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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于2006年12月8日颁布了财企〔2006〕478号文,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依据及比例,并明确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EPC模式下水利水电工程的总承包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如何合理管理和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如何处理工程变更后安全生产费用的变更,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