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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规定,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定义是:“为预防、诊断或治疗人的疾病,改善人的生理功能而给予正常剂量的药品所出现的任何有害且非预期的反应。”此定义也理应适用于中医中药,是药三分毒,不论是中药还是西药,也不论书上标明“有毒”还是“无毒”,都具有利弊两重性,既有对机体有利的一面,也有对机体不利的一面,就看如何把握和应用它。绝大多数中药不良反应是较轻微的,但某些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则可能使人致病,甚至致残、致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