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