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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提出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权应当由过去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并重,逐步向仅作事实认定转变。参审职权的改革方案带来了新的矛盾和挑战,应当在陪审价值观方面扭转认识,以法官提示为中心,使陪审员通过庭前阅卷、书面提纲、口头交流等庭前准备步骤初步掌握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要件和有关证据规则。在庭审进行中,固定陪审员的发问职责以及赋予其相关的事实争点异议权,按照严格的评议规则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