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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权力清单调研交流会”,已经制定、发布检察官权力清单的12个省、市参加了会议,对制定权力清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从各省权力清单来看,大致各有特点。有的全省统一一个清单,有的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分别制定;有的按诉讼程序进行规定,有的按业务门类进行规定;有的正面规定授权内容,有的从反面规定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保留行使权力的事项,其余的进行概括授权;有的是规范性文件式清单,有的是图表式清单……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