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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农民王某咨询:2006年5月,他的女儿出嫁,7月,本村村民委员会便以他的女儿已出嫁,户口已不在本村为由,将他承包土地中属于女儿的1100平方米土地强行调整给其他农户经营。于是,他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起诉至法院,要求本村村民委员会返还其女儿的1100平方米承包土地。但是,法院却以他与本村村民委员会之间的纠纷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