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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从2010年起,吉林省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覆盖面为全省10%的县(市、区),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每年只需缴费100元,60岁后每月将可获得不少于55元的养老金。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吉林省将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照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给予全额补助;对参保缴费由地方政府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目前,个人缴费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每年地方政府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对于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办法由试点地方政府确定。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
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立新农保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基金性质和用途。新农保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及取资格,每年都要在行政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吉林省将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照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给予全额补助;对参保缴费由地方政府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目前,个人缴费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每年地方政府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对于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办法由试点地方政府确定。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
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立新农保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基金性质和用途。新农保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及取资格,每年都要在行政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