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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法学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传统民法从侵权的角度对环境致害给予侵权的界定并加以制裁,但环境侵权这样的制度设计及其应用也存在着种种不足。本文简单地分析了环境侵权的概念及其局限性,以期在未来立法中能够更准确全面地保护利益主体并保障社会顺利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