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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法律人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近年来,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大陆本科法学教育取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基本价值理念及其实施机制的运行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综合来看,当下的法学院教育中,程序正义理念教育不足、法律解释的运用能力培养不够、法律的系统理解和运用能力教育不够、实践能力培养不足、知识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失衡以及法律思维的训练不足等几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对这些问题的揭示与反思有助于我国法学院教育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