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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边界油气田共同开发应当贯彻绿色发展法治理念,其主要问题表现在海洋边界的主权划界问题、共同开发的领域联系问题以及国际发展的内涵界定问题,由此反映出海洋边界油气田共同开发贯彻绿色发展法治理念应着重解决主权至上与经济效率的矛盾、环境保护与经济利益的矛盾以及长久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矛盾。解决该问题应当坚持并发展国际法领域既有的平等原则、合作原则以及和平解决国际争议原则,因此,国际合作协议确定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国际合作协议确定企业接受国家领导的运营模式以及确定专门的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等实为应然之举。