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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继颁布《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之后,又颁布了工业、农业、商品流通、交通运输、施工、对外经济合作、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非银行金融企业等9个大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另有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试点企业的会计制度。这些新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是财会改革的重要框架结构。新制度与旧制度比较有哪些不同点?是广大财会人员所关心的重要问题。本文对此谈些粗浅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