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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按中国证监会的界定.“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由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出于“保牌”、“扭亏增盈”和增发、配股等再融资的需要.刻意操纵非经常性损益的行为司空见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