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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4—17日,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成都市举办了2004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宣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水利部调水局、长江委、松辽委、珠江委,上海、河南、河北、陕西、湖南及四川省各地(市)县等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共13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