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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现代人研究中国古典小说,胡适无疑是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卓然大家。在这方面,他的贡献是不容抹杀也抹杀不了的。不过,倘若我们要对胡适这种贡献做过细的探究和准确的陈述,则又不能不承认,它主要表现在论者围绕中国古典小说所做的一系列考证上——这些考证文字今天看来固然难免有些粗疏、机械乃至舛错,但在中国现代学术发展史上,它毕竟为新兴的古典小说研究提供了丰富而坚实的背景性和基础性材料,同时开辟了一条不乏科学意义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其方法论的影响,早已超出了文学范畴;而对于中国古典小说研究另一个更为重要、也更见本体特征的维度——艺术鉴赏和审美评价,胡适留下的若干见解和判断,则不仅东鳞西爪,难成体系,而且常常信口开河,不得要领,其中暴露出的肤浅、轻率、隔膜、偏颇以及自以为是、强作解人等等,足以让有心的读者禁不住产生这样的疑虑:艺术鉴赏恐怕是胡适这位大学者的软肋,是他并不擅长的弱项。
这里,我们不妨举实例以求证。
先看胡适如何评价《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第一部、同时也是唯一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小说。这决定了长期以来研究者对这部小说的鉴赏与评价,常常要引入历史的视角;或者说要从历史与文学相嫁接、相融合的意义上来谈论这部作品的得失优劣。胡适亦复如此,他观赏和品评《三国演义》的着眼点,同样是全书是否担负起了用文学来驾驭和表现历史,或者说将历史文学化的任务,但是其具体的扬抑与褒贬,却出人意料地经历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1917年初夏,在美国的胡适曾与在国内的钱玄同以通信的方式,交流对中国古典小说的看法。当时,钱玄同对《三国演义》评价不高,认为它与《说岳全传》大致处于同一水准。胡适不同意钱氏的观点,明言《三国演义》“在世界‘历史小说’上为有数的名著”,“且三国一时代之史事最繁复,而此书能从容记之,使妇孺皆晓,亦是一种大才”,其欣赏、肯定和推许,言之凿凿,毋庸置疑。然而,到了1922年胡适为亚东版《三国演义》写序时,其观点竟然完全变了。他在这篇序文中一再写道:《三国演义》“只可算是一部很有势力的通俗历史讲义,不能算是一部有文学价值的书”。“《三国演义》拘泥历史的故事太严,而想象力太少,创造力太薄弱”,“《三国演义》的作者、修改者、最后写定者都是平凡的陋儒,不是有天才的文学家,也不是高超的思想家”,“《三国演义》最不会剪裁,他的本领在于搜罗一切竹头木屑,破烂铜铁,不肯遗漏一点。因为不肯剪裁,故此书不成为文学的作品”。
尽管胡适对《三国演义》的两次评价间隔了五年,而五年的时间也有可能酿成一个人艺术观念或欣赏眼光的某种变化,但是,当这种变化一旦同胡适这样贯通中西的大学者和《三国演义》这样历久不衰的小说经典联系起来,我们还是感到了某种突兀和草率。况且其变化的程度又是如此的时而天上,时而地下,两者之间缺乏起码的逻辑性与内在的合理性,以致使我们除了充分考虑那个时代热衷于推陈出新的学术风气之外,最终不能不怀疑胡适作为文学鉴赏家和批评家的资质——面对《三国演义》,他究竟有多少称得上直接、具体和敏锐、独特的艺术感受能力?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让这种感受能力抵达作品的深层结构与细部纹理。须知道,先前“从容记之”、“妇孺皆晓”之类的赞语,不过是改造了明代蒋大器、张尚德等人早已有之的说法,并无太多的新意;而后来的“想象力太少”、“不肯剪裁”、“不成为文学作品”、“不是高超的思想家”等否定性评价,则完全不符合作品的艺术情景与形象实际,因而也远离了一般读者的阅读感受和今日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一部《三国演义》从艺术重构历史的需要出发,对那么多的人物和事件或无中生有,或移花接木,或脱胎换骨,或踵事增华,其情节和细节上的神来之笔贯穿始终,目不暇接,怎能说是“想象力太少”?全书凭借时间的从容运行和空间的有效展开,成功地、富有创造性地编织起圆形或网状结构,开了长篇小说宏大叙事的先河,哪里是“不肯剪裁”?至于全书的内涵和意义,只要关注一下学术界长期以来聚讼纷纭,迄今新说不断,且皆能自圆其说的研究状况,即可知道,它绝不是没有思想的“陋儒”全无寄托的浅薄表达。由此可见,胡适对《三国演义》的或褒或贬和时褒时贬,很典型地暴露出他艺术鉴赏的无真知与无定见。
再看胡适对《红楼梦》的评价。在《红楼梦》的考证上,胡适是颇下过一番功夫的,他所钩沉出的有关该书作者、版本和续书的若干史料与情况,虽然并非无懈可击,但就整体而言,却是不仅方便了后人知人论世读“红楼”,同时还孕育和催生了不再“猜笨谜”的“新红学”一脉,从而标志着红学研究的新阶段乃至新纪元。以此为背景,按说胡适对《红楼梦》应该有较好的感觉和较高的评价,然而事实却是另一种情况。在胡适眼里,《红楼梦》一向就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作品,甚至根本就不是一部好小说。惟其如此,他于考证之余留下的涉及《红楼梦》创作的文字,每每浸透了轻视与挑剔。如果说这种轻视与挑剔,在胡适早年还只是表现为对作品整体价值的明显低估和有限肯定,即所谓:“《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那么到了胡适晚年,竟变成了格外苛求和全面贬抑。1960年11月20日,胡适在写给苏雪林的信里说:“我写了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只说了一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其实这一句已是过分赞美《红楼梦》了。我平心静气的看法是,在那些满洲新旧王孙与汉军纨绔子弟的文人之中,曹雪芹要算是天才最高的了。可惜他虽有天才,而他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及当时整个的中国文学背景,都没有可以让他发展思想与修养文学的机会。在那样一个浅陋而人人自命风流才子的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与文学技术当然都不会高明到哪儿去。”1960年11月24日,胡适在写给高阳的信里又明言:“在那个贫困的思想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当然不会高到那儿去,《红楼梦》的文化造诣当然也不会高到那里去……我常说,《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也比不上《儒林外史》……也可以说,还比不上《老残游记》。”
对于流传已久、获誉良多的《红楼梦》,胡适之所以要发表以上相反的、颇不看好的意见,自然有着属于自己的眼光和依据。还是在写给高阳的信里,胡适就《红楼梦》的“见解不高”问题,做出了具体诠释:
书中主角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投胎的,是含玉而生的——这样的见解如何能产生一部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小说……试看第二回冷子兴嘴里说的宝玉和贾雨村说的甄宝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瑞兽珍禽、奇花异草更觉希罕尊贵呢。”《红楼梦》作者的最高明见解也不过如此。更试读同一回里贾雨村“悍然厉色”的长篇高论,更可以评量作者的思想境界不过如此。
而在1959年底所作的以《找书的快乐》为题的演讲中,胡适则比较明确地讲述了自己认为《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的理由:“如果拿曹雪芹和吴敬梓二人作一个比较,我觉得曹雪芹的思想很平凡,而吴敬梓的思想则是超过当时的时代,有着强烈的反抗意识。吴敬梓在《儒林外史》里,严刻地批评教育制度,而且有他的较科学化的观念。”
胡适以上贬抑《红楼梦》的意见,无论方法逻辑抑或语言表达,都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疏漏和破绽,其可訾议处至少有三:第一,《红楼梦》写贾宝玉系神瑛转世,衔玉而生,是文学创作多见的象征或隐喻之法,也是全书预设的“烟云模糊”处,其内涵与魅力自可做立体浑圆的阐发。而胡适偏偏不解其味,竟以为曹雪芹是在宣扬怪力乱神,并以此来否认《红楼梦》的写实品质,委实属郢书燕说,让人哭笑不得。难怪著名作家王蒙要就此调侃胡适:“那么伟大的人居然对这个寓意一窍不通,没哪个小孩一出生的时候含一块玉,含一块煤渣也不可能,含一把砂子也不可能。所以不管胡适怎么尊敬和伟大,我对他也没有任何不尊敬的,就是你没法跟他谈《红楼梦》。”第二,在成功的小说文本中,人物语言和作家观念之间,往往保持着一种曲折、婉转和多变的关系,有时甚至呈现出看似矛盾的“复调”形态,正是这种比较复杂的关系和形态拓展了作品的精神空间,同时孕育了其中的艺术张力。《红楼梦》正是这样一部内涵丰盈的成功之作,它的一个突出特点,便是“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戚蓼生《红楼梦序》)。也就是说,《红楼梦》是有多面性和多义性的,它的褒贬和命意潜藏在繁纷而立体的人物纠葛之中,要想搞清楚,需要做细致的梳理和耐心的辨识。而胡适分明意识不到这点,他简单机械地看待艺术形象,将作品人物的某些语言不加分析地当成了作家观念的注脚,这显然缺乏起码的说服力。第三,评价文学作品的优劣高下,当然要有思想的维度,只是这种思想维度应当是论者对全部艺术形象的自然引申与深入阐发,是由感性而知性、由具体而抽象的准确归纳与合理升华,因此,它必然是自主的、开放的,是具有弹性和辐射性的,而不必要也不可能仅限于作品某些直露在外的概念性主题和口号式说法。从这一角度看问题,《红楼梦》的思想意义无疑要比《儒林外史》高得多也大得多。胡适全然不顾这些,仅凭吴敬梓“严刻地批评教育制度”并拥有“较科学化的观念”,就确认《红楼梦》的思想见地比不上《儒林外史》,当然是片面的,是站不住脚的。
胡适对《红楼梦》评价不高,但是,对中国小说史上另一部与《红楼梦》具有题材相通性的长篇作品《醒世姻缘传》,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态度和意见。在从事古典小说研究的过程中,胡适曾拿出六七年的时间,收集有关《醒世姻缘传》作者的材料,因为不断有发现和收获,所以最终写出了《〈醒世姻缘传〉考证》一文。这篇长达三万言的文章,虽然旨在确立蒲松龄的著作权,但出于立论的需要,还是发表了一些涉及文本和艺术的评价。这些评价没有回避因果报应是全书的“最大弱点”,明言:“这一部大规模的小说,在结构上全靠这个两世业报的观念做线索,把两个很可以独立的故事硬拉成一块,结果是两败俱伤”,但胡适对此书更多的还是热情激赏和大力褒奖。论者一再将“伟大”、“绝妙”、“大书”之类的褒词,有意或无意地用之于作家和作品,认为:“《醒世姻缘传》真是一部最有价值的社会史料”,“都是最可信的历史”。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社会风俗史、中国教育史、中国经济史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论者充分肯定并多次引用徐志摩为亚东本《醒世姻缘传》所写的序言,觉得该序言对作品的评价“说的最好”。而恰恰是在这篇序言里,徐氏写道:“我一看(指《醒世姻缘传》——引者注)入港,连病也忘了,天热也忘了,终日看,通宵看,眼酸也不管,还不时打连珠的哈哈。”而徐氏的结论则是:《醒世姻缘传》“是我们五名内的一部大小说”,“是一个时代(那时代至少有几百年)的社会写生”,“全书没有一回不生动,没有一笔落‘乏’,是一幅大气磅礴一气到底的《长江万里图》”。这大抵也可视之为胡适的观点吧。一部《醒世姻缘传》果真如此出类拔萃?事实恐怕要大打折扣。这里,我们且不说当年鲁迅阅读《醒世姻缘传》,虽有“较之《平山冷燕》之流,盖诚乎其杰作也”的公允之论,但毕竟也留下了“其为书也,至多至繁,难乎其终卷矣”的求疵之叹,可知该书的瑕瑜互见,优劣并存,绝非说部上品。也不说后来的小说史家谈到《醒世姻缘传》,总是有褒有贬,毁誉两见,什九置其于二三流之间,而鲜有推其为翘楚者。即使作为普通读者浏览《醒世姻缘传》,亦会在领略其较为开阔和生动的社会场景的同时,发现其思想的混乱、情节的失真、结构的松散、节奏的拖沓等等,以致无法将其与“伟大”和“绝妙”联系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胡适极力推许《醒世姻缘传》,甚至认可它小说史上“五名内”的地位,这不能不说是他的文学眼光出了问题。
最后来看胡适有关《水浒》的评价。在中国古典小说中,胡适真正倾力推荐、极度赞扬的作品是《水浒传》。早在1918年发表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里,胡适就将《水浒》等几部古典小说,尊为“模范的白话文学”,“中国第一流小说”。后来,他的《〈水浒传〉考证》更是郑重宣告:“《水浒传》是一部奇书。在中国文学占的地位比《左传》、《史记》还要重大的多;这部书很当得起一个阎若璩来替他做一番考证的功夫,很当得起一个王念孙来替他做一番训诂的功夫。”这样的高调评价,尽管在明清以降的汪道昆(天都外臣)、金圣叹那里就开了先河,且内容上未免有些生硬牵强、矫枉过正,但出现在以“推倒贵族文学,建设国民文学”为潮流的五四时期,还是具有显而易见的积极意义。
然而,不管胡适怎样高看《水浒》,推崇《水浒》,他的相关言论一旦涉及《水浒》的艺术表达和文本评价,就难免出现说不到点子上的现象。譬如,在那篇著名的《论短篇小说》里,胡适谈到了好的历史小说的标准问题,即“凡做历史小说,不可全用历史上的事实,却又不可违背历史上的事实……最好是能于历史事实之外,造成一些‘似历史又非历史’的事实,写到结果却又不违背历史的事实”。这时,胡适作为肯定性例证提出的便是《水浒传》。他认为:“《水浒传》所记宋江等三十六人是正史所有的事实。《水浒传》所写宋江在浔阳江上吟反诗,写武松打虎杀嫂,写鲁智深大闹和尚寺……等事,处处热闹煞,却终不违背历史的事实。”不客气地说,胡适这一段文字颇有些不着边际。因为既成的事实是,《水浒》人物虽有历史的影子,但是作为独特而鲜活的艺术群象,他们的行为、性格与命运,基本是长时段里艺术虚构与积淀的结果,这说明《水浒》压根就不是历史小说。胡适视其为历史小说的范本,恰恰暴露了他自己文学分类上的盲点。不仅如此,所谓“能于历史事实之外,造成一些‘似历史又非历史’的事实”云云,虚幻缥缈,似是而非,将此作为好的历史小说的标准,让作家和读者既难以感受,更无法把握,这也折射出胡适的文学观念常常远离文本评价和创作实践。
又如,在《〈水浒传〉考证》中,胡适曾正确地指出,施耐庵的《水浒》是集宋代以降四百年“水浒”故事之大成,是白话文学积累和进步的结果,但随即他又断言:
《水浒传》的短处也就吃亏在这一点。倘使施耐庵当时能把那历史的梁山泊故事完全丢在脑背后,倘使他能忘了那“三十六大夥,七十二小夥”的故事,倘使他用全部精神来单写鲁智深、林冲、武松、宋江、李逵、石秀等七八个人,他这部书一定格外有精采,一定格外有价值。可惜他终不能完全冲破那历史遗传的《水浒》轮廓,可惜他总舍不得那一百零八人。但是一个人的文学技能是有限的,决不能在一部书里创造一百零八个活人物。因此他不能不东凑一段,西补一块,勉强把一百零八人“挤”上梁山去。
应当承认,胡适这样看待《水浒》的不足及其成因,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是他在为《水浒》的不足开药方、求补救时,偏偏又说了外行话:当年的施耐庵写《水浒》,如果抛开一百零八人的总体构想,而只写其中的七八位,那么,《水浒》也就成了《三侠五义》,它还是可与《左传》、《史记》并驾齐驱的一部“大书”吗?其实,一部小说要臻于成功之境,并不在于它出现人物的多与少,而取决于它是否高度自觉地做到了笔墨分配的有主有次,有详有略,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而在这方面,《水浒》仍有需要着力提升的空间。
胡适名满文坛,望重士林,然而审美眼光和鉴赏能力却谈不上高明,此中缘由何在?粗粗想来,或许有三:第一,因为最先倡导文学革命,因为大胆尝试白话文学,因为强力推动中国文学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胡适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名声显赫而又影响深远,只是,就整体资质而言,他是个跨学科的大学者,而不是专门的文学家。用他自己的话说:历史是他的“本行”,哲学是他的“职业”,而文学则是他的“兴趣与爱好”。其实,他的“本行”和“职业”又何止是历史和哲学,政治、宗教、文化、教育,哪一个学科没有留下他耕耘的足迹。而在学术领域,他一向追求“既能博大,又能精深”的理想境界,即他在《读书》一文中所言:“博大要几乎无所不知,精深要几乎惟他独尊,无人能及。他用他的专门学问做中心,次及于直接相关的各种学问,次及于间接相关的各种学问,次及于不很相关的各种学问,以次及毫不相关的各种泛览……为学要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这样一种大范围、长时段和高标准的学术追求,提升的是胡适问难释疑和逻辑思辨的能力,而抑制、磨损甚或消解的,却很可能就是他的艺术感觉和鉴赏眼光。在这种情况下,胡适的小说评论时常授人以柄,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第二,大抵是社会变革与启蒙的环境使然,胡适看重文学的传播效果和大众效应,但是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文学自身的复杂性、特殊性和规律性。他的《什么是文学》提出:“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是美……美就是‘懂得性’(明白)与‘逼人性’(有力)二者加起来自然发生的结果。”这显然是对文学的简单化、浅表化和片面化的理解与归纳。这样的文学观念限制了胡适文学创作的艺术品格,同时也影响了他真正的文学鉴赏能力的形成。第三,作为学者,胡适除了书斋劳作,案头耕耘,还有名目繁多的社会活动,是光环熠耀的学术明星。当年,林语堂针对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和《白话文学史》都只有半部,曾幽默地称胡适“善做上卷书”。而胡适的挚友、女学人陈衡哲则接过林氏之语进一步说道:“林语堂说胡适是最好的上卷书作者,这话幽默而真实。胡先生太忙了,少去征婚,少去受捧,完成未完的下卷多好!”事实上,对于胡适而言,过多的社交和应酬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恐怕不仅仅是两部书稿成了“断尾”工程,而文学鉴赏的经验有限和眼光不够,庶几亦可作如是观。
这里,我们不妨举实例以求证。
先看胡适如何评价《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第一部、同时也是唯一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小说。这决定了长期以来研究者对这部小说的鉴赏与评价,常常要引入历史的视角;或者说要从历史与文学相嫁接、相融合的意义上来谈论这部作品的得失优劣。胡适亦复如此,他观赏和品评《三国演义》的着眼点,同样是全书是否担负起了用文学来驾驭和表现历史,或者说将历史文学化的任务,但是其具体的扬抑与褒贬,却出人意料地经历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1917年初夏,在美国的胡适曾与在国内的钱玄同以通信的方式,交流对中国古典小说的看法。当时,钱玄同对《三国演义》评价不高,认为它与《说岳全传》大致处于同一水准。胡适不同意钱氏的观点,明言《三国演义》“在世界‘历史小说’上为有数的名著”,“且三国一时代之史事最繁复,而此书能从容记之,使妇孺皆晓,亦是一种大才”,其欣赏、肯定和推许,言之凿凿,毋庸置疑。然而,到了1922年胡适为亚东版《三国演义》写序时,其观点竟然完全变了。他在这篇序文中一再写道:《三国演义》“只可算是一部很有势力的通俗历史讲义,不能算是一部有文学价值的书”。“《三国演义》拘泥历史的故事太严,而想象力太少,创造力太薄弱”,“《三国演义》的作者、修改者、最后写定者都是平凡的陋儒,不是有天才的文学家,也不是高超的思想家”,“《三国演义》最不会剪裁,他的本领在于搜罗一切竹头木屑,破烂铜铁,不肯遗漏一点。因为不肯剪裁,故此书不成为文学的作品”。
尽管胡适对《三国演义》的两次评价间隔了五年,而五年的时间也有可能酿成一个人艺术观念或欣赏眼光的某种变化,但是,当这种变化一旦同胡适这样贯通中西的大学者和《三国演义》这样历久不衰的小说经典联系起来,我们还是感到了某种突兀和草率。况且其变化的程度又是如此的时而天上,时而地下,两者之间缺乏起码的逻辑性与内在的合理性,以致使我们除了充分考虑那个时代热衷于推陈出新的学术风气之外,最终不能不怀疑胡适作为文学鉴赏家和批评家的资质——面对《三国演义》,他究竟有多少称得上直接、具体和敏锐、独特的艺术感受能力?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让这种感受能力抵达作品的深层结构与细部纹理。须知道,先前“从容记之”、“妇孺皆晓”之类的赞语,不过是改造了明代蒋大器、张尚德等人早已有之的说法,并无太多的新意;而后来的“想象力太少”、“不肯剪裁”、“不成为文学作品”、“不是高超的思想家”等否定性评价,则完全不符合作品的艺术情景与形象实际,因而也远离了一般读者的阅读感受和今日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一部《三国演义》从艺术重构历史的需要出发,对那么多的人物和事件或无中生有,或移花接木,或脱胎换骨,或踵事增华,其情节和细节上的神来之笔贯穿始终,目不暇接,怎能说是“想象力太少”?全书凭借时间的从容运行和空间的有效展开,成功地、富有创造性地编织起圆形或网状结构,开了长篇小说宏大叙事的先河,哪里是“不肯剪裁”?至于全书的内涵和意义,只要关注一下学术界长期以来聚讼纷纭,迄今新说不断,且皆能自圆其说的研究状况,即可知道,它绝不是没有思想的“陋儒”全无寄托的浅薄表达。由此可见,胡适对《三国演义》的或褒或贬和时褒时贬,很典型地暴露出他艺术鉴赏的无真知与无定见。
再看胡适对《红楼梦》的评价。在《红楼梦》的考证上,胡适是颇下过一番功夫的,他所钩沉出的有关该书作者、版本和续书的若干史料与情况,虽然并非无懈可击,但就整体而言,却是不仅方便了后人知人论世读“红楼”,同时还孕育和催生了不再“猜笨谜”的“新红学”一脉,从而标志着红学研究的新阶段乃至新纪元。以此为背景,按说胡适对《红楼梦》应该有较好的感觉和较高的评价,然而事实却是另一种情况。在胡适眼里,《红楼梦》一向就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作品,甚至根本就不是一部好小说。惟其如此,他于考证之余留下的涉及《红楼梦》创作的文字,每每浸透了轻视与挑剔。如果说这种轻视与挑剔,在胡适早年还只是表现为对作品整体价值的明显低估和有限肯定,即所谓:“《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那么到了胡适晚年,竟变成了格外苛求和全面贬抑。1960年11月20日,胡适在写给苏雪林的信里说:“我写了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只说了一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其实这一句已是过分赞美《红楼梦》了。我平心静气的看法是,在那些满洲新旧王孙与汉军纨绔子弟的文人之中,曹雪芹要算是天才最高的了。可惜他虽有天才,而他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及当时整个的中国文学背景,都没有可以让他发展思想与修养文学的机会。在那样一个浅陋而人人自命风流才子的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与文学技术当然都不会高明到哪儿去。”1960年11月24日,胡适在写给高阳的信里又明言:“在那个贫困的思想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当然不会高到那儿去,《红楼梦》的文化造诣当然也不会高到那里去……我常说,《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也比不上《儒林外史》……也可以说,还比不上《老残游记》。”
对于流传已久、获誉良多的《红楼梦》,胡适之所以要发表以上相反的、颇不看好的意见,自然有着属于自己的眼光和依据。还是在写给高阳的信里,胡适就《红楼梦》的“见解不高”问题,做出了具体诠释:
书中主角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投胎的,是含玉而生的——这样的见解如何能产生一部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小说……试看第二回冷子兴嘴里说的宝玉和贾雨村说的甄宝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瑞兽珍禽、奇花异草更觉希罕尊贵呢。”《红楼梦》作者的最高明见解也不过如此。更试读同一回里贾雨村“悍然厉色”的长篇高论,更可以评量作者的思想境界不过如此。
而在1959年底所作的以《找书的快乐》为题的演讲中,胡适则比较明确地讲述了自己认为《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的理由:“如果拿曹雪芹和吴敬梓二人作一个比较,我觉得曹雪芹的思想很平凡,而吴敬梓的思想则是超过当时的时代,有着强烈的反抗意识。吴敬梓在《儒林外史》里,严刻地批评教育制度,而且有他的较科学化的观念。”
胡适以上贬抑《红楼梦》的意见,无论方法逻辑抑或语言表达,都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疏漏和破绽,其可訾议处至少有三:第一,《红楼梦》写贾宝玉系神瑛转世,衔玉而生,是文学创作多见的象征或隐喻之法,也是全书预设的“烟云模糊”处,其内涵与魅力自可做立体浑圆的阐发。而胡适偏偏不解其味,竟以为曹雪芹是在宣扬怪力乱神,并以此来否认《红楼梦》的写实品质,委实属郢书燕说,让人哭笑不得。难怪著名作家王蒙要就此调侃胡适:“那么伟大的人居然对这个寓意一窍不通,没哪个小孩一出生的时候含一块玉,含一块煤渣也不可能,含一把砂子也不可能。所以不管胡适怎么尊敬和伟大,我对他也没有任何不尊敬的,就是你没法跟他谈《红楼梦》。”第二,在成功的小说文本中,人物语言和作家观念之间,往往保持着一种曲折、婉转和多变的关系,有时甚至呈现出看似矛盾的“复调”形态,正是这种比较复杂的关系和形态拓展了作品的精神空间,同时孕育了其中的艺术张力。《红楼梦》正是这样一部内涵丰盈的成功之作,它的一个突出特点,便是“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戚蓼生《红楼梦序》)。也就是说,《红楼梦》是有多面性和多义性的,它的褒贬和命意潜藏在繁纷而立体的人物纠葛之中,要想搞清楚,需要做细致的梳理和耐心的辨识。而胡适分明意识不到这点,他简单机械地看待艺术形象,将作品人物的某些语言不加分析地当成了作家观念的注脚,这显然缺乏起码的说服力。第三,评价文学作品的优劣高下,当然要有思想的维度,只是这种思想维度应当是论者对全部艺术形象的自然引申与深入阐发,是由感性而知性、由具体而抽象的准确归纳与合理升华,因此,它必然是自主的、开放的,是具有弹性和辐射性的,而不必要也不可能仅限于作品某些直露在外的概念性主题和口号式说法。从这一角度看问题,《红楼梦》的思想意义无疑要比《儒林外史》高得多也大得多。胡适全然不顾这些,仅凭吴敬梓“严刻地批评教育制度”并拥有“较科学化的观念”,就确认《红楼梦》的思想见地比不上《儒林外史》,当然是片面的,是站不住脚的。
胡适对《红楼梦》评价不高,但是,对中国小说史上另一部与《红楼梦》具有题材相通性的长篇作品《醒世姻缘传》,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态度和意见。在从事古典小说研究的过程中,胡适曾拿出六七年的时间,收集有关《醒世姻缘传》作者的材料,因为不断有发现和收获,所以最终写出了《〈醒世姻缘传〉考证》一文。这篇长达三万言的文章,虽然旨在确立蒲松龄的著作权,但出于立论的需要,还是发表了一些涉及文本和艺术的评价。这些评价没有回避因果报应是全书的“最大弱点”,明言:“这一部大规模的小说,在结构上全靠这个两世业报的观念做线索,把两个很可以独立的故事硬拉成一块,结果是两败俱伤”,但胡适对此书更多的还是热情激赏和大力褒奖。论者一再将“伟大”、“绝妙”、“大书”之类的褒词,有意或无意地用之于作家和作品,认为:“《醒世姻缘传》真是一部最有价值的社会史料”,“都是最可信的历史”。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社会风俗史、中国教育史、中国经济史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论者充分肯定并多次引用徐志摩为亚东本《醒世姻缘传》所写的序言,觉得该序言对作品的评价“说的最好”。而恰恰是在这篇序言里,徐氏写道:“我一看(指《醒世姻缘传》——引者注)入港,连病也忘了,天热也忘了,终日看,通宵看,眼酸也不管,还不时打连珠的哈哈。”而徐氏的结论则是:《醒世姻缘传》“是我们五名内的一部大小说”,“是一个时代(那时代至少有几百年)的社会写生”,“全书没有一回不生动,没有一笔落‘乏’,是一幅大气磅礴一气到底的《长江万里图》”。这大抵也可视之为胡适的观点吧。一部《醒世姻缘传》果真如此出类拔萃?事实恐怕要大打折扣。这里,我们且不说当年鲁迅阅读《醒世姻缘传》,虽有“较之《平山冷燕》之流,盖诚乎其杰作也”的公允之论,但毕竟也留下了“其为书也,至多至繁,难乎其终卷矣”的求疵之叹,可知该书的瑕瑜互见,优劣并存,绝非说部上品。也不说后来的小说史家谈到《醒世姻缘传》,总是有褒有贬,毁誉两见,什九置其于二三流之间,而鲜有推其为翘楚者。即使作为普通读者浏览《醒世姻缘传》,亦会在领略其较为开阔和生动的社会场景的同时,发现其思想的混乱、情节的失真、结构的松散、节奏的拖沓等等,以致无法将其与“伟大”和“绝妙”联系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胡适极力推许《醒世姻缘传》,甚至认可它小说史上“五名内”的地位,这不能不说是他的文学眼光出了问题。
最后来看胡适有关《水浒》的评价。在中国古典小说中,胡适真正倾力推荐、极度赞扬的作品是《水浒传》。早在1918年发表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里,胡适就将《水浒》等几部古典小说,尊为“模范的白话文学”,“中国第一流小说”。后来,他的《〈水浒传〉考证》更是郑重宣告:“《水浒传》是一部奇书。在中国文学占的地位比《左传》、《史记》还要重大的多;这部书很当得起一个阎若璩来替他做一番考证的功夫,很当得起一个王念孙来替他做一番训诂的功夫。”这样的高调评价,尽管在明清以降的汪道昆(天都外臣)、金圣叹那里就开了先河,且内容上未免有些生硬牵强、矫枉过正,但出现在以“推倒贵族文学,建设国民文学”为潮流的五四时期,还是具有显而易见的积极意义。
然而,不管胡适怎样高看《水浒》,推崇《水浒》,他的相关言论一旦涉及《水浒》的艺术表达和文本评价,就难免出现说不到点子上的现象。譬如,在那篇著名的《论短篇小说》里,胡适谈到了好的历史小说的标准问题,即“凡做历史小说,不可全用历史上的事实,却又不可违背历史上的事实……最好是能于历史事实之外,造成一些‘似历史又非历史’的事实,写到结果却又不违背历史的事实”。这时,胡适作为肯定性例证提出的便是《水浒传》。他认为:“《水浒传》所记宋江等三十六人是正史所有的事实。《水浒传》所写宋江在浔阳江上吟反诗,写武松打虎杀嫂,写鲁智深大闹和尚寺……等事,处处热闹煞,却终不违背历史的事实。”不客气地说,胡适这一段文字颇有些不着边际。因为既成的事实是,《水浒》人物虽有历史的影子,但是作为独特而鲜活的艺术群象,他们的行为、性格与命运,基本是长时段里艺术虚构与积淀的结果,这说明《水浒》压根就不是历史小说。胡适视其为历史小说的范本,恰恰暴露了他自己文学分类上的盲点。不仅如此,所谓“能于历史事实之外,造成一些‘似历史又非历史’的事实”云云,虚幻缥缈,似是而非,将此作为好的历史小说的标准,让作家和读者既难以感受,更无法把握,这也折射出胡适的文学观念常常远离文本评价和创作实践。
又如,在《〈水浒传〉考证》中,胡适曾正确地指出,施耐庵的《水浒》是集宋代以降四百年“水浒”故事之大成,是白话文学积累和进步的结果,但随即他又断言:
《水浒传》的短处也就吃亏在这一点。倘使施耐庵当时能把那历史的梁山泊故事完全丢在脑背后,倘使他能忘了那“三十六大夥,七十二小夥”的故事,倘使他用全部精神来单写鲁智深、林冲、武松、宋江、李逵、石秀等七八个人,他这部书一定格外有精采,一定格外有价值。可惜他终不能完全冲破那历史遗传的《水浒》轮廓,可惜他总舍不得那一百零八人。但是一个人的文学技能是有限的,决不能在一部书里创造一百零八个活人物。因此他不能不东凑一段,西补一块,勉强把一百零八人“挤”上梁山去。
应当承认,胡适这样看待《水浒》的不足及其成因,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是他在为《水浒》的不足开药方、求补救时,偏偏又说了外行话:当年的施耐庵写《水浒》,如果抛开一百零八人的总体构想,而只写其中的七八位,那么,《水浒》也就成了《三侠五义》,它还是可与《左传》、《史记》并驾齐驱的一部“大书”吗?其实,一部小说要臻于成功之境,并不在于它出现人物的多与少,而取决于它是否高度自觉地做到了笔墨分配的有主有次,有详有略,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而在这方面,《水浒》仍有需要着力提升的空间。
胡适名满文坛,望重士林,然而审美眼光和鉴赏能力却谈不上高明,此中缘由何在?粗粗想来,或许有三:第一,因为最先倡导文学革命,因为大胆尝试白话文学,因为强力推动中国文学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胡适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名声显赫而又影响深远,只是,就整体资质而言,他是个跨学科的大学者,而不是专门的文学家。用他自己的话说:历史是他的“本行”,哲学是他的“职业”,而文学则是他的“兴趣与爱好”。其实,他的“本行”和“职业”又何止是历史和哲学,政治、宗教、文化、教育,哪一个学科没有留下他耕耘的足迹。而在学术领域,他一向追求“既能博大,又能精深”的理想境界,即他在《读书》一文中所言:“博大要几乎无所不知,精深要几乎惟他独尊,无人能及。他用他的专门学问做中心,次及于直接相关的各种学问,次及于间接相关的各种学问,次及于不很相关的各种学问,以次及毫不相关的各种泛览……为学要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这样一种大范围、长时段和高标准的学术追求,提升的是胡适问难释疑和逻辑思辨的能力,而抑制、磨损甚或消解的,却很可能就是他的艺术感觉和鉴赏眼光。在这种情况下,胡适的小说评论时常授人以柄,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第二,大抵是社会变革与启蒙的环境使然,胡适看重文学的传播效果和大众效应,但是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文学自身的复杂性、特殊性和规律性。他的《什么是文学》提出:“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是美……美就是‘懂得性’(明白)与‘逼人性’(有力)二者加起来自然发生的结果。”这显然是对文学的简单化、浅表化和片面化的理解与归纳。这样的文学观念限制了胡适文学创作的艺术品格,同时也影响了他真正的文学鉴赏能力的形成。第三,作为学者,胡适除了书斋劳作,案头耕耘,还有名目繁多的社会活动,是光环熠耀的学术明星。当年,林语堂针对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和《白话文学史》都只有半部,曾幽默地称胡适“善做上卷书”。而胡适的挚友、女学人陈衡哲则接过林氏之语进一步说道:“林语堂说胡适是最好的上卷书作者,这话幽默而真实。胡先生太忙了,少去征婚,少去受捧,完成未完的下卷多好!”事实上,对于胡适而言,过多的社交和应酬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恐怕不仅仅是两部书稿成了“断尾”工程,而文学鉴赏的经验有限和眼光不够,庶几亦可作如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