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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腐败现象呈多级化
1.1村匪屯霸横行 个别村匪屯霸窃取村政权。最近,不断从报纸、电视、广播、刊物等媒体上看到个别村支书称霸一方,为所欲为,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给党的基层政权造成极坏影响,由此产生了干群矛盾。
1.2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一些地方个别村官私心、贪心重,把村部、学校等固定资产低价变卖,从中收取回扣,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1.3村官独裁专治 个别地方有的村支部书记,官当久了便要称霸一方,无民主氛围。村支书就是“皇帝”,谁要反他,就把谁打残、打伤。老百姓大气不敢出,敢怒不敢言,无政治民主。
1.4惠农款中饱私囊国家惠农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低保等资金,都进了腐败村官个人腰包,如某刊物报到某地方一个村官把低保款领回后,村干部平分,使党的惠农政策无法落实。
1.5虚假廉政 个别地方只是应付上级检查,表面上是看似廉政,实际腐败在暗箱中操作。
1.6选举中的腐败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因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都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民主的体现。但是个别地方个别村视选举为儿戏,有的霸道腐败村官,选不上时选举就作废,重选,直到选上为止。
2.从源头上根治腐败
2.1国情的要求 中国有9亿农民,是农业大国,农村稳定,事关国体。不加强农村反腐倡廉,执政党将丧失政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些腐败分子已经演变为穷凶极恶的人民敌人,不从源头治腐败就会毁掉共和国的钢铁长城。
2.2民主的要求 历史发展到今天,农村政治生活,需要民主。如村务需要公开,村里“三重一大”需要公开,村民选举需要公开,若腐败依然盛行,民主将是一句空话。
2.3法治的要求 全国人大和各省人大为农村立了多部法律和法规,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仲裁法》、《农业法》等。不从源头制腐败,这些法律无法贯彻执行,即使勉强执行贯彻了,也会出现偏差。
3.怎样进行反腐倡廉
从源头根治腐败,要建立村级各种组织,必须强化民主。农经部门管理要到位,乡镇政府指导要正确,纪检部门查处必须跟上。村里各项制度要健全,要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纪、违法的腐败份子要严惩不贷。
3.1民主选举村级组织 民主选举产生村“两委”,即党支部和村委会,对破坏选举的严力打击;通过选举产生真正的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由5~7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讲原则、讲正义的人组成;选举产生廉政小组,由9~11名成员组成。以上组成人员均不得由现任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担任,且要享受误工补助干部工薪,或享受村内生产合作社社长的待遇。
3.2完善两个制度 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代表议事会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一事一议”,也可出台“村规民约”,每年都要进行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干部述职述廉,并依照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的要求,对村务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党员(代表)议事制度。主要就村党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村党支部、发展党员以及党内其他重大事项等进行评议,使村级党组织生活健康开展,真正起到固本强基的作用。
3.3强化农经部门地位农经系统是管理农村经济的直接参与和管理者,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协调发展的促进者。农经部门的科学管理将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因为村里的资金、资产、资源都归农经站代管。这就要求要组建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讲原则、讲科学的队伍。现在有些地方农经系统削弱了,如果农经部门弱化,腐败分子就会见缝插针,同时,也要强化县级上农经部门的职责。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时代提出的新课题,也是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
3.4创新“三资”管理
3.4.1资金方面 村级要取消出纳员和会计,由乡镇农经站统一设置,即村财乡管。但是村级所有权不变,在管理上下功夫;村级收款要在3日内交到乡镇农经站出纳员手中,村级花销500元以内,由村委会主任审批,乡镇农经站超前审计即可;超过500元必须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还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经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集体签字。上报乡镇农经站超前审计,合情合理合法后,方可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支出,除以上程序外,还要报请乡镇政府和县(市)级农经局批准,必要时,要请示县(市)级纪检委把关。
3.4.2资产方面 村里变卖、出租集体资产时,必须召开村“两委”班子会,公示听取村民意见后,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请乡镇农经部门批准。召开有乡镇农经站人员和村廉政小组成员参加的招标大会,依法公平、公正、合理竞标。中标者要当场签定合同,农经部门依法鉴证,村廉政小组人员签字的合同才有效。
3.4.3资源方面 农村资源主要是指机动地、荒山、荒地和水库等。这些资源在出租、变卖时必须按照资产出租变卖程序进行。
3.4.4执法必严 对违规人员,乡镇农经站要正确处理,乡镇政府要大力支持,保证执法要严。必要时纪委要及时查处。
1.1村匪屯霸横行 个别村匪屯霸窃取村政权。最近,不断从报纸、电视、广播、刊物等媒体上看到个别村支书称霸一方,为所欲为,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给党的基层政权造成极坏影响,由此产生了干群矛盾。
1.2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一些地方个别村官私心、贪心重,把村部、学校等固定资产低价变卖,从中收取回扣,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1.3村官独裁专治 个别地方有的村支部书记,官当久了便要称霸一方,无民主氛围。村支书就是“皇帝”,谁要反他,就把谁打残、打伤。老百姓大气不敢出,敢怒不敢言,无政治民主。
1.4惠农款中饱私囊国家惠农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低保等资金,都进了腐败村官个人腰包,如某刊物报到某地方一个村官把低保款领回后,村干部平分,使党的惠农政策无法落实。
1.5虚假廉政 个别地方只是应付上级检查,表面上是看似廉政,实际腐败在暗箱中操作。
1.6选举中的腐败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因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都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民主的体现。但是个别地方个别村视选举为儿戏,有的霸道腐败村官,选不上时选举就作废,重选,直到选上为止。
2.从源头上根治腐败
2.1国情的要求 中国有9亿农民,是农业大国,农村稳定,事关国体。不加强农村反腐倡廉,执政党将丧失政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些腐败分子已经演变为穷凶极恶的人民敌人,不从源头治腐败就会毁掉共和国的钢铁长城。
2.2民主的要求 历史发展到今天,农村政治生活,需要民主。如村务需要公开,村里“三重一大”需要公开,村民选举需要公开,若腐败依然盛行,民主将是一句空话。
2.3法治的要求 全国人大和各省人大为农村立了多部法律和法规,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仲裁法》、《农业法》等。不从源头制腐败,这些法律无法贯彻执行,即使勉强执行贯彻了,也会出现偏差。
3.怎样进行反腐倡廉
从源头根治腐败,要建立村级各种组织,必须强化民主。农经部门管理要到位,乡镇政府指导要正确,纪检部门查处必须跟上。村里各项制度要健全,要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纪、违法的腐败份子要严惩不贷。
3.1民主选举村级组织 民主选举产生村“两委”,即党支部和村委会,对破坏选举的严力打击;通过选举产生真正的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由5~7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讲原则、讲正义的人组成;选举产生廉政小组,由9~11名成员组成。以上组成人员均不得由现任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担任,且要享受误工补助干部工薪,或享受村内生产合作社社长的待遇。
3.2完善两个制度 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代表议事会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一事一议”,也可出台“村规民约”,每年都要进行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干部述职述廉,并依照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的要求,对村务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党员(代表)议事制度。主要就村党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村党支部、发展党员以及党内其他重大事项等进行评议,使村级党组织生活健康开展,真正起到固本强基的作用。
3.3强化农经部门地位农经系统是管理农村经济的直接参与和管理者,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协调发展的促进者。农经部门的科学管理将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因为村里的资金、资产、资源都归农经站代管。这就要求要组建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讲原则、讲科学的队伍。现在有些地方农经系统削弱了,如果农经部门弱化,腐败分子就会见缝插针,同时,也要强化县级上农经部门的职责。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时代提出的新课题,也是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
3.4创新“三资”管理
3.4.1资金方面 村级要取消出纳员和会计,由乡镇农经站统一设置,即村财乡管。但是村级所有权不变,在管理上下功夫;村级收款要在3日内交到乡镇农经站出纳员手中,村级花销500元以内,由村委会主任审批,乡镇农经站超前审计即可;超过500元必须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还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经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集体签字。上报乡镇农经站超前审计,合情合理合法后,方可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支出,除以上程序外,还要报请乡镇政府和县(市)级农经局批准,必要时,要请示县(市)级纪检委把关。
3.4.2资产方面 村里变卖、出租集体资产时,必须召开村“两委”班子会,公示听取村民意见后,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请乡镇农经部门批准。召开有乡镇农经站人员和村廉政小组成员参加的招标大会,依法公平、公正、合理竞标。中标者要当场签定合同,农经部门依法鉴证,村廉政小组人员签字的合同才有效。
3.4.3资源方面 农村资源主要是指机动地、荒山、荒地和水库等。这些资源在出租、变卖时必须按照资产出租变卖程序进行。
3.4.4执法必严 对违规人员,乡镇农经站要正确处理,乡镇政府要大力支持,保证执法要严。必要时纪委要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