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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0号令)和《湖北省关于社会保险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省政府第231号令),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和征缴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社会保险费统一申报核定和一票征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一)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年核定。缴费单位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当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单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