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了新修订的《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与老《办法》,有以下不同之处:第一章总则,增加了城建档案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的领导职责、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职责、市级及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城建档案电子化归档和信息化管理五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