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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市政府一连颁布《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社会资金引入暂行管理办法》、《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暂行管理办法》、《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东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暂行管理办法》等四项管理办法,从认定、保护内容、保护方式、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进行了详细说明。这意味着只要贴有“历史文化”标签的建筑,都不能擅自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