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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了涉刑环境监测工作中,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及监测数据认可、环保标准与规范、固体废物监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涉刑监测单位应尽快获取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国家层面应给出涉刑监测数据认可的指导性意见;加快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和相应系列鉴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