身上。次日鹰来,他再跟它说话,鹰朝他大张开金黄色的喙。他仔细一看,那粉红的菱形口腔空着,舌头不见了。
  宙斯听到了他的笑声,作为惩罚,切去了鹰的舌。
  鹰不像他,一夜就可以长回一块肉。他每天问它,你的舌头怎样?四十六年后,它答了一个词:我……
  他大喜:你又能说话了。
  它点一点淡栗色毛覆盖的小头。吃完那一日的肝,嘴角沾点血,毛羽中间镶的琥珀似的眼,中间一粒漆黑瞳仁。它瞧着他,一动不动。除了神和人,动物本不该有表情。但他觉得它有。
  它说,我知道了,原来“疼”是那样的。
  它展开大翅膀飞走的时候,他以为那是它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然而翌日它竟主动开口。它说,为什么你只有肝会长?
  什么?
  快四百年了,你的头发和胡子不该垂到地上、像赫拉花园里的常春藤?为什么才长到胸口?
  他说,啊,我也没想过。也许不吃仙粮,就长得慢?从前我的髭须只有一點点长,我太太最喜欢伏在我背上,用手掌抚摸我的胡子。
  鹰说,她再没来过?我是说你太太。
  他说,现在除了你,没人会来啦。
  它说,我也不是人哪……
  他笑,一笑即敛,怕又害它丢了舌头,他丢了谈话对手。   有一天他问,塞墨勒9怎么样?
  你是说狄俄尼索斯的母亲?你果然还是更关心凡人。那妇人在酒席上又出丑了,她大声跟狄俄尼索斯说,儿啊,你真该娶老婆、生娃娃了,像墨尔波墨涅就不错10,悲剧女神跟酒神配成一对,天造地设;又说她从前在人间时就看到戏院里的作家、演员同时敬奉他俩11;又对墨尔波墨涅说,你若是把头上那个柏木枝圈子拿下来,会好看得多。
  他说,我记得几百年前墨尔波墨涅爱上过一个叙拉古的王子……她怎么说?当然不会答应吧?
  它说,是的,墨尔波墨涅沉下脸不理她。塞墨勒又转向她儿子说,你到底钟意哪一个呢?哪怕你像你叔叔哈迪斯那样,坐着马车,把看中的姑娘直接带回来也好。
  普罗米修斯叹道,这话可讲得不太对头!冥王抢走珀耳塞福涅——他跟他兄弟宙斯一个样儿,一个蛮横狂暴的混蛋——她母亲得墨忒耳日夜哭泣,差点死去,也导致人类大地一整年颗粒无收。这是值得效仿的吗?
  鹰说,得墨忒耳也在席上,一听那话,脸色就变了,掷下酒杯要走。狄俄尼索斯跑过来替母亲道歉,地板上长出葡萄藤,一下挽住她的双脚和双膝。他又亲手送上盛满紫色仙露的金杯,求得墨忒耳喝下,表达谅解。
  他说,得墨忒耳是个善良妇人,肯定喝了。
  它说,她阴着脸勉强饮了一口……狄俄尼索斯离席之后,无处泄愤,朝人间一挥手,把半个底比斯的女人变成耍酒疯的婆子。她们挥舞带松果的树枝,说那是权杖。她们把丈夫、情人和儿子捆起来,撕成一块块,配着葡萄酒吃掉——有那些女人衬托,他母亲就显得正常多了。
  有狱卒的囚犯,胜过无狱卒的囚犯。
  每天他等待的心情迫切、清晰。等执刑者到来,等剧痛让心脏疯了似地狂跳,让视线模糊,胃部抽动,阵阵恶心。英雄必须有一个斗争的对象,恶龙、食人马、疯狂的野猪——是这个可供斗争的东西,令英雄成为英雄——这对象也可以是他自己的肉体,肉体带来的困厄。
  因为有鹰,他感觉自己比西绪弗斯幸运,也比他那扛着世界的圆顶、肩挑支撑天空的柱石的兄弟阿特拉斯幸运。
  第四百年的一天,它问:你本来是泰坦神族,为了支持宙斯,背叛你自己的族群,又为了人类,背叛宙斯,为什么?
  普罗米修斯说,因为我总忍不住要站到弱势的那边。
  第四百二十一年,他心里冒出一个念头——它可能爱上他了……这念头太可笑,祭司会爱刀尖下伏卧的牛?刽子手会爱眼前那截脖子?然而他觉得,它弄破他肚皮的动作温情脉脉,几乎可以说,是温柔的,带着怜惜和不情愿。它把头探进去时,头总在切口边缘轻轻蹭一下,像小猎狗蹭猎人的小腿。鹰走后,他低头跟那颗心说,你啊,你真是疯了。
  第四百六十五年,伊阿宋等人的“阿尔戈号”从山下航过,舟小如叶,未来传奇故事里的英雄与负心汉如树叶载的蚂蚁。少年们仰起头,指指点点,一张张白脸像叶上露水。俄耳甫斯在船上奏琴唱歌,尽管离得远,但他的歌有魔力,传得远,再加上山风吹送,清晰地进到普罗米修斯耳中。他愉快地听了半支歌。此后几年,他寂寞时就唤出记忆,让歌声在脑中盘旋。
  后半支曲子,十年后才补上。俄耳甫斯没能救回妻子欧律狄刻,丧魂落魄,四处乱走,路过这处山崖。鹰刚飞走,普罗米修斯佝着身,正在创口初生的疼痛中哆嗦。俄耳甫斯叹道,可怜可敬的神,我给你唱一首歌吧。
  他盘膝坐下,拨动琴弦,开口唱歌。正好是十年前风给普罗米修斯送来的那首。琴声歌声,如止痛药。普罗米修斯慢慢直起腰,在歌声里他做了一刻的自由人,没有镣铐,没有痛苦,一瞬珍贵的错觉。
  歌结束了。俄耳甫斯伸开手掌按在弦上,止住它最后的颤动。普罗米修斯说,谢谢你。俄耳甫斯起身要走。普罗米修斯闭上眼,望向他生命终点的图景,看到他的头在绿草地上滚动,在泛着白沫的海浪间漂浮。
  他警告他:别回色雷斯!你想流浪,去迈锡尼、阿尔戈斯、帖撒利或者吕凯翁山的幽谷,总之不要回色雷斯。
  俄耳甫斯思索一阵,笑道:我明白了,谢谢你的警告,有你这话,我反倒想回色雷斯了。
  看着他走远,普罗米修斯那裸露在风里的心更冷了——因预警而改变,原来也是命运的一部分。那首歌伴他好久好久,直到鹰告诉他,俄耳甫斯在色雷斯被狂女分尸。求死的人,得到了死。
  “阿尔戈号”的成员中,还有位忒修斯12。多年后他和朋友庇里托俄斯被困在冥府,伊娥的第十三代子孙赫拉克勒斯想要救出他们,但只把忒修斯带回人间。这位赫拉克勒斯还将完成无数功业,包括解救普罗米修斯,射死吃他肝脏的鹰。
  第四百七十七年,普罗米修斯看到一架龙车掠过天际,驾车的是伊阿宋的妻子美狄亚。哭声如带血的雨点落下。
  第四百九十九年的一日,鹰说,你的胡子长得太长了,总沾上血。要不要剃一剃?
  他说,好,你会剃胡子?
  鹰飞走,又飞回来,弯弯的喙叼着石片。石片上有打磨、砸砍的痕迹,是早期人类制造的工具。它落在他肩头,趾尖抓进他肩头的皮肉里。石片在普罗米修斯的面颊刮蹭,胡须落下,随着那些毛发一起割裂的,还有毛发下的皮肤,几条血口,渗了点血。等刮完胡子,鹰扇动两翅,扇出风来,把粘在胸口的断须吹走。
  它看着他的胸脯,迟迟不下口。
  普罗米修斯柔声说,来吧,打开你餐盘的盖子。
  它抬头问,你在雾中见过那一天吗?你重获自由的那天。
  他答,是的,有人会来救我,但时间我不知道。
  它说,那人也会杀了我,是不是?他看着它,缄口,目光缓缓移向远天。他确实见过,那金发拳曲、肌肉贲起的汉子拉满弓弦如圆月,一箭射中羽毛覆盖的胸膛。
  令他意外的是,它眼中闪起渴盼的光。
  它说,不,你想错了,我不怕,我只祈祷他早点到来,那时,我这刑罚也能结束了。
  它小小的头在他锁骨下方毛茸茸地、温暖地倚靠了一阵。山风浩荡。它把喙搁在他胸口,在皮开肉绽之前,那动作轻柔,如一个吻。
  第十八万两千四百九十九个清晨,普罗米修斯低头看着胸腹之间。
  那儿完好如初,昨天的血洞消失了。永生神的皮肉,第十八万两千四百九十九次筑起屏障,把一块新生的肝脏挡在后面。
  第十八万两千四百九十九张空白书页,在他眼前揭开。山石冷如巨大的冰块,他活动两个手腕,活动脚尖,绷紧肌肉,直到身上缠绕着的铜链和脚镣深深勒进肉里。他不知道,他的镣铐和他的鹰只剩半天的命,今天傍晚赫拉克勒斯将随晚霞一起到来,救他下山。
  蓝黑的天色转为淡紫。曙光女神手擎火炬,在天上徐行。太阳神赫利俄斯的战车升起,车速逐渐加快,驶向玫瑰色的天穹。
  人间的人们说,瞧啊,太阳升起来了。
  自问自答
  为什么要写普罗米修斯的故事?那头鹰是雄鹰还是雌鹰?
  命题为“自深深处”。《自深深处》主角是被囚禁的奥斯卡,而最著名、遭遇最惨烈的囚徒,是高加索山上的普罗米修斯。
  神域的鹰,与凡鹰不同,没有繁殖需求,没有性别。
  描绘普罗米修斯的绘画与雕塑,最喜欢哪一个?
  画这个题材最出名的画家应该是鲁本斯(《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现藏美国费城艺术博物馆),但鲁本斯的普罗米修斯是躺平任吃的样子,乍一看仿佛是被雄赳赳的鹰给强奸了。最喜欢的是尼古拉·塞巴斯蒂安·亚当雕刻的《普罗米修斯》(现藏卢浮宫),他雕出一个立着挣扎奔跑的人,身姿如痛苦的舞蹈,鹰如偷袭一般钻他肋下的空子来啄,大理石里有凄厉的山风。
  希腊罗马神话里,最喜欢哪一个故事?
  小时最爱普绪刻的故事。家里曾有一本半面墙大的挂历,其中一页印着弗朗索瓦·热拉尔的画《普绪刻第一次接受爱神之吻》,我让爸妈不要撕掉,就挂那一张,家里看着三月的日期,过了四五六七月。后来年岁长了,钟意的是美狄亚与伊阿宋的故事。傳奇英雄与痴情公主的收场,不是丘普二人那样的白日飞升,位列仙班,结发同长生,而是流浪转徙,寄人篱下,恩情殆尽,伊阿宋想要攀高枝儿娶公主,悔婚男儿招东床。但美狄亚不是秦香莲,她自己量刑、自己行刑,一切在融化的血肉、剥落的皮肤、横尸的孩童中终结。当代还有很多不会魔法、没有龙车的美狄亚,搜索“带着孩子自杀”可以看到。绝大部分这种惨痛新闻的主角,都是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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